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中求质铸精品

//m.zimplifyit.com 2015年03月27日08:24 艾斐

  只有精品佳作,才能在实现社会供求关系均衡的过程中同时,起到既满足精神需要又提升生活品格的作用。正是一切文化创造和文艺创作所本应赋有的责任与担当。

  一

  对于精神产品来说,惟有质量才能体现价值,才能发挥作用,才是其活力、魅力与生命力的根本所在。我们在文化创造和文艺创作中,就必须高度自觉地树立和秉持品格为王、质量至上、效益第一的观念与原则,务使“增量提质,量中求质”成为精神生产的玉律和常态,并真切地认识到只有增量提质、达优臻美,才是文化发展、创作繁荣的必由之路。

  作为精神产品的文化,永远都只能是对精神粹质的凝结与升华。而任何精神凝结与升华的过程和结果,则又都必定是个别的、新颖的和创造性的,并由此而决定了优秀文化产品的不可逆性和非拷贝性。所以,我们既不能期望所有的创造和创作均皆跻臻上乘,形成精品,更不能瞬息懈怠对精品佳作的倾力构建与矢志磨砺。我们所要做的工作,始终都是“增量提质”与“量中求质”同时并举。这是规律,也是定力。即以现今的文化创造和文艺创作而论,更尤当如此。特别是自2010 年以来,我们的文化创造和文艺创作不仅是空前活跃的,而且其产量也是在以不断翻番的速度增殖着。整个前17 年,我国长篇小说的出版总量还不到300 部,可如今每年出版的实体长篇小说竟多达3000 部以上,如若算上网络长篇小说创作,那就完全可以用“海量”来形容了。此外,除了每年创作诗歌300 多万首之外,并年产电影500 多部,电视剧接近600部,歌曲20000 多首,各类剧目近3000 种。文化产量的快速增长,无疑是文化发展与繁荣的标志之一。在如此雄厚的数量托举之下,那是肯定会有相应的优秀作品如期而至的。

  然而,当我们从量与质的匹配关系上进行梳理与考量时,却不能不承认在它们之间确实出现了落差与失衡,也就是说在我们的文化创造和文艺创作中并未完全做到增量与提质同时并举,更未能在量中求质的锐意进取中推出更多的精品力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在文艺创作方面,也存在着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的现象,存在着抄袭模仿、千篇一律的问题,存在着机械化生产、快餐式消费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相当数量的文化产品和文艺创作都或多或少地缺乏思想深度、精神向度和艺术精度,程度不同地显露出了浮躁、肤浅的面相和粗粝、歧靡的痕迹,更有的甚至是一味地迎合低俗,解构历史,率性展陈劣迹,恣情扬播戾气,全然忘忽了文化的本真与使命。

  作为一种精神和意识的表达方式,当文艺作品无力充当正能量之释放源的时候,那就极有可能会成为负作用的策生地。之所以会出现这样两种截然不同的效果,完全是由文化产品自身的思想内容与艺术方式所决定。这就要求创作主体必须心存敬畏,勇于担当,以对人民、对社会、对历史、对未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行创造和创作,力求使每一部作品都能成为暖人心、惬人意、通世情、达事理的精品佳构。

  这并不是苛求,而实为文化创造与文艺创作的规律使然。因为作品的数量虽是文化发展与繁荣的基本条件之一,但文化发展与繁荣的本质表现则永远都在于作品的质量。

  在我们现在每年出版的3000 余部长篇小说中,肯定是有不少上乘之作的,但若从作品的社会影响力和读者群的大小来考量,那显然是不可与在前17 年和新时期之初出版的诸多广泛传播、已有定评的长篇小说同日而语。这其中固然有历史的原因和时代的原因,但反躬自问,难道就没有作品自身的原因吗?肯定是有的,当然是有的。这才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进行这样的思考,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肯定是会有益的。因为作为文化的创造者,我们没有必要也没有能力去改变历史和时代的客观存在。我们所该做和要做的,只能是适应历史和时代发展的需要和要求而不断的改变和提升自身,并自觉而有效地将这种改变和提升迁延到创作实践之中,以使我们的产品和作品更应时、更完善、更纯粹、更精美。

  二

  现象总是和本质相联系的,任何现象都可以从本质上找到原因。一旦找到原因,也就寻获了改变现象的途径与方法。以文化创造和文艺创作量质失衡现象而论,其本质的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四个“不足”,即积累不足、开掘不足、认知不足、创新不足。

  积累不足的关键,主要在于对生活和时代的感知比较肤浅,缺乏实际的生活体验,未能积蓄和融会相对丰厚的创作素材,缺乏对素材的高度升华与深度酿造,特别是对时代精神与现实生活的关系未能深切地领会和准确地把控,从而导致在两个重要层面上出现偏颇。一是在处理生活与创作的关系时常常容易头足颠倒,不是从社会生活自然过渡到创作状态,而是为了进行创作才不得不特意去寻觅所需要的生活。这就违背了认识论的基本逻辑与原理。存在决定意识,生活促成创作之所以是一个不容违逆的铁律,就因为在任何情况下,“物”都是“意“的源头与基础。在文化创造和文艺创作中,对这一规律的感应和兑取,就更为直接而现实。举凡精品佳作的问世,无一不是由于切身生活深刻地感动了作者,甚至是强烈地震撼了作者,并使作者情愫炽燃,心旌搏跃,事体萦怀,欲罢不能。事实已经无数次地证明了一个至理,那就是丰富的生活存量和对热生活的深切感知,常常是优秀文化产品得以形成的前提条件。

  在这个过程中,还有一个容易出现认识误区的地方,那就是一些创作主体经常自觉不自觉地将时代精神从现实生活中剥离开去,用二元论的观点对现实生活实行去意识化、去政治化、去精神化,甚至是刻意而片面地追求所谓的纯粹化生活与超现实人性。这种想法和做法不仅是不可能、不现实、不科学的,而且也是在事实上难以做到的。因为意识、政治和精神之类本来就是生活的构成要素,是生活的气质与魂魄,是同现实生活化合在一起的,又怎么能企望从生活中将它们择离和剔除呢?其实,有那么一些文化产品和文艺作品之所以会是只有生活的“渣”而没有时代的“魂”,根本原因就正在于此。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人民是文艺创作的源头活水,一旦离开人民,文艺就会变成无根的浮萍、无病的呻吟、无魂的躯壳。”

  开掘不足的关键,往往在于创作主体不仅将现实生活表面化了,而且将时代精神空心化了。创作主体所看到和感知的,只是生活的硬盘,而无视和无知的却是时代的芯片。这其中,最为常见的一种现象,就是在作品中所表现的不是人民,而是自我。按说,在作品中融入作者的情感和认知,不仅是自然的,而且也是必须的。但如果作者的情感和认知不是融入,而是植入,甚至是强行闯入和强势表露,以至于全然抹煞、掩盖和吞噬了作为生活的主人与历史的脊梁的人民大众,而只一味旁若无人地“表现自我”,口若悬河地自说自话,那就显然有背于文化创造和文艺创作的文本设定与主次关系了。因为一切文化创造和文艺创作,在本质上都是主观对客观的艺术反映与美学表达,这就使作者以主观情感和自我认知对客观世界的表现愈准确、愈生动、愈真诚、愈深切,其作品也就自然会愈成功、愈感人、愈有效、愈有力。反之,如果作者只热衷于将自我的生活流程和感情皱折连篇累牍、不加节制和选择地书诸于纸面,强推给受众,那就只能是以热切的愿望而换取冷落的回报了。因为作者虽具有自由书写的权利,而受众则同样具有选择接受的自由。

  三

  在文化创造和文艺创作中,迎合是必要的,但引导则是必须的。既要在迎合中引导,更要在引导中迎合。它们看似一对矛盾,实际上却是文化之性质与功能的合理体现,我们必须在二者之间做出恰当的处置和合理的选择。这种选择不是可有可无,更不是可以随便放弃和任意偏废。因为不迎合,文化就会失去受众和市场;而不引导,文化则会丧失价值与意义。我们所要做并必须做好的,永远都只能是在恰切适度的迎合中而实现积极有效的引导。文化的本质效能,从来就是禀赋智慧、提升精神、纯化道德、勖勉思想、激扬心志、营造文明,而要实现这一效能,就必须迎合大众,使之愿意和乐意接受。这个接受的过程,既是审美享受,又是认同引导,并由此而决定了优秀的文化产品和文艺作品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做到迎合与引导的完美结合与高度统一。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防止过度迎合与消极迎合,尤其不能用低俗之作取悦读者,以粗鄙之作污染社会,以无稽之作游戏人生,以恶搞之作调笑大众,诚如鲁迅所说:“若文艺设法俯就,就很容易迎合大众、媚悦大众。迎合和媚悦,是不会于大众有益的。”

  文化在本质上是一种艺术,是美的创造和审美对象。但文化在完成自身的艺术使命时,却常常需要借助技术的配合与辅掖。特别是在现代社会中,随着新兴文化品类的频仍出现和高新技术的飞速发展,文化与科技的关连性越来越大,文化对科技的依赖度越来越高。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应正确地认识和处理技术与艺术的关系,既要积极、合理、有效地将技术引入艺术,使文化产品赋有新奇与美幻的品貌,又要以谨慎、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将技术和艺术对接好、结合好、发挥好。特别是要注意克服和防止以技术掩盖乃至替代艺术的倾向和过度技术化。柏拉图说过,“过度快感可以干扰心智”。一当技术在文化生产中介入不当,形成痞块,并以其强势压倒了艺术和取代的美感,那么,文化的本质价值和本能作用就会不同程度地受到挤压和排斥,甚至还可能使文化创造变为玩弄技术,这不仅会分散观众的注意力,而且更会消解文化的艺术特质和审美功能。对于此,就连向来以依赖特技、动画等技术支撑见长的好莱坞大片,也显然有所意识,其在新近问世的《钢铁侠3》《地心引力》中都更多地引入中国元素,便是佐证。

  创新不足的关键,主要在于原创能力的式微和勤谨之心的衰减。由于原创力不济,从而导致新创意和新建构逐渐减少,并使文化创造失去了张力与活力,以致效法成疾,改编成风,翻旧货、炒冷饭、袭套路、走捷径的现象屡有所见。而由于勤谨之心的懈弛,则必然会导致对文化创造失去定力与耐力,创作者往往因为急于求成而草率从事,疏于磨砺,致使荒率、应景之作频有所现,粗制滥造渐成风气。出现此种现象的深层原因固然在于浮躁风的盛行和功利欲的膨胀,但更深层的原因,则在于对文化创造和文艺创作所承担的使命、责任及其内在规律与法则的缺乏敬畏和失之昧然。

  文化创造在本质上是一种精神创造,而精神则是人性的至高与至尊。所以,马克思说:“人应当是精神性的存在。”对于文化创造和文艺创作来说,其发挥作用的对象不仅是人,而且是人的心性、精神与灵魂,这就要求它不但应当是正确的、积极的,而且更必须是纯正的和精粹的。实现这个目标的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方法与途径,就是创新。因为只有新的美的东西,才能被人接受,也才能有效地作用于人,并通过人而将文明之花播向整个社会。这就要求文化创新必须在思想性和艺术性上同时并举,务使其产品同时具有好的内容和好的形式。但由于这种“好”是没有穷尽和没有边际的,所以文化创新也就只有进行时,而没有完成时。显而易见,在变革与发展越来越成为时代主潮的今天,创新也势必要成为我们永恒的课题与永远的追求,而实现创新的动力、方略和路径,则永远都在于提升思想,深入生活,知解时代,研习艺术,高度自觉、自信、自省、自励地下定决心,铸定恒心,练出耐心,献出爱心,始终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进行个性化的艺术探求与文化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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