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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文学研究的精神史维度

//m.zimplifyit.com 2013年06月25日13:56 来源:中国作家网 张柠

  社会分工细致发达是一件好事,也是一件坏事。好处在于能够通过高度的专业化来提高劳动效率,降低社会成本;坏处是制度化的劳动分工使一个人的其他方面的才能受到抑制,进而导致“劳动异化”。我对这种制度化的劳动分工有天然的敌意。我不想把一生的精力耗费在某一个作家身上,无论他是曹雪芹还是鲁迅、托尔斯泰还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我希望自己尽量地随心所欲,对内心着迷的无论什么作家作品、文化现象、社会思潮,能够通过写作的方式自由表达自己的看法。即便如今在高等学校从事某一专业领域的教学和科研,我的这种想法依然很强烈,尽管它不时地受到各种制约。在从事研究的过程中,我经常会忙里抽闲逃离狭义的“专业”领域,去写一本并非我的“专业”的著作,比如带有社会学或文化哲学色彩的《土地的黄昏》,比如需要求助于文学理论之外的其他理论方法的文化研究;有时候还从事文学创作,而且我坚信文学写作对人文学科研究的积极意义。

  关于学术研究和写作的规范性与创造性之间的关系,清人章学诚曾经有过精辟的论述。他认为,“记注”(史料,或称“当时之简”)力求方以智,“撰述”(著作,或称“后来之笔”)力求圆而神。“卦之德方以智,蓍之德圆而神”;方智以藏往,圆神以知来;严谨之德属“方”,创造之德属“圆”(《文史通义·书教》。引按:“方”与“圆”也可意指“地”与“天”;“天道”与“人事”之由阻而通曰“神”)。前者的确是后者的基础,但并不是充足的条件。一些人文研究,貌似“方智”十足,实际上不过是材料的堆砌。至于“圆神”者,更是罕见。常见的是,把与人的精神或者灵魂相关的,蕴含“灵性”的人文学科,做成了僵死的东西。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文、史、哲变成了互不相干的“专业”领域,缺乏一以贯之的东西;或者说,从前那种一以贯之的“道”已经疑问重重,而新的价值标准又没有成型。于是,“文”成了词语的花招,“史”成了材料的堆砌,“哲”成了权势的辩辞。当今的学界与民国时代的学界相比较,这种破败残缺的情形显得更为明显。正是“畸才汇于末世,利禄萃其性灵。……旷世而相感,不知悲喜之何从。”(《文史通义·诗教》)

  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开始,中国现代启蒙运动已经走过了一百多年的历程,中国知识分子那种“好为官师”的士大夫心思依然没有改变。在“官”“师”未分时代,士大夫的主要工作,就是维护“语言秩序”,以便与权势者维护“行为秩序”的做法两相配套。维护秩序的最好方式,就是让具体的个人的言论和行为,符合社会(家国)意义上的“礼”的规范。士大夫对于如何处理“文”与“质”的关系这件事情,非常在意也非常纠结,既担心“质胜文”的粗野,又担心“文胜质”的靠不住,最好是“文质参差均衡”,做到“损有余补不足”,符合辩证法,才能将合于“仁德”的品质,通过某种“形式”的“文”表现出来。可是,谁敢保证自己能将文与质的比例处理得恰到好处呢?评价标准是什么?谁当裁判?其实,当文质发生冲突时,他们就要删“文”保“质”。他们认为,“质胜文”尽管不完美,但一张白纸可以画最新最美的图画啊!“文胜质”呢,则有忘其“根本”的危险,所以“与其史也,宁野。”(朱熹《论语集注》卷三)。这种想法和做法至今阴魂不散。

  问题在于,历史或时代的变化导致了对“质”(本)的理解的变化。我们究竟要“以天为本”还是“以人为本”呢?这个曾经让全世界的人感到纠结的老问题,自然也曾经让中国人纠结万分。西方的文艺复兴运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本质的、沉思默想的生活,与积极的、生命活跃的生活之间,进行了选择,他们选择了后者。20世纪中国的新文化运动,也是要解决这个问题,由此开始了“以道为本”向“以人为本”的转型,开始告别那种将“生人”之气息淹没的“天道之美”;告别那种以“贪帝王之尊,无骨肉之爱”(赵翼《二十二史劄记·卷三》)的宫廷政治为核心的家国政治生活;将貌似高度整一的、符合天道运行的家国结构(实为“沙聚之邦”),转化为“人国”。这就是“人的自觉”。人的自觉的内核,是自由选择及其相应的规则或关系;它的形式是改变那种君臣父子、恩威并施的“小儿文化”,建构一种自由选择与独自担当的“成人文化”。因此,启蒙的本质实际上是“悲剧性”的。它让人独自承担自己的命运,并由此获得一种成人化的生命感或存在感。面对这种新文化及其相应的新文学,中国人至今不大习惯,内心总有一股寻求父亲训斥、投进母亲怀抱的冲动。迷恋宫廷权斗故事和官场小说,还有歌颂温顺的动物和熟悉的植物的诗歌,就是这种冲动的潜意识动作。

  对于20世纪新文学而言,“文的自觉”不应该是辞章之术,而是“人的自觉”的外显形式。整部20世纪中国文学史,都可以视为对这种外显形式的操练。或者说,新文学的形式史,正是新时代的精神史的外在表现。从这一角度来思考问题,我们就不会固执地纠缠于作品单纯的“审美价值”的高下问题,而是从中发现一种新的“精神生态”的形成过程,发现一种稚嫩的新精神的发育成长过程。20世纪的中国新文学,同时担当了大变革时代的多重任务。首先,是使我们从那种古典审美迷雾中走出来,并怀着新的审美期待。第二,是将那种具有高度整一性的、同时又含混神秘的审美感知,分解到具体而生动的个体身上,也就是分解到具体的感官层面,让人成为活人,使得每一个感官的基本功能得以恢复,让它们能够正常地看、听、触、嗅、尝、行,让它们得以首先恢复到人类学层面,由此转而进入社会学或美学层面,这些都是“质”的外显形式,或者说就是“文”的内容。第三,是实践或者重构新的美学规范,也就是属于“体”(体制,格局)的部分。对于诗歌而言,就是在新词法、新句法基础上的新意象体系的建构(见本书《中国节奏与精神秘密——古诗的遗传基因和新诗的遭遇》一文)。对于小说而言,则是对现代叙事结构的探索和转型,这不仅仅是指单纯技术意义上的“布局结构”,更重要的是与“质”相关的“意义结构”(见本书中的《张爱玲与现代中国的隐秘心思》一文中对“现代小说结构”问题的讨论)。

  新文学运动中所产生的问题或者说不足,是小节问题而不是原则问题。白话汉语文学的生产与公众接受之间的巨大反差,其改变也需要时日。我对白话文学的发展充满期待。而且在文学研究和评价过程之中,我主张“大文学”的概念。也就是说,“文学”不只是局限于技术或者文体层面的诗歌、小说、散文概念,它是通过语言符号(纹样)呈现出来的时代精神气质。作为人文学科的重要分支,文学研究的重要任务,就是要通过形式史研究的路径,呈现出精神史的演化过程。因此“质”—“文”—“体”三者之间的演变历史或互动关系,是文学研究从形式史走向精神史的基本前提。

201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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