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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在一篇小说中写:“现代人,还有什么故乡呢?所谓倦鸟思林,落叶归根,那是农耕时代人们的想望,到而今,到处都成了或即将成为同一张面孔,即使有个故乡在那里,我们的眼睛和心,也认不出来了。”这是我写那篇小说时的真切感受。用感受这个词,太轻,太含混,其实是一种痛。
自从离开故乡,每年我都会回去一两次,开始是血缘的、自然的回归,从事写作后,许多时候就变得“有意”了。有意,并不意味着携带明确的目的。没有目的。特别不是像有些朋友问候的那样:“又回去搜集素材啦?”我反感搜集素材这种话,它把写作者当成了运货车,车与货物,是可以随时分离的,分离之后,车少去了载负之累,货免掉了颠簸之苦,彼此相宜;而能够形成作品的素材,不是这样的,它必须跟写作者一同生长,一同受挫,一同快乐和烦恼,他们是一体的。这样的素材,靠临时抱佛脚的搜集,不可能得来。那至多是一种储存,一种启发,一种照亮——这种作用,比素材本身更重要。如此也可表明,我“有意”回到故乡去,并非完全没有目的,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总是在写作遇到困难的时候,丝毫不过脑子,就急吼吼地收拾行李,坐上回乡的火车。坐上车心就定下来,就被故乡的气息缠裹。故乡并不单指我的出生地,而是延伸到我回乡的起点,哪怕相距万里。这时候我会发现,一切困难都是暂时的,它并不是绝路。故乡能让我站在世界之外,去除浮躁,趋于宁静——我宁静地观察到,在我的某个时间单元里,并存着无限宽阔的空间。角度由此确立。角度一变,路就通了,素材还是那些素材,写出的小说,肯定是两个样子。
然而,我心目中的那个故乡,已经越来越脆弱了。变化之巨,令人瞠目结舌。它不是沧海桑田似的,而是转瞬之间,就面目全非。十年前,我老家发现了巴国古都,八年前,发现了储量居亚洲第二的天然气田,前者断断续续地发掘,后者热火朝天地开采,并因此涌入大量外来人员,包括几个大胡子的德国专家,河流两岸青山,竖起了白色井架,搬迁了许多人口。这些搬迁户,一部分是处于警戒线内,被迫搬迁,一部分是外出务工挣了钱,就抛弃祖居的老屋,去镇上买房子。政府鼓励这样,要地就批。城镇化似乎是大势所趋,不如此就显出落后相。本是小小的集镇,迅速膨胀,沿河建房,绵延数公里。因规划的彻底缺失,房屋都建得龇牙咧嘴,售价却不低。售价再高也得买,因为你买了,我没买,我的儿子就打光棍。镇上有房,是结老婆的首要条件。加之不问青红白地拆去村小,孩子入学,山再高,路再远,也非去镇上不可,大人只能跟去,照顾孩子的吃穿——远超负荷的镇中心校,根本无力提供食宿——这群人同样得买房,实在买不起,就租。房价高,菜价也高,菜价竟高过了成都!外来人和不断拥入的村民,共同铸就了镇子的繁荣。
当时我就想,这种繁荣,到底能存续多久?结果是没有多久,气田竣工,将管道穿越千山万水埋到上海等地,工人就撤走了,只留下零零星星的三五个,守在各井田附近,偶尔,才见他们穿着大红的工作服,来镇上走一趟。这可怎么好呢,歌舞厅有了,汗蒸堂有了,金银铺有了,野味馆有了……这些,本都是为他们准备的,怎么连声招呼也不打,说走就走了呢!从上街到下街,接二连三响起店铺关门声。昔日喧嚣的场镇,像断了脊梁的蛇,骤然沉寂的萧条,触目惊心。
住在镇上的村民,没事干,没钱花,白天就跑回老家,种田之余,挖兰草、捉蛇、捕锦鸡、套山羊。把一座山挖空了,无毒蛇捉尽了,锦鸡和山羊,是刚刚恢复的山野生机,因为野味馆的存在,便遭灭顶之灾。他们甚至不放过林中的小鸟,也不放过田野的青蛙。开采队走了,不少店铺关了门,野味馆却一直生意兴隆,因为有那么多搬迁户,他们得了土地赔偿金,腰包鼓着,要过高品质的生活了。更主要的在于,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上级,上级来人,不请到野味馆去,就显示不出敬意。还有年终送礼,给领导送腌制的山羊腿,成为近两年的时尚。此起彼伏的屠戮声,加上遍布河中的采沙船,让人觉得,这里并不萧条,这里依然繁荣。
我曾以匹夫之勇,特去县里,想找主要领导说说这种“繁荣”。但领导们都很忙,不是在外地开会,就是在本地开会,日程排得满满荡荡,抽不出些许空闲。我没见着。回成都后,我给县委书记写了封长信,那封信强烈的抒情色彩,让我想起来就汗颜,因此也不打算在此引用。主要说的是环境问题,特别提到锦鸡和山羊,还是国家保护物种,而我走了县城上游的三个镇,每个镇都有将它们蒸煮烹烤的野味馆,且食客不断。书记回了,还盖了大红公章。见到那枚公章,我就有了不祥的预感,就看出了表面严肃背后的真实虚假。果然,满口公文腔,大半句子,明显是秘书从文件上抄来的,结尾是“严肃查处”云云。下次回去,见野味馆的生意更加火爆。
支撑镇子繁荣的,当然不止野味馆的杀戮声和采沙船的昼夜轰鸣,还有遍街的麻将铺,奇怪的是还有六合彩,这东西我在成都也没见过,却在我老家公然销售。赌博成风。那些得了赔偿金的村民,祖祖辈辈没见过那么多钱,以为几十万块,是一万辈子也花不完的,又无任何机构为他们开过培训班,教他们如何花钱创业,于是去赌。一赌就输。有个得了六十万赔偿金的男人,已在街上讨口大半年了。赌博滋生高利贷。到时还不出钱,债主就进行肉体折磨,让欠债人在齐腰深的水里,站一天半天,不许稍动;我听说,去年大雪封山的日子,某债主历经千辛万苦,将那还不出钱的家伙(债主的表弟)押至山顶,让他脱得精光,在雪地里跳舞。当然,不是折磨之后就免了债务,一分钱也不免,那是比国家法律严厉(他们说的是公正)得多的民间法律。
这样一个故乡,与我精神上的联系日渐稀薄,再不能给予我宁静了。尤其是那些天南地北务过工的故乡人,回家说话也不用方言,而用普通话,其间夹杂一些广东话、福建话、上海话……比如这人刚从广东回来,无论说什么,每句话后面都必然要拖一个长长的“啦”字,在“啦”字前面,加一个“的”,变成“的啦——”。这让我觉得,故乡的语言也被颠覆了。老实说,近两年来,每次回到家乡,屁股没坐热,就让我不适,让我拒绝,让我想一顿饭不吃,一口水不喝,立即跑掉。
可我为什么还是要一次一次地回去呢?
我一直在想这件事,但没想明白。这次利用“深入生活”的机会,我回乡待的时间更长一些,能够比较从容地重新审视那些熟悉而又陌生的山川和人群。狄更斯的声音时时在耳朵边响起,美好的时代和糟糕的时代,绝不是泾渭分明的,往往融流于同一条大河。关键是发现。发现冲撞和搏击的力。这次我特别去了搬迁户安置点——那些搬迁户,小部分去了镇上,大部分安置到了距镇三公里外的一块平坝,修了一期、二期,规模仅次于县城。但那是一座空城,规范整齐的菜市场,无人卖菜,当然也无人买菜,统一的天蓝色门窗,基本上都关得严丝合缝,走了数条街道,走得直不起腰,拖不动腿,却很难找到一个说话的人。不过我终于看到人了,是三个老太婆和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四人凑成一桌,正格外认真地打扑克。我没去搅扰他们惊心动魄的寂寞,离开了。我知道,这些人的儿女或父母,都去了远方。将山民集中安置在一个地方,没田可种,没地可挖,做生意么,只能内部消耗,他们感觉到,自己的那点赔偿金,还暂时经不起消耗,于是去外地务工。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像镇上的那个讨口子,把钱全在赌桌上输掉,绝大部分人,懂得生活的法则和人生的义务。我走到一期城边,看到两座新坟,便在那坟头前坐下了,内心寥廓而沉静。那群人,那群去了远方的人,终究是会回来的,这里埋着他们亲人的尸骨了。到时候,眼下的这座空城,会变得生龙活虎,成为一座真正意义上的城市。他们的后代,也会有一个全新的故乡。
如此一想,我就开始怀疑自己:我以前对故乡的描述,是故乡的真实面貌么?我发现,自己并没和故乡一同裂变和成长,我描述的,只不过是记忆中的故乡,而记忆和想象是很难分别开的,因此也可以说,我描述的是想象中的故乡。那个想象中的故乡曾经帮助过我,这是毫无疑问的,也是我心存感激的,但它在帮助我的同时,是否也成为了对我的某种限制和束缚呢?如果我对故乡的现实悲欣置之不顾,又怎么能说自己是热爱故乡的呢?我从没想过要去唱牧歌或者挽歌,中外许多杰出作家都唱过了,我再去唱,已没有意义,何况那也不是我的写作理想。如果我还想继续写下去,就必须具备一种能力:在远方发现故乡,在故乡发现远方。时代的烙印,捡拾一枚,就能辨出是骡子是马,故乡再小,也五脏俱全。写作者的责任,是留下有气味和体温的历史,如果我的写作仅限于镜中花水中月,血缘的故乡也好,文学的故乡也好,自然要与我远离了。
这样看来,“只有表面”的,不是我的故乡,而是我自己。
所以,我应该重新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