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2018年第10期|丁帆:乡村先生素描——先生素描(十)
作者简介:丁帆,学者。现任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会会长、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导。1979年以来在《文学评论》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四百余篇,有《中国乡土小说史》等著作三十余种。
我插队的地方是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流行的“革命+恋爱”电影《柳堡的故事》的拍摄地,一曲《九九艳阳天》至今还浪漫地流淌于街市巷陌之中。
宝应县的行政区划现属苏中地区,但是位于里下河平原的北部,其“高宝湖”(高邮湖和宝应湖)就是汪曾祺《沙家浜》描写的背景地。宝应的建县历史很悠久,距今已有2200多年,始名为东阳县、平安县,后改为安宜县,公元762年因献定国“八宝”于皇帝,唐肃宗便在上元三年改为宝应元年,并赐安宜县为宝应县。
可百年来,宝应县却是里下河水乡泽国水网地区最穷困的县之一,尤其是我们去插队的1968年,刚刚经过了饥饿时期,农民们为挣得一顿饱饭而拼命劳作,对于那种吃“公家饭”的人羡慕不已,如果能够在公社的供销社、粮管所之类的地方谋上一个临时工,那也算是光宗耀祖的事情了。再不然,哪怕就是能够在公社或大队的中小学里做一名代课教师,也是荣耀无比的,走过泥腿子人群时也是趾高气昂的。在这个有着尊师重教传统的地方,一律称老师为“先生”,我刚下乡时认为这是一种尚未开化的蒙昧行为,是没有进入现代文明教育的标志,直到我进入大学以后,人们将那些德高望重、学养深厚的老师尊称为“先生”,我才悟到了乡土文化才是保存传统文明的最佳环境的道理。
我们生产队的大田在河南,过一座桥就是河北面的大队小学,除去大忙季节,上工和下工都无须队长敲钟吹哨,学校的铃声就是作息的信号。每天在田里劳作都可以听到朗朗的读书声,中午放工就能瞧见小学生放学奔上那座木板拱桥归家的身影,风一样的队伍在各家炊烟中穿行,构成了一道乡间生机盎然的生活风景线。
乡下的学生绝大多数都是些木讷听话的孩子,教书的先生们倒是有着几多尊严和权威。
记得有个陈姓的老师尤其惹人注目,那油光水亮的二八分的头发每天都用刨花水梳得一丝不苟,远远望去,犹如一口漆黑的小锅扣在头上。他身着蓝色的中山装,走起路来,总是手背在后面,踱着四方步,肩上挎着一个半导体收音机,嘴里不停地哼着跑了调的革命样板戏。在一个小小的大队小学里,他可算是一个大知识分子了,他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于曹甸中学念完了高一,教小学高年级的数学、语文,还加体育课,也算是个全才教师了。据说他跟上海知青学习,每天都把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压在枕头下面,第二天早晨还用饭盒装上滚烫的开水熨烫一遍,那裤子一定是要烫出一道笔直的缝来的。每每在教室门前庄严地一站,便撸起袖子,看一下他左手腕上的那只二十六枚大洋买来的老旧了的钟山牌手表,总是要注目近一分钟后才肯缓缓地放下手臂。要知道,那个时代,手表乃是乡村文明尊贵地位的象征,且他十分谦和礼貌,逢到熟人便一口一个“侬个”(当地方言,您的意思),遇到相识的文化人和官员,都是要伸出右手进行较长时间的文明握手礼的,若是遇到初次相识的文化人,尤其是大城市来的知青,他就显得特别客气,也常常让上海知青回城探亲时给他代购一些时髦的东西,大抵都是衣物鞋袜之类的上海货。
学校就在供销社的代销店的侧后方,我每次去代销店买油盐酱醋时,就可以听到他上课的声音,我在门外老远的地方听着他那带着浓厚乡音的普通话,不禁暗暗地发笑,不过听惯了也就不觉得奇怪了。但是我颇不能容忍他的那种自创的朗读方式,我曾亲耳聆听过他朗读那首毛主席诗词《水调歌头·游泳》的情形。大概是因为要更好地表达出这首诗词的意境吧,他用了一种独特的节奏和语调来朗诵,其声调的轻重缓急、抑扬顿挫则十分拧巴,开头两句“才饮长江水,又食武昌鱼”犹如石破天惊,声嘶力竭般的音响传出足有二里地,而“万里长江横渡,极目楚天舒”二句却突然像蚊子在哼哼,站在教室门口都听不清楚,下面亦复如此,显然,他是把词当做诗来断句的。用古汉语的五音来考察,他的前两句为最夸张的高音,再两句是低徊如蚊声的最低音,其中许多地方则是破了句的,他也浑然不顾,而最后结尾处倒正好是他放高音的时候,“神女应无恙,当今世界殊。”其尾音拖得奇长无比,那宝应里下河的口音简直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一样冲出教室,响彻于云端,回荡在里下河平原的湖荡之中……他将“恙”字读成了“姜”,把“殊”字唱成了“珠”,我之所以称之为唱,这本是念唱诗词的诀窍,并无大错。但他却是在无意识层面地吼吟,一个“殊”字本是阴平声调,被他吼成了仄声去声的“珠”,且无限地拉长音节,乃至于脸憋得通红,还挣扎着拖下去,直至气若游丝。他郑重其事地告诉学生,这就是古代诗歌的唱诗,此说似乎也是有几分道理,只是他并不懂如何唱才是对的而已。多少年后,当我接触到这方面的知识后,一种既同情又怜悯的意识爬上了心头。在那个知识匮乏的时代里,一个小学代课教师那种追求知识和审美的精神,看似可笑,却是一种高尚的品质,我为自己当时的嘲笑而深深地忏悔。那个时候,我天天读唐诗三百首,也常常与本公社的一个知青唱和创作五言、七言,五律和七律,虽然均是幼稚的模仿,但也是宣泄悲情的一种方式。但由此便自以为懂诗词,实为一种浅薄。
社员们在大田里劳动,听到学生伢(当地方言读xia)子齐声跟读,那忽高忽低的诵读,飘忽于田野地头,让多为文盲的广大社员们以为是在上音乐课。虽说学生们那夹杂着错别字的忽高忽低的齐声朗读让我暗自喷饭,但是那个声音伴着田野里无垠菜花和麦浪翻滚的画面,久久回响印刻在我的脑畔,那个滑稽可笑的画外音犹如鲁迅先生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描写的那样:“……先生自己也念书。后来,我们的声音便低下去,静下去了,只有他还大声朗读着……我疑心这是极好的文章,因为读到这里,他总是微笑起来,而且将头仰起,摇着,向后面拗过去,拗过去。”每每读到这篇名作的时候,那个陈先生的行状就会活灵活现地浮现在我的眼前,那形象不是长衫者,而是穿着笔挺的中山装和笔直的西裤的先生,二八分的发际下,那伸长了的青筋暴突的脖子和涨红了的面庞,永远定格在我的脑海里,久久挥之不去。
小学里所谓的体育课,就是让孩子们玩上一堂课而已,至多就是做做广播体操,最奢华的项目就是把那只破旧的篮球拿出来,让学生们抢着玩了。等大家玩了一阵以后,陈先生就会一声哨响,让大家列队看他投篮表演。那时大队没有固定的教育经费,就让队里的土木匠用几块烂棺材板拼成了一个十分不标准的篮板,到公社的农具厂打了一个铁箍钉上去当篮圈,再用一棵水杉树干做了篮柱,竖在教室前面的小操场上。每到此时,小学生们都睁大了眼睛看着先生表演球艺,包括那些才上五六年级却已经十五六岁的半大伢子。先生站在五米开外,采取的是“倒马桶”式的投篮方式,尽管如此,也只能十中两三个,一俟投中,学生们就报以一阵热烈的掌声。这球金贵,一般是不让学生们投篮的,时间长了,有些考取公社中学的学生回来后,带着篮球来这里投篮,竟然达到了十中五六,被陈先生在办公室的窗口看见后,脸就拉得很长。放学了,陈先生从办公室出来,往日的学生们都毕恭毕敬地喊他一声“陈先生”,他却未理睬,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了。
陈先生病了,每每路过桥北,听到的是一个慢声细语的女声在朗读课文,语调里仍然夹杂着宝应方言腔调,却是柔曼多了,据说那是一个宝应县城里的女知青来做代课教师了,可是,听惯了陈先生那充满激情的朗诵,如今没有了那种喧嚣和热闹,学校似乎有些沉闷与死寂,在大田里劳作的人们似乎也有些落寞,喃喃地说:“陈先生的病不知什么时候会好呢。”我也以为,当陈先生那洪亮的声音窜入云端的时候,给那苦难寂静的时代带来的是一抹闪亮的活气。
上个世纪70年代初,我被抽调到公社供销社去搞“一打三反”,在工作组里做秘书工作。那一年的经历真是一部长篇小说的绝好素材,各色人等都聚集在这个非城非乡的狭长的集镇里,每天都上演着一出出充满百般世相的活剧。在这里,我只能截取公社中学的几幕场景进行描摹,试图还原那个时代的历史现场,笑也好,哭也罢,那都是读者诸君的权利。
公社中学比大队中心校大多了,除了中学外,还附设了一个中心小学,操场上的篮球场矗立在一隅,让周遭显得十分空旷,那也往往成为公社开万人大会的场地。篮球场也较标准,篮板、篮筐和篮柱基本是按照标准尺寸定制的,材料也比较考究,不仅篮板上了白漆,周边涂上了黑框,连场地上都画了石灰白线,真像那么回事。闲时,我们往往约上一批知青去打球,人多打全场,人少就打半场。公社中学教师大约十几个人吧,其中只有一个兼职体育的先生会三步上篮,和我们一起打整场篮球是他最愉快的事,因为他从师范学校毕业以后就没有再打过一场球了。于是,篮球赛就成了公社所在地的一场盛大的体育狂欢节,不仅男女知青和中学生来观看,连集镇上的年轻人都来观摩,甚至那些从乡下来赶集、交公粮和买东西路过操场的公社社员都驻足下来看个稀奇。尤其是那勾肩搭背、指手画脚、嘻嘻哈哈的女知青和“二妹子”(电影《柳堡的故事》中的主角,成为我们称呼宝应乡村女青年的指代词)们的出现,给球赛的场面平添了许多的热烈与激情,打球的队员个个生龙活虎,积极地拼抢,努力地投篮,谁也不愿下场让人替补。那简直就像是一次草原的那达慕、西双版纳的泼水节、苗乡的对歌节,我不知道当时这种水乡集镇里的篮球赛是否具有现代意义的相亲功能,反正我就知道其中有些男女在此相会后,是找人提亲了的。但是,一出让人出乎意料的悲剧也因此产生了。
那个会打球的中学教师并非本地人,他是地区师范学校毕业后分到这里当老师的,学历虽然不算高,但是,在一个偏远的水荡地区的公社中学里,那就算是一个大才子了,据我所知,中学里仅有的一个被尊为“大学问者”的语文教师原来是50年代从师范学院毕业的,下放到这里有些屈才,让他大有怀才不遇的感觉,鲜与人交往,但是当地的人们对他却是十二分的尊重,一口一个“大先生”,简直就是一个乡间的鲁迅先生。而那个会打篮球的中师生在公社中学年轻人里面是1964年从正规师范学校毕业的,已婚,老婆在县城的工厂做工人,有一个三四岁的孩子随母亲住在宝应县城里,一般情况下,他每个星期天回城一趟,倘若星期天我们有篮球赛,他就不回家了。
这位先生体型甚好,肌肉发达匀称,眼睛虽然不大,但是炯炯有神,五官基本端正,皮肤稍显黝黑。每每打球时,总是有一位漂亮的女教师为他拿着脱下来的衣服,中场休息时为他递上一杯茶水。起初我们以为是他的恋爱对象,后来才知道是同事,便莞尔一笑了之。
我在供销社时,经常和那些年轻的职工喝酒,酒酣之际,他们往往拿公社中学教师的趣闻逸事下酒,什么人与什么人“走小路”(意指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什么老师上课读了错别字,哪个数学教师连算盘都不会打……最可笑的是,他们吃红烧肉的做法是我一生中闻所未闻的一种最奇特的烧制方法,这恐怕也是那个年代AA制的活标本,具有创新性的现代意义。其操作流程如下:在长时间的会议上经过周密的计划和讨论之后,大家达成共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流水作业烧制:一、各人自行去供销社购买自己满意的猪肉,肥瘦自便;二、油盐酱糖和葱姜八角等作料统一购买,经费按照各人所购买肉的份量进行分摊;三、为防止各人的肉错位,每人(或者与好友)必须得将自己的猪肉用细绳串起来,做上记号,以免混淆;四、红烧肉的汤汁必须按照所购猪肉的斤两来分摊,其中购大肥膘者可多得一勺,缘由是肥肉出油多,被瘦肉吸进去不少。于是,一顿大餐这样搞成,皆大欢喜。这对于讲中国传统文化江湖义气者来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连穷困的乡下公社社员听了都直摇头,乡里农民哪家死了猪,都是用“抬石头”“打平伙”的共产主义方式共同平摊,相当于“出份子钱”,哪见过这样小气的新兴人类呢。毋庸置疑,那个会打篮球的先生的肉当然是与那位漂亮女同事的串在一起的了。
突然有一天,公社广播站里那个女广播员发布了公社革命委员会的紧急通知,让各个大队和公社各个机关单位组织广大人民群众于次日上午八时在公社中学大操场开万人大会。大家都在猜测出了什么大事。
那是一个艳阳高照的初冬农闲时节,人们像赶集一样拥进了中学大操场,连大堤上都站满了人,实在没有地方了,大家就站到了操场司令台背后的麦田里。乡间农民的生活单调,没有大戏,就权当这是一场热闹的戏剧,人性的弱点——喜欢看热闹、窥隐私,尤其是看杀场的性格嗜好,就全都暴露无遗。当公社书记一声令下:“押上来!”人们便睁大眼睛望去,一批五花大绑的人被一批武装基干民兵用枪口顶上了土堆垒砌的司令台。这种场面在那个时代已经见惯不怪了,无非就是对五类分子进行一次杀鸡儆猴的惩治而已。但是转睛一看,让我大吃一惊,那个当中学教师的球友也在其中,且是居中位置,旁边陪绑的竟然就是那位漂亮的女教师,只见她披头散发,低着头,头发挡住了她那恐惧而清秀的面庞。
在人声鼎沸中,公社书记宣布了台上被缚者各人的罪行,当宣判到那位打篮球的教师的时候,大老粗的公社书记的话让我震撼,真的是受教了一辈子:“你一个教书先生胆子也太大了,连‘高压线’你都敢碰!军婚是不能动的,你难道不知道吗?漂亮的女人哪个不想呢,就能玩了吗?!”于是,下面开始沸腾了,书记又不得不放大嗓门吼道:“像这样的腐化堕落分子,你不打倒他,他就会七八天来一次。县革委会已经决定把他们押到县公检法去统一判刑。”下面又唧唧喳喳起来,都纷纷叫好,还数落着许多大队干部“走小路”的事情,嚷嚷着要把这些腐化分子都统统抓起来枪毙。见此情形,公社书记立即宣布散会,只让大队书记和主任留下来到公社大礼堂开会。
人流簇拥着基干民兵押着队伍上了大船,恋恋不舍地目送着远去帮船的帆影,留下了没有看到杀场的遗憾而散去。
人都散尽了,我呆呆地伫立在篮球场上,仿佛又见到那黝黑的面庞下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那猫着腰三步上篮的特别身姿,以及那个站在场边为他捧着衣裤的漂亮面庞和身影。
后来听说他被判了十年徒刑,老婆和他离了婚,孩子送到了远方的父母家中。其实,那个漂亮的女教师只是与一个当了兵的同大队邻居订了婚,并没有正式结婚呢,出了这档子事,当兵的自然就悔了婚约,据说后来这个兵表现不错,穿上了四个口袋的军装,转业后在某市找了一个城里的姑娘。
再后来,当我要离开那片热土时,有人告诉我,这个漂亮的女教师一直没有再找对象,她一心要等那个体育老师归来。我当时真想去见这位女教师一面,最起码可以安慰一下她吧,可是我终于没有勇气。
1978年,我本想以此为题材写第二篇短篇小说的,可是因为第一篇《英子》在接到《北京文学》二审通知待发后,最终却又被主编毙了,灰心丧气,就放弃了创作而转行评论工作。但是这个故事永远敲打着我的灵魂,让我久久不能释怀。
2018年8月3日初稿于赴锦州高铁上
8月14日改定于仙林依云溪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