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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歌舞是苗族文化的名片,仅国家级的音乐舞蹈类“非遗”项目就有10项。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支持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旅游演艺精品。”如果能将苗族歌舞资源开发成为当地文化产业的主打品牌,不但有利于盘活民族文化资源,还能带动其他行业的发展。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德夯村的苗族大型主题晚会“山风鼓韵”,节目内容包含苗鼓、苗歌、苗舞、芦笙、婚恋习俗等。其中表现青年谈情说爱的对歌《苗族盘歌》、反映苗族姑娘勤劳热情的《玛汝苗鼓》,以及古朴粗犷的《反排木鼓》等,使游人如醉如痴。这台原生态的大型主题晚会,被媒体称为“原生态苗族跳歌的盛宴”。
其实,苗寨的《反排木鼓》原是祭祀性舞蹈,民间信仰色彩浓厚,而苗族的芦笙音乐和舞蹈也是专门用于祭祖和丧葬的乐舞。观众现在看到的其实大部分是经过拼装组合的歌舞节目。这些音乐舞蹈里面流淌的仍然是苗族的“血”,只是突出或淡化了某些原有的文化符号,又适当融入了其他艺术语汇。这种新的艺术形式于1990年在中南海演出时,就获得中央领导的赞誉。之后,还到欧美各国演出,受到欢迎。
虽然在舞台上表演的艺术形态和在传统仪式中的固有形态不是一回事,但只要开发利用得当,保存基本的文化元素,就是一种很好的“非遗”传承方式。
苗族民间叙事长诗《仰欧桑》,讲述了一个浪漫悲怆的爱情故事。这个故事被改编成集歌、舞、乐、诗为一体的大型舞台剧,是苗族国家级“非遗”项目产业开发最成功的案例。
由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歌舞团与中央民族乐团联手、共同策划创作的大型民族管弦乐苗族歌舞剧《仰欧桑》,2013年8月在国家大剧院演出后,反响热烈,好评如潮。
《仰欧桑》是苗族“非遗”项目打包式推出的一个成功案例。它为苗族“非遗”项目演艺开发提供了许多经验。
首先,演艺产业是精英产业,是人才密集型产业。为将原汁原味的苗族文化搬上舞台,中央民族乐团邀请了著名作曲家唐建平、北京舞蹈学院编导系主任张建民、著名舞美设计专家赵晓宇等作为主创人员,为作品创作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撑。
其次,演艺产业是消费驱动型产业,必须学会应对市场。《仰欧桑》正是瞄准了现代文化消费中结构性短缺的现状,通过打民族牌,建立了一个长效的艺术生产机制。
第三,演艺产业是文化资源型产业,必须紧紧依靠、积极调动、高效利用和成功整合民族特色文化资源。《仰欧桑》除展示苗族音乐舞蹈之外,对苗族服饰、节日习俗和生产生活、工具器物的展示,也让观众大饱眼福。
第四,演艺产业开发应采取“舢板傍大船”、“大手拉小手”的策略,请国家院团提携帮扶,有利于打造出“非常民族化,更加国际化”的文化品牌,这对于解决民族演艺产业人才缺乏、资金不足、项目策划能力不强、艺术表现手段不够等问题,无疑是极有效的。
《仰欧桑》的成功表明,苗族的“仰欧桑”,也能像彝族的“阿诗玛”和壮族的“刘三姐”一样,成为誉满中外、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品牌。而苗族文化演艺产业的衍生产品,如服饰、乐器、音像制品、网络游戏等,也将有更为广阔的开发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