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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国家级的“被盗文物登记系统”以解决文物的偷盗问题

//m.zimplifyit.com 2015年04月15日15:35 来源:中国作家网 陈履生

  如果把这件事情放在上个世纪50年代初期,可能还好说;再往后一点说到“文革”之后好像也能说得通;可是放到世纪末期和21世纪的今天,就好像说不通了。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如果从大众媒体上获得认知的话,可能大家从来都没有听说过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也不知道这里有个“普照堂”,更不知道这个“普照堂”内还有个“章公六全祖师像”。而在资讯如此发达的时代,也没有听说过这尊祖师像被盗的报道。那么,基本上可以这么认为——这尊像不是很重要;或者说,此前多次的文物普查有严重的疏忽;或者说,当地省市一级的文物专家没有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如果以此来推演的话,那在全中国各个村里的“寺”、“庙”、“堂”、“观”内还有多少重要的文物有待发现、有待认识?

  客观来说,如果不是对即将在匈牙利展出的佛像进行CT扫描及内镜检查,就不可能发现内部的秘密,就不可能引起人们关注它的千年不腐之谜,也就不可能引发远在中国的村里人的联想。如此看来,在考古学中运用科技手段很重要。中国各地还有多少千年文物需要做CT扫描及内镜检查?这或许是文物新发现的新期待。显然,十余年来,中国各地的博物馆是越建越大,越建越多,感觉上是基础设施的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然而,像这种对于馆藏文物的诊断与修复的基础工作却是一个明显滞后的缺项。如果藏在博物馆内的文物还没有得到一些关于本体的基本认知,也就不可能关注到那些村里的散存文物。没有基本的认知,就谈不上基本的尊重与保护。正因为缺少基本的认知,“普照堂”则是“由一位村里年长的,约六七十岁的单身老汉看守”,“有人来了他就打开门,让大家参拜,晚上就把门锁了”。“十月廿四早晨,村里人发现‘普照堂’后边的墙被挖了个洞,‘章公祖师像’也不见了。”这是1995年。如果荷兰那位藏家收藏的佛像正是来自“普照堂”,那想想它的遭遇可能会令人五味杂陈。值得反省的是,为何屡屡发生的事端都说明专家们的眼光和能力不及那些偷盗者。那些偷盗者也没有用什么科学的仪器就能判别它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而这件肉身佛像世世代代都放在这里,除了供奉的尊崇之外,它的意义为什么没有得到认同?现在国家的文物事业得到了史无前例的大发展,得力于文博的学院教育的大发展,从事文物工作的人数也是大幅度增加。可是,在文物考古以及美术史研究工作者越来越多的今天,像过去的考古学家和文物工作者那样深入走田野、跑乡村的却越来越少,以致像“普照堂”的千年肉身佛像得不到应有的发现。毫无疑问,如果靠文物的偷盗来引发文物的新发现,那非常可悲。

  现在说这件肉身佛像有上千年的历史,一下子就成了大事,成了国家大事,所牵涉的问题不仅多也非常之复杂。先说当年的失窃,因为它不在文物的谱上,仅仅是村里的事,所以也就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这是问题的根源。再说不管事大事小,它也是关系到供奉的事,报了案也得有个结果。结果是不了了之。如果它在谱上,各地通力协查也就不会流向香港。到了香港进了摩罗街,也就成了合法的买卖关系。直到现在为止,大陆和香港的相关部门都不能说出摩罗街上鳞次栉比的古董店,哪些是偷盗的,哪些是可以买、哪些是不能买的。如果当年被盗的是“文物”而又能够纳入国家被盗文物清单的话,那么,买家和卖家只要对照目录就可以知道其合法性。那位荷兰人也就有法可依。

  建立一个国家级的“被盗文物登记系统”非常重要,此次肉身佛像事件进一步说明它很重要。根据荷兰《民法典》规定,“文物获取者必须对其获取文物的行为做尽职调查,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排除文物是被盗文物的可能性”,而“排除被盗文物方法可以通过查询被盗文物登记系统,也可以咨询有关机构”。问题是,中国的“被盗文物登记系统”何在?而可以接受咨询的“有关机构”又在哪里?荷兰人如何在香港市场上查询?又去哪个“有关机构”查询?如果1995年没有的话,现在是无话可说。如果现在还没有的话,亡羊补牢未为迟也。

  不管现在关于荷兰的宋代肉身佛像的最终结局如何,可以肯定地说,关于用真身夹贮法制作造像的方法应该得到应有的重视。而类似濒临失传或已经失传的传统工艺还有不少,更应该在国家层面上加强对传统工艺的保护和利用。虽然现在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可是,具体的保护、利用还是存在很严重的问题,尤其在市场化的今天,一些已经失去市场支撑或失去使用意义的传统工艺,其历史的审美的价值依然存在,有的简直就是文化的活化石,应该圈养起来,留存历史。不能外国人重视了,我们再重视。

  因为宋代的肉身佛像流失到荷兰,关于中国流失海外文物的问题再一次成为公众话题。海外收藏的中国古代文物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绝不是简单的“流失”的概念,有着千差万别的来源渠道,当然不排除“流失”,而“流失”之中还有掠夺的情况。如何区别对待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要有正确的认识。面对数量众多、情况不一的“海外收藏”,当下最关键的还是需要通过国际合作,进行类似普查这样的基础工作。由中国国家博物馆组织编辑的《海外藏中国古代文物精粹》历时十年,最近出版了第一卷“英国维多利亚与艾伯特博物馆卷”,这一大型丛书的编辑,将由中国主导的海外收藏中国古代文物的系统整理和研究提升到国家层面。过去有些学者在国外的博物馆隔着玻璃拍展品,或通过翻拍图书画册而获取资料,往往是一己之力。现在基于与国外各博物馆的合作,其在整体收藏基础上的选择远比展厅或画册中所见要全面,更重要的是基于这种国际合作将带来博物馆之间在其他专业方面的合作。

  在国家层面上建立“被盗文物登记系统”,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文物的偷盗问题,而且可以在国际轨道上有效地遏制文物的外流。而类似这样的举措,包括国际间在更多领域内的更多合作,对于保护文化遗产,促进文化交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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