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1)
(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薛淑兰(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二、免去张国蓉(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任命管应时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四、任命罗国良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五、任命陈鸿翔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六、任命徐静(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2)
(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张少琴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任命郭雷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命的名单(3)
(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批准任命李定达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雪克来提·扎克尔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4)
(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雪克来提·扎克尔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5)
(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万春、徐进辉、郑新俭、穆红玉(女)、王洪祥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任命杨子洲、刘晖、周晓永、徐全兵、宋伟(女)、陈旭文、谢晓歌(女)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三、免去俞元华(女)、钱永兰(女)、韩凤英(女)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