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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以来——文学评奖公信力增强

//m.zimplifyit.com 2012年11月07日07:58 来源:徐忠志

  “用母语写《西藏古风》,我付出了很大的精力,能够获得‘骏马奖’,是一种极大的鼓励。这让我感到兴奋,鞭策我加倍努力创作,把本民族的历史和文化生动而艺术地介绍给读者。”藏族作家平措扎西在今年获得第十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后的这番话,道出了文学评奖对作家写作的肯定和激励作用。一直以来,文学评奖在鼓励和引导创作方面的作用毋庸置疑。党的十六大以来,共有9部长篇小说分别获得第七、第八届茅盾文学奖,62部(篇)作品分别获得第四、第五届鲁迅文学奖,60部作品和4位翻译家分别获得第八、第九、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33部作品分别获得第七、第八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这些获奖作品集中反映了近10年来文学创作的重要成果。而莫言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更是提升了中国文学在世界文学中的影响力,引来了全世界更多关注中国当代文学和中国当代作家的目光。

  近年来,无论是中国作协主办的四个国家级文学奖,还是各文学期刊社和文学团体主办的专项文学奖,都在遴选最优秀的文学作品上下足了功夫。“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仅要求评委有一种道德坚守,有一颗文学良心,同时还呼唤一套比较严格、严密的评奖程序,从制度上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为此,中国作协认真研究,反复推敲,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于2011年在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评奖中实行了大评委会制、评委实名投票制、评奖进程公示制等,引起广泛关注。改革,一时间成为中国作协文学评奖的关键词。从并不算长的改革实践看,评奖机制的改革和完善,实现了评奖信息的公开透明,做到了对评委工作的充分尊重和严格监督,保证了评奖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中国作协对文学评奖改革的是机制,不改的是标准。如始终强调思想性与艺术性完美统一,关注深刻反映现实生活和人民主体地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塑造社会主义新人形象的作品,提倡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鼓励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和艺术创新等等,这样的标准是长期的、一贯的,也是被广泛接受和认可的。对标准始终如一的坚持,有力地保证了奖项的品质,提高了其权威性和影响力,也使评奖对创作的引导持续而有力。

  发现、奖掖、扶持有潜质的优秀青年作家是许多文学评奖的一个重要目标。中华文学基金会主办的庄重文文学奖和21世纪文学之星评选,10年来为近100位青年作家、诗人、评论家出版了第一本作品集,极大激励了年轻作家的成长,被他们发现的文学之星很多已成为今天文学创作和理论评论的中坚力量。人民文学出版社主办的“春天文学奖”每年奖励一位30岁以下文学创作成就显著的青年作者,在次年的新春颁奖同时出版“春天丛书”,至今也已重点推介了10余位优秀青年作家。无论是国家级文学评奖,还是具有地域或行业特色的各文学专项奖,都本着对作者负责、对作品负责、对评奖负责的精神,认认真真地读作品评作品已经成为各大文学评奖的行为规范。“读而后议”,这既是对作家的尊重,也是对参评作品的尊重。

  文学评奖是专业性很强的文学活动,负责评奖的组织要遵守评奖的尊严,这不仅要求评委会坚持评奖标准,而且评奖在组织机制上要保证文学评奖原则的有效实现,把评价的公平原则与公正的程序紧密结合,用公正的程序保证公平价值原则的成功体现,这样才能增强文学评奖的公信力,为文学发展起到积极有效的引领作用。无论在任何时代,文学评奖的设立都应该弘扬文学的思想性、艺术性、探索性,鼓励作家的创造精神,反对粗制滥造的创作。10年来,文学评奖在这方面坚守原则,选出了一批过硬的好作品,赢得了作家的信赖和广大读者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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