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广播电视节目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在推广普及普通话方面起到带头示范作用。通知要求播音员主持人除节目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标准普通话。不得模仿地域特点突出的发音和表达方式,不使用对规范语言有损害的俚语俗词等。此外,对节目嘉宾也要规范使用语言的提醒和引导。(1月5日《新闻晨报》)
过去要想当一名主持人,普通话一定得考级,而且得过一级甲等。现在好像这个要求有所降低,因为打开电视,打开广播,操着一口流利方言的主持人大有人在,而且不少主持人都在当地那是小有名气。广电总局类似的通知和要求其实过去也有过,可效果并不是太好。如果没有记错,当时央视的毕福剑和阿丘,东方卫视的刘仪伟,他们的普通话就不过关,还差点因此下了岗。
普通话当然需要推广。按照教育部的说法,目前能以普通话交流的国人达到了70%,但其中大部分普通话水平不高,仍有四亿多人不能用普通话进行交流。正因如此,广电总局要求靠嘴皮子吃饭的主持人承担带头示范作用,这自然没错。但严格来说,主持人推广普通话与主持人节目中说方言之间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普通话与方言也并非是你死我破的对立关系。这就像一个人一样,你会说普通话,但也可以说方言。
对于媒体主持人而言,会说普通话是最基本的职业素养,带头说好普通话,普及普通话应该算是一种义务。但主持人说普通话与电视节目说普通话是两个层面的问题。不同类型的节目有着不同的语言要求,不同的嘉宾有不同的方言表达方式。比如现在不少地方电视台所办的民生热线、帮难解困、交通广播栏目,其观众群体带有明显的地域性,这种情况下,主持人说方言可能比说普通话效果要好。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是,如何约束引导节目嘉宾说普通话的问题。节目嘉宾一般都是名人,来自四面八方,说普通话还是说方言根本无法把握和掌控。
相比于普通话的标准单一,方言因其多样性、地域性而别具特色。我们现在推广普通话其实存在一个误区,那就是将普通话与方言对立起来,认为说普通话就不能说方言。其实相比于普通话推广而言,方言的保护问题更加紧迫。我国目前仍在使用的语言有130种,文字有60多种。但是,使用人口在10万以下的非安全语言多达99种,约占我国语言总数的77%,其中20多种语言的使用人口不足千人。
纠正综艺节目中的港台腔、外国腔、方言泛滥乱用的现象当然有必要,但要求主持人说普通话不能一刀切。如果说起普通话的事儿,不知道毕福剑和汪涵同志是不是已经通过了一级甲等的测试。幸好此次广电总局的通知留有“节目特殊需要”的余地,要不然,不知道会有多少主持人会因此丢了饭碗。关东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