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自私的基因》是20世纪最经典的著作,这版三十周年纪念版,在前版本基础上有两章增补和修订。我们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义,我们该如何认知自己?这本书充满想象力。任何生物,包括我们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机器。这本书是实实在在的认知科学,复制、变异和淘汰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现象里的林林总总。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突破性贡献在于,把根据自然选择的社会学说的这一重要部分,用简明通俗的形式,妙趣横生的语言介绍给大家,这是第一次。他惊世骇俗地在《自私的基因》中提出:我们生来是自私的。人类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我们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当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必将对我们受苦受难的许多根源有一个更深刻的理解。
作者简介:
理查德·道金斯,1941年3月26日生,英国皇家科学院院士,牛津大学教授,著名科普作家,生物学家。2001年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院士。2005年英国《前景》杂志会同美国《外交政策》杂志网络调查,评选出在世的全球100名最有影响力的公共知识分子之一。他是英国最重要的科学作家,几乎每本书都是畅销书,并经常在各大媒体引起轰动。他的畅销书中,于1976年出版的《自私的基因》为最重要的代表作,他的基因观念,颠覆了我们对自身的幻觉,深刻影响了整整一个时代。
目录:
三十周年珍藏版序
第二版序
前言
序
第一章 为什么会有人类呢
第二章 复制基因
第三章 不朽的螺旋圈
第四章 基因机器
第五章 进犯行为:稳定性和自私的机器
第六章 基因道德
第七章 计划生育
第八章 世代质检的争斗
第九章 两性之间的争斗
第十章 你为我挠痒,我就骑在你头上
第十一章 觅母:新的复制基因
第十二章 好人终有好报
第十三章 基因苦旅
注释
媒体及专家评论:
我其实是断断续续读过些别的进化论、基因和进化心理学的流行读物以后才看了这本经典的。虽然悬念少些,但经典就是经典,每页都非常值得。如果你想找出”生命的意义“来。这是很考验人的,这本书帮不了你,但我个人只是希望能早十几年看到这本书。
——豆瓣创始人阿北
道金斯创造的觅母(meme)与基因相对。如果说生物基因能决定我们的行为,但还是会有一种文化基因影响生物,也许能解释文化传播的过程。
——梁文道
听完道金斯讲述基因的故事,人类应该感到绝望。进化是偶然的、无目的的,基因是冷酷和自私的。它们聪明绝顶,经过几十亿年的进化,它们都已经成精了。从这里我们确实可以学会不少求生存的本领,但同时我们也会陷入这样一个境地:我们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生存。生存是偶然的,也是荒谬的。生命的意义可以说是微不足道的。在人性的世界里那么崇高和辉煌的舍生取义、视死如归,在一个所谓的客观世界里完全是不合情理的。近代科学制造的这种人与世界的分裂,在今天由于更加精致化、合理化,而显得更难弥合。
——吴国盛
不可否认,前11章节让人对人性充满了绝望。 但后面的2章又让人燃起了乐观的希望之火。 对学生物信息的我而言,实在是相见恨晚。 看了selfish gene,对很多进化中的热门课题都有了了解。书中40年前的许多设想,在今天都被验证,获得学界的认同。 此作奠定了作者Dawkins当今最前沿的思想者的地位。 这本书影响了我们这一代人的成长。
——读者
书摘与插图:
30周年纪念版序
意识到我已经与《自私的基因》一同走过生命中几乎一半的旅程,这实在把我彻底吓清醒过来,真不知这是件好事还是坏事。这么多年了,我又出版了十一本书。每一本书问世时,出版社总派我四处做宣传。观众们以令人感激涕零的热情回应我每一本书。他们礼貌地鼓掌,提问一些有智慧的问题,然后排队购书。但他们让我签名的书却是……《自私的基因》。这也许有点夸张了,有一些观众还是买新书的。而我妻子则安慰我,其他那些人只是刚刚发现一个新作者,他们会很自然地回去寻找作者的第一本书,阅读《自私的基因》,当然,之后他们肯定会一直读到最新一本书,那才是作者最喜欢的“孩子”。
如果我可以宣称《自私的基因》已经严重过时,早已被时代远远抛下,也许我对这种现象会更为耿耿于怀。不幸的是(在某些人的眼里),我没法这么说。虽然有一些细节已经改变,新的例子正风生水起,但除了一个问题(我马上会来讨论)外,这本书里几乎没有任何内容存在问题,需要我现在急着将它收回,或者需要向读者致歉。利物浦大学的动物学教授Arthur Cain是我在六十年代在牛津上学时的导师,曾给予我许多启发。他将1976年的《自私的基因》形容为“年轻人的书”。这句话是他故意引用书评家对阿耶尔(英国哲学家)的书《语言、真理与逻辑》的评价。当时的我因此而沾沾自喜,尽管我知道阿耶尔曾经为其第一本书中大部分内容而公开认错,我也不能无视Cain的暗示:一段时间后,我也将做同样的事情。
让我从重新思考这个标题开始吧。1975年时,经过我的朋友Desmond Morris的帮助,我将完稿的部分章节交给一位伦敦出版界的老前辈Tom Maschler。我们在Jonathan Cape出版社中他的房间里讨论。他表示他喜欢这本书,但不喜欢标题。“自私”,他说,“是一个消极的单词。为什么不叫它做《不朽的基因》呢?不朽是一个积极的词,基因信息的不朽是这本书的主题思想,而《不朽的基因》与《自私的基因》听起来几乎一样耐人寻味。”(我现在觉得,我们俩都没意识到《自私的基因》刚好呼应了王尔德的《自私的巨人》。)但我现在觉得Maschler也许是对的。许多批评家——特别是那些哗众取宠的批评家(我发现他们一般有哲学背景)——喜欢不读书而只读标题。也许这个方法足以适用于《本杰明兔子的故事》或者《罗马帝王兴衰史》,但我可以不假思索地说,“自私的基因”标题本身,如果不包含书上大字的脚注,会使人对内容产生一种不恰当的印象。如今,有一个美国出版社无论如何都坚持要求加一个副标题。
解释这个标题最好的方法是标记重点。如果重点在“自私”,你便会以为这本书在讨论人之私心,但是本书却将更多的重心放在讨论利他主义上。这个标题里需要着重强调的单字应该是“基因”。让我来解释一下原因。达尔文主义中一直有一个中心辩论议题:自然选择的单位究竟是什么?自然选择的结果究竟是哪一种实体的生存或者灭亡?这个选择的单位多少会变得“自私”。利他主义则在另一个层次才被看重。自然选择是否在种属中选择?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应该能看到个体生物会因为“种属的利益“而表现出利他行为。它们将减少生育率以控制种群数量,或者限制其捕猎行为以保持未来种属的猎物储备。正是这个广泛流传的达尔文主义的误解,给了我写作成这本书的最初动机。
那么,自然选择是否像我在这里强调的那样,在基因间进行选择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便不会惊讶于个体生物“为了基因的利益”,表现出诸如喂养与保护亲属等利他行为,因为亲属更有可能与其共享相同的基因。这种亲属利他行为只是基因自私性在个体利他主义上的一种表现形式。这本书解释了亲属利他与回报——达尔文主义理论中另一个利他行为的主要来源——是如何进行的。如果我要重写这本书,作为一个不久前刚投奔扎哈维/格兰芬“累赘原理”(第×页)的拥护者,我会给扎哈维的理论多留点位置。扎哈维的想法是:利他主义的捐赠也许是一个“散炫富”式的显性信号:看我比你优越好多,我都能负担起给你的捐赠!
让我来重复并扩展一下对题目中“自私”一词的解释。这里的关键问题是:生命中哪一层次是自然选择的单位,有着不可避免的“自私”?自私的种属?自私的群体?自私的生物体?自私的生态系统?我们可以争论这些层次中大多数单位的自私性,它们还都曾被一些作者全盘肯定为自然选择的单位。但这都是错误的。如果一定要把达尔文主义简单概括为“自私的某物”,通过这本书以令人信服的理由层层推理得出,这个“某物”只能是基因。这是我对标题的解释,无论你是否愿意相信推理本身。
我希望这可以解决那些更严重的误解。尽管如此,我自己也在同样的地方发现了自己犯过的错误。这在第一章中的一句话可以看出来:“我们可以尝试传授慷慨和利他,因为我们生而自私”。传授慷慨与利他并没有错误,但“生而自私”则可能产生误解。我直到1978年才开始想清楚“载体”(一般是生物体)和其中的复制因子(实际上便是基因,第二版中新加入的13章解释了这个问题)之间的区别。请你在脑海里删除类似这句话的错误句子,并在字里行间补充对的含义。
这种错误的危险性不难使我认清这个标题的迷惑性,我应该当时便选择“不朽的基因”作为标题。也许这个标题有点过于神秘,但所有关于基因与生物体作为自然选择的竞争单位的争议(这个争议一直困扰着晚年的迈尔,直至他去世)则可以迎刃而解。自然选择有两种单位,它们之间没有任何争议。基因是复制因子的单位,而生物体则是载体的单位。它们同等重要,任何一者都不可低估。它们代表了两种不同的单位,只有我们认清其区别,才不至于陷入混乱的绝望中。
自私基因的替代品可以是合作的基因。虽然这听起来自相矛盾,但这本书主要的一部分便是讨论自私基因的合作形式。需要强调的是,基因组们并不需要以牺牲同伴或者他人的代价来换取自身的繁荣发展。相反的是,每一个基因在基因库里——生物体以性繁殖洗牌获得的基因组合们,以其他基因为背景,追求着自身利益。其他基因是每一个基因生存的大环境中的一部分,正如天气、捕食者与猎物、植被与土壤细菌都是环境的一部分一般。从每个基因的角度上看,“背景”基因可以与之共享生物体,相伴走过世代旅程。短期看,背景基因指的是基因组中的其他基因。但从长期看,背景基因则是种属基因库内的其他基因。因此,自然选择将基因看为相互兼容——几乎等同于合作——的团体,自然选择偏爱那些共同存在的基因们。然而,无论在什么时候,这种“合作基因”的演化违反了自私基因的根本原则。第五章以桨手的比喻来讲述这个理论,十三章则更进一步讨论了这个问题。
虽然自私基因的自然选择倾向于偏爱基因间的合作,我们也必须承认,有一些基因并不这么做。相反,它们以违背基因组中其他基因的利益而行动。一些作者将它们称为“越轨基因”,有一些则将其称为“极度自私基因”,还有些人则直接称之为“自私的基因”,将之与其他因自身利益而合作的基因混为一谈,误解了其中微妙的不同。235-237页讲述了超级自私基因的例子——减数分裂驱动基因,而“寄生DNA”的概念最初是在44-45页中提出的,后来则有一些作者对其进一步研究,并以“自私的DNA”的妙笔生花来描述。自从本书第一次出版之后,这些年一直有最新发现的超级自私基因的例子出现,它们更为匪夷所思。这已成为这些年研究的热点了。
《自私的基因》一直因为其将基因拟人化而被批评,这一点也需要解释(如果不道歉的话)一下。我采用了两个层次的拟人:基因与生物体。基因的拟人真应该不是个问题,因为任何有头脑的人都不会认为DNA分子会有一个有意识的人格,任何理智的读者也不会将这种妄想归罪为作者的写作方式。有一次我听到伟大的分子生物学家Jacques Monod讲述科学中的创造力时,着实怦然心动。我已经忘记了他的用词,但他大概的说法是:当他考虑一个化学问题是,他会问自己:如果我是个电子,我会怎么做?Peter Atkins在其优秀的著作《重临创世》中,在探讨光束通过高折射率介质时速度减慢后的折射时,也采取了一个类似的拟人:光束好像想要最小化其到达终点的时间。在Atkins想象中,这如同海滩边的救生员飚车去拯救一个落水者一样。他是否需要直接奔向落水者?不是,因为他跑步比游泳速度更快,在行程中增加陆地行走的比例会更为明智。他是否应该直接跑到海滩边正对着目标的点,来最小化其游泳时间?这个想法好一些,但依然不是最佳方案。通过计算(如果救生员有时间来做这个事情),我们可以找到救生员的最佳行进角度,与奔跑距离和不可避免的游泳距离间的最佳组合。Atkins总结到:
这正是光线通过密度较大介质时的行为。但光线怎么能在进入之前就已经知道哪一个是最短的行程?它又为什么要在乎这个?
他受量子理论的启发,将这些问题衍生为一个绝佳的解释。
这类拟人化的比喻并不只是一种有趣的传授方式,它还可以帮助职业科学家们在雾里看花中判别错误,找到正确的答案。达尔文主义在利他主义和自私、合作与报复上的计算便是这么一个例子,科学家们很容易推算出错误的答案。但我们经常在最后发现,适当地、小心谨慎地将基因拟人化处理,是将达尔文理论学者从泥沼中拯救出来的最短路径。在本书四大英雄之一的W.D.Hamilton先驱经验的鼓励下,我自己也尝试着如此谨慎处理拟人化。Hamilton在1972年(也是我开始写作《自私的基因》的那一年)的论文里写道:
如果一个基因可以使其复制品聚集起来,形成基因库中一个不断增加的部分,它便会得到自然选择的青睐。我们关注的那些基因会对其持有生物的社会行为产生影响。为了让我们的推论更加生动有趣,让我们先试着暂时赋予这些基因以智慧和自由选择的意志。想象一下,一个基因正在考虑问题:如何增加其复制者。再想象一下它可以有所选择……
这正是阅读《自私的基因》中大部分章节时所应有的正确精神。
将生物体拟人化则更加麻烦。这是因为生物体不同于基因,它们拥有大脑,因此也可能真正拥有自私与利他之类主观意识的想法,让我们可以辨认出来。《自私的狮子》一标题可能会真的迷惑读者,而《自私的基因》则不应有这种问题。就像有人可以把自己想象为光束,聪明地选择通过级联透镜与棱镜的最佳路径,或者将自己想象为基因,选择传递千秋万代的最佳路径,我们也可以假定一只狮子计算着其基因长期生存的最佳行为策略。Hamilton带给生物学的第一份礼物是其准确的数学计算,这可以算出一只真正的达尔文主义的生物——比如狮子——决定最大化其基因长期生存的机率时,所应采取的策略。这本书里,我采用了生物体和基因的两个层次,用非正式、口语化的语言来描述这种计算。
在第130页里,我们迅速从一个层次转向另一个层次:
“我们已经考虑过在什么条件下做母亲的让小个子死掉事实上是合算的。如果单凭直觉判断,我们大概总是认为小个子本身是会挣扎到最后一刻的,但这种推断在理论上未必能站得住脚。一旦小个子瘦弱得使其估计寿命缩短,而且缩短到这样的程度,以致它从同样数量的亲代投资中获得的利益还不到其他幼儿的一半,这时它也就该体面而心甘情愿地死去。这样,它的基因反而能够获益。”
这是个体层次的自我审视。这里的假设不是小个子做出让自己快乐和感觉良好的选择,而是达尔文世界的个体生物会做出“如果……那么……”的计算,以得出对其基因最好的选择。这个段落还在继续明确地迅速转化至基因层面的拟人化:
。
“就是说,一个基因发出了这样的指令:"喂,如果你个子比你的骨肉兄弟瘦小得多的话,那你不必死捱活撑,干脆死了吧!"这个基因在基因库中将取得成功,因为它在小个子体内活下去的机会本来就很小,而它却有百分之五十的机会存在于得救的每个兄弟姐妹体内。”
接下来的段落则又迅速回到小个子的自我审视:
“小个子的生命航程中有一个有去无回的临界点。在达到这一临界点之前,它应当争取活下去,但一到了临界点之后,它应停止挣扎,宁可让自己被它的骨肉兄弟或父母吃掉。”
我真的相信,只要读者仔细完整地阅读本书,这两个层次的拟人化一点都不会使人迷惑。只要描述恰当,这两个层次的“如果……那么……”计算都会得到完全相同的结论,这也正是判断其正确性的标准。所以,如果我现在再重写这本书,我不觉得我会放弃拟人化描述。
重写一遍书是一回事,重读一遍书则是另一回事。我们得怎么对待这位澳大利亚读者的判决书呢?
“(这本书)非常引人入胜,但有时我希望我没有重读过它……一方面,我惊叹于道金斯,他多么清晰而有证据地看清如此复杂过程的来龙去脉……但同时,我还要责怪《自私的基因》里使我在之后超过十年内,不得不与抑郁症的长期较量……我不再对生命灵魂的认识感到确定,并尝试寻找更深层次的东西——试着去相信,但却不能相信——我发现这本书在字里行间里将我所有模糊的想法都一扫而光,而且阻止这些想法再重新凝聚于我的脑海中。几年前,这造成了我个人生活中的一个严重危机。”
我之前也描述过一些读者产生的类似反应:
“我第一本书的一个外国出版商坦白道:阅读全书后,他失眠了三天,被书中传达的冷酷无情的信息而深深困扰。另外一些人则问我每天早上如何能离开床铺。一个遥远国家的教师写信责备我,因为一个学生读完书后含泪找到他,说这本书使她的生命变得空虚而无意义。他建议她不要把这本书给任何她的朋友看,因为他害怕这本书会使他们造成相同的虚无主义与悲观。”《解析彩虹》
如果这些故事是真的,任何良好愿望都无法将其撤消。虽然这是我要说的第一件事,但第二件我要说的事也是一样重要。我在书里接着写:
“想必宇宙的最终命运确实没有意义,但无论如何,我们真有必要挣扎着将我们生命的希望寄托在宇宙的最终命运上么?当然不需要,只要我们足够明智。我们的生命被其他更接近、更温暖的人类理想与感觉所控制。指责科学剥夺了生命中赖以值得生存的温暖,实在是多么荒谬的错误,与我自身与其他科学家的感觉截然相反。我几乎都要对这些大错特错的怀疑绝望了。“
另一些批评家则表现出类似”因坏消息到来而迁怒信使“的趋势,他们从《自私的基因》中看到不合心意的社会、政治或经济上的延伸暗示,而因此反对此书。在1979年撒切尔富人刚获得其第一次选举胜利后不久,我的朋友Steven Rose给《新科学家》上写道:
“我不是说Saatchi和Saatchi曾聘用一批社会生物学家来写撒切尔的演讲稿,更不是指一些牛津与苏塞克斯的君子们已经开始庆幸于可以从实际情况解读自私基因这等简单事实,尽管他们一直拼命想要这么告诉我们。这个流行理论与政治事实的巧合要更乱七八糟地多。不过我相信,1970年末期此书写成时,历史潮流转向了右翼,从法律与秩序转向货币主义与(更为矛盾的)对中央集权的抨击。之后这个转向才来到科学潮流,如果演化学的理论从群组选择到亲属选择模型也能算的话。这个科学潮流变换将被看作社会潮流的一部分,一同被撒切尔的幕僚们与其固执的、19世纪时竞争与排外的人性概念卷入权力中。“
”苏塞克斯君子“指的是晚期的John Maynard Smith,Steven Rose和我都同样欣赏他。他在回复《新科学家》的信中以其典型口吻说:“我们还能怎么做?篡改公式吗?”《自私的基因》传递的一个重要消息(后来其《魔鬼的牧师》的标题文章更强调了这一信息)是:我们不能将我们的价值观从达尔文主义中剥夺开来,但除非它带着一个消极的信号。我们的大脑已经进化到一个程度,使我们得以背叛自身的自私基因。这种行为的一个明显现象便是我们使用的避孕方式。同样的原理可以也应该作用于更广的范围。
与1989年的第二版不同,这个周末纪念版只多加了这个介绍,还有由编辑了我三个版本的编辑及追随者Latha Menon所选取的一些书评片段。此外并没有新的内容了。除了Latha外,没有人可以与k选择(生态学术语,拥有在环境中获得竞争胜利的能力)超级编辑Michael Rodgers媲美。他对此书坚定的信念就像火箭助推器一般,使第一版的书走上了轨道。不过,现在这个版本重新采取了最初由Robert Trivers写作的前言,这也是让我特别高兴的原因。我提过Bill Hamilton是本书的四大智囊英雄之一,Bob Trivers则是另外一个。他的思想贯穿了第9、10、12章的大部分内容,还有第8章的所有内容。他不止给了这本书一个精雕细琢的前言,更不同寻常的是,他选择了这本书来向世界宣告他超群的新思想:自我欺骗演化的理论。这次他同意让我在此周年版本中使用原先的前言,我实在感激不尽。
理查德 道金斯
牛津,2005年10月
第一章 为什么会有人呢?
行星上具有理解力的生命从其领悟自身存在的道理时起,这一生命才算成熟。如若宇宙空间的高级生物莅临地球访问的话,为估价我们文明的水平,他们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将是:"他们发现了进化规律没有?"三十多亿年来,地球上一直存在着各种生活有机体,但对生命存在的道理,它们始终一无所知。后来,其中有一个人终于弄懂了事实真相,他的名字就叫达尔文(Charles Darwin)。说句公道话,其他的人对事实真相也曾有过一些模糊的想法,但对于我们之所以存在的道理第一个作了有条理、站得住脚的阐述的却是达尔文。达尔文使我们能够对于好奇的孩子提出的,现作为本章题目的这样一个问题,给予一个切合实际的回答。生命有意义吗?人生目的何在?人是什么?我们在面对这些深刻的问题时,无需再求助于迷信。著名动物学家辛普森(G.G.Simpson)在提出上述的最后一个问题之后,曾这样说过:"现在我要讲明的一点是,1859年之前试图回答这一问题的一切尝试都是徒劳无益的,如果我们将其全部置诸脑后,我们的境遇会更好些"。
今天,对进化论产生疑问,犹如怀疑地球绕着太阳转的理论一样,但达尔文进化论的全部含意仍有广阔的天地有待认识。在大学里,动物学仍是少数人研究的课题,即使那些决定选学这门课的人,往往也不是出于赏识其深刻的哲学意义。哲学以及称之为"人文学科"的课程,现在讲授起来,仍好象不曾有过达尔文此人。毫无疑问,这种状况以后将会改变。不管怎样,本书并无意于全面地提倡达尔文主义,而是探索进化论对某一个特殊问题所产生的种种后果。我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
我在开始进行论证之前,想先扼要他说明一下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论点,以及不是什么样的论点。如果有人告诉我们,某人在芝加哥强盗社会中长期过着荣华富贵的生活,我们就能够对他是什么样的人做一些猜测。我们可以想见,他的性格粗暴鲁莽,动辄开枪,而且能吸引忠贞不贰的朋友。这些推论并非是万无一失的。
但如果你知道一个人在什么情况下生活和发迹的,那你是能够对他的性格作出某些推断的。本书的论点是,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我们自己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在一个高度竞争性的世界上,象芝加哥发迹的强盗一样,我们的基因生存了下来,有的长达几百万年。这使我们有理由在我们的基因中发现某些特性。我将要论证,成功的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然而我们也会看到,基因为了更有效地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上面一句话中,"特殊"和"有限"是两个重要的词儿。尽管我们对这种情况可能觉得难以置信,但对整个物种来说,普遍的爱和普遍的利益在进化论上简直是毫无意义的概念。
因此,现在我要讲一下本书所不准备论证的第一点。我并不提倡以进化论为基础的道德观,我只是讲事物是如何进化的,而不是讲人类应该怎样行动才符合道德准则。我之所以强调这一点,因为我知道我有被人误解的危险。有些人不能把阐述对事物的认识同提倡事物应该如何这两件事区别开来,此类人为数实在太多。
我自己也觉得,一个单纯以基因那种普遍的、无情的自私性法则为基础的人类社会,生活在其中将会令人厌恶之极。然而我们无论怎样感到惋借,事实毕竟就是事实。本书主旨在于引起读者的兴趣,如果你想从中引出某种教益,那末阅读时,可以视之为一种告诫。如果你也和我一样希望为了共同的利益,建立一个人与人之间慷慨大度,相互无私合作的社会,那你就不能指望从生物的本性获得什么助益。让我们设法通过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义灌输到人们头脑中去吧!因为我们生来是自私的。让我们懂得我们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为这样我们至少可以有机会去打乱它们的计划,而这是其他物种从来未能希望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