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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词典(李皓)

//m.zimplifyit.com 2015年04月11日20:22 来源:人民日报 李 皓

  我生于1970年。这时候,“文革”还没有结束,改革开放还没有开始。懵懂的童年,不更事的少年,我与所有的乡下孩子一样,经历过贫穷、饥馑、寒冷。在今天看来,这些经历对于后来的人生,具有非凡的意义。

  想一想,无非是一些关键词,在自己人生的辞典里,时不时就蹦了出来,吓自己一跳。细细咀嚼,却也韵味悠长。

  大米里的沙子

  现在的大米多半是免淘的,洗两遍,即可加入电饭煲。

  而儿时在乡下吃的大米里,一定有着或多或少的沙子。做饭的时候,必须有淘米这样一个关键的程序。

  淘米是一门手艺。

  淘米必须用瓢。所谓瓢,就是把成熟的葫芦当中切开,掏净葫芦瓤子,把葫芦壳晒干制作成舀水的器物,一只葫芦正好做成两只瓢。把大米倒进瓢中,再从锅里舀起水,握着瓢把儿逆时针倾斜、晃动,让一小部分米粒儿随着水流进锅里,而那些比重相对沉实的沙子则被留在了瓢里。这样不断重复,大米与沙子逐渐得以分离,大米进入锅里,沙子留在了瓢的底部。

  淘米是万万急不得的,快了,沙子就掺进了米饭里,硌牙;慢了,灶膛里的火已把锅烧热,水的多少不好把握,难免旱涝不均。上面锅盖盖上了,下面火候也需把握。急火,容易煳锅底;火太慢,米饭容易夹生。火候把握好了,这大锅里焖出的米饭,经过了清洗、淘米、文火烘焖的过程,接了地气的大米干饭,那叫一个香!

  我之所以絮絮叨叨讲述淘米的过程,是因为我在很小的童年就掌握了这门不是手艺的手艺。尽管多年不淘米,我的手艺已经生疏,但童年经验和故乡记忆永远是我辈文人的创作源泉。

  莫言在斯德哥尔摩领取诺贝尔文学奖时的演讲,令人记忆犹新。他说他是个“讲故事的人”,童年那个“说书人”令他走上了“讲故事”的道路。

  而我童年的说书人就是母亲。当年母亲为了吃上大米饭,毅然远嫁他乡。母亲不仅教会了我淘米的手艺,还在那些寒冷的冬夜里,一遍遍不厌其烦地给我和妹妹讲述“梁山伯与祝英台”“秋翁遇仙记”“卖花姑娘”的故事,这些故事深深地刻进了我的脑海,成为我一生念念不忘的“神话”。

  故乡的大米没有什么名气,比不了“五常大米”“盘锦大米”,但在我的心目中却是上等的食粮。

  1991年,我在南方一所军校里读书,每天吃一种叫做“籼米”的米饭。这种米米粒呈细长形或长椭圆形,长者长度在7毫米以上,蒸煮后出饭率高,黏性较小,米质较脆,加工时易破碎。我极度吃不惯这种米饭,每每辅以菜汤泡着才勉强下咽。这时候,我就想起家乡的大米,甚至觉得有了沙子的家乡大米才有泥土的香味,能吃上一顿家乡的大米,即使有沙子硌牙也好。逢年过节,军校里才能吃上一顿东北大米,学员队一片欢呼雀跃。而我,则有坐在老家热炕头的感觉。

  而沙子终究是不能吃的,需要被淘掉。即使偶尔以假乱真,但沙子终究是沙子,大米还是大米。淘掉的是沙子,淘不掉的也有沙子。我时常有一种冲动,面对着即将入锅的大米,总想展示一下自己淘米的功夫,但是瓢呢,已找不见。我知道,我有一种说不清的病。

  又要过年了,乡下母亲家的大锅里又飘出大米干饭的香味儿。

  那,不仅仅是一种亲情的召唤。

  外甥狗

  我很小的时候就懂得一个道理:吃什么,补什么。

  没有人刻意教给我这个道理,是妈妈每每过年都把猪心留给患心脏病的姥爷吃,我自个儿悟出的这个理儿。

  1978年1月,也就是我上小学一年级的第一个寒假,我做出了人生第一个大胆的设想:独自一人去姥姥家过年。

  拗不过我,妈妈把猪肘子猪心装进一个筐里,上面用一块花布蒙上,含着眼泪打发我上路。当时我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步,对于我个人而言,在接下来的生命体验当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我自是欢天喜地,完全不顾及妈妈是否放心,着筐就大步流星地走出了家门。

  姥姥家在临近的另外一个公社(现在叫乡镇),与我家隔着三四十里的山路。道路我是熟悉的,从一个村屯到另一个村屯,我都熟记在心。只是在两个公社交界处的山梁,灌木丛生,行人稀少。走在无人的山间,我大声唱着无名的歌曲,给自己壮胆、打气,我有一种战争电影里孤胆英雄的感觉。我的脑门儿上有一种麻沙沙的感觉,但我的额头冒着男子汉的热气。

  筐越越沉,我不断地更换胳膊。当两只胳膊都无法承受猪肘子猪心之重,我就停在路边歇息一会儿。这时不断会有路人打趣地问我:“小孩儿,上哪儿去啊?”我就瓮声瓮气地回答:“上俺姥家!”

  当我怯生生地走进姥姥家的院子,大黄狗率先认出了我,朝我直摇尾巴;然后是灶台前忙碌的姥姥喜出望外地喊道:“哎哟妈呀,这不是外甥狗么?!”之后就开始数落:“喃妈也真放心,这么小一个孩子,走丢了可怎么办啊!”不苟言笑的姥爷则露出难得的笑容:“期末考了多少分?”我说:“双百!”姥爷点点头:“这个小熊儿,将来是块料儿。”

  年三十到来之前,姥爷是最忙的:写对联。念过私塾的姥爷是屯子里为数不多会写墨笔字(毛笔字)的,我给姥爷打下手:裁红纸,按照字数多少折叠红纸。这里有着小小的数学学问,几次折叠叠出多少字,字间距又大致相当,我在8岁的时候已经掌握。

  等我上初中的时候,姥爷不幸早逝。这时,已略知世事沧桑的我痛悔不迭:姥爷那么多精辟的对联,我只记得一句“劝告世人三件事,戒酒除烟莫赌钱”。其它的,我几乎都没有记下来,它们像姥姥家的炊烟一样,飘上屋顶,就无影无踪了。

  故乡有一句谚语:外甥狗,外甥狗,吃完了就走。

  如今,姥姥已年迈。又要过年了,我可否再次沿着童年的山路走到姥姥家,吃饱喝足,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就像外甥狗一样没心没肺。

  棉花灰

  小时候,我能在第一时间感知春天的到来,因为,我手上的冻疮开始化脓了。

  那些年的冬天格外寒冷。每到冬天,我和妹妹的小手就冻得像小馒头似的,红红的,一摁,就是一个发白的小坑。

  妈妈为此想了很多招儿,比如说将棉袄的袖子再缝上一截儿,盖过五指;比如说用辣椒秸秆烧水清洗,那火辣辣的滋味儿简直像受刑;比如说用兔子或者狗的毛皮做一个袖筒,两手插在里面;比如说……不知为什么,在我那个四壁透风的冰窖子一样的家里,冻疮,在我的童年时代,没有一年能够幸免。

  “七九河开,八九雁来。”当我每天上学经过的那条河里的冰开始变成哗哗的流水,我的圆滚滚的小手也跟着“解冻”。现在想来,那流出的脓血触目惊心,但是妈妈只将一团棉花烧成灰,敷到冻疮的创面上,然后随便撕下一块布条包扎一下,便置之不理了。

  也许是我才疏学浅,迄今为止,我只知道棉花有着很高的医用价值,但棉花灰能祛除脓血、让疮口结痂还真没有见诸文字。

  童年的春天最是难耐的,冻疮正在痊愈的手奇痒无比,妈妈越是不让我去挠,我越是无法控制自己。挠破了,妈妈不得不再一次为我敷棉花灰,妈妈嘟哝着、嗔怪着,内心的疼惜想来是不愿意表现出来吧。

  也许真的是“土办法,治大病”,不知不觉中,我的冻疮就好了。

  那年早春陪友人去普陀山,真是江南春来早:桃花开了,油菜花也有几处,尽管不成规模,但让人心生暖意。没有了冻疮的袭扰,我对春天的到来也变得迟钝了。

  许是全球变暖,现在已很少见人得冻疮,或者医术的高明,棉花灰这种土得掉渣的老办法,早已派不上用场。或者说,这只是我的个人记忆,我的家庭文化?

  一位军旅作家说过:一个家庭的文化叫做教养,一个民族的教养叫做文化。

  我家的教养不见得都有普遍意义,但我觉得从苦难中走来的人们,至少有最起码的感恩、悲悯和敬畏。

  疮疖的愈合,必须让脓鼓出来,辅以必要的疗法。土办法也好,新办法也好,能解决问题都是好办法。

  春雨惊春清谷天。随着中国梦的渐行渐近,让每一个中国人精神振奋。就像每一个春天,总给我们带来无限的希望。尽管时有雾霾,但雾散了,都是晴天。春天里,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个充满诗意的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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