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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会》:溢出日常轨道,勘探人性隐疾
来源:中国作家网 | 张鹏禹   2022年04月08日14:14

在上世纪90年代初登文坛的“新生代”作家中,艾伟以其心理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被誉为“人性勘探者”。在新近出版的短篇小说集《演唱会》中,作家延续了以往对现实议题的敏锐观察,在一次次溢出日常生活轨道的“意外”中,叩问人性的隐疾与症候。叙述者或以第三人称口吻展示一截生活片段,或与小说人物重合,冷眼旁观一出出人间的活报剧。在冷静、克制的笔调背后,是作家如“X光”般审视生活的犀利目光。

在艾伟这里,人性的光明与幽暗并非恒常稳定的形而上之物,而是处于相互博弈、动态转化之中。这种对人性具体的、历史的理解,给小说创作敞开了无限空间。在人物身上,善恶构成了矛盾统一体,在特殊情境下,它们的变异机制是什么?激活它们需要什么样的触媒?艾伟不断将人物置于一些非日常空间中进行打量,探索人性善恶的可能性及其临界点。这种文本实验看似与生活拉开了距离,是无菌实验室中作家的把戏,但实则关涉到我们时代每一个人的精神症候。在一次次撕扯和迂回中,小说中人的面目逐渐清晰,而作为局外人的读者,也从宛若镜像般的人物身上,窥见了自己内心的隐秘。

小说集《演唱会》中的作品有着鲜明的时代背景和社会生活基础,一些故事的素材就来自真实事件。比如谈及《小满》,艾伟曾对媒体表示,故事来源于自己听别人讲的一个真事:一个代孕姑娘,生下孩子后和孩子产生了情感,之后出现了精神问题。可以说,小说集《演唱会》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鲜明的时代感,它根植于时代土壤,是只属于今天的小说。对其中涉及的社会议题做一番扫描,我们不难得出以上结论:《演唱会》关注失独父亲的失衡心理;《小满》触碰引发舆论强烈关注的代孕话题;《小偷》走入现代家庭内部,叩问谁偷走了我们的亲情;《幸福旅社》演绎原生家庭阴影下的青春女性之殇;《在莫斯科》充溢满满的“中年体验”;《在科尔沁草原》展示物化的男女关系;《最后一天和另外的某一天》寻找犯罪者的自我接纳之路。

作家不是新闻工作者,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丧失对时代的敏锐嗅觉和感受力。在故事情节的外壳下,我们看到的是现代人普遍的精神症候:孤独、压抑、逃离的冲动、崩溃的体验、不自知的伪善、虚假的信仰、廉价的交易、无可依赖的绝望……这种现代性体验是小说的内核,它指向我们习焉不察的精神困境。

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面对我们的精神难题,不论艾伟通过小说给出了什么解决方案,或者他根本没有奢望给出任何答案,他都成功了一半——因为他走在小说写作的正途上。相比精致的语言、完美的结构、流畅的叙事、令人怦然心动的故事,我们时代的文学创作更缺乏拿起石头和现实硬磕的勇气和力度。那些绵软的、精细的、雕琢的短篇小说如玲珑宝塔般,看上去很美,实则一击即碎。小说不怕沾染现实中的污泥,只有在直面问题中,才能找到通往未来的出口,尽管这段旅途可能充斥刺眼的亮光和令人窒息的烟雾。

艾伟找到的出口是什么?细察之下,几个天使般透明的人物引人注意。从故事层看,《演唱会》中男人的儿子因买了假票,爬到游乐场摩天轮的顶点看演唱会,却不料摩天轮突然转动起来,意外坠亡。好像摩天轮转一圈般的轮回,当男人遇到同样买了假票的男孩,让他坐上摩天轮看演唱会,却在孩子升空后走开了。最终,男人放弃了蓄意伤害男孩的罪念,甚至爱上了男孩。儿子和男孩、两次出现的摩天轮场景、黄牛卖的假票和做假票的男人,让小说以一种对位法结构开启了对主人公的人性拷问。从叙事层看,当男人儿子死亡的真相在结尾揭开,小说情节达到了顶点,读者才恍然大悟,男人经受丧子之殇后意欲怎样疯狂地报复社会。但他为何又突然悬崖勒马?恐怕答案正在小说开头的这句话中——“男人第一次看见男孩的双眼,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一双你怎么骗他都会相信的眼睛。”纯洁也是有力量的,它可以抵挡罪恶,作品借此传递出这样的信念。

和《演唱会》类似,《幸福旅社》也采用了一种今朝与往日相互纠缠的写法。重复的遭遇和场景,让过去与现在不断在主人公心中闪回,产生了一种心理蒙太奇效应。小说讲述了一个重回犯罪现场的故事。当年,哲明与罗志祥在小镇强暴一位少女,失手将其捂死。十年后,这段经历如梦魇般折磨着主人公。当他重返小镇——临街的酒吧、湖边的水杉林、开朗主动的女孩杜鹃,一切熟悉的场景和感觉暗流涌动。一开始,由于哲明住的幸福旅社多是风尘女子,让他看杜鹃时戴上了有色眼镜。小说写道:“哲明看了看女孩,她看上去清爽单纯,不过以哲明的经验,看上去清纯的女孩不一定是简单的,女孩的气质是最不可靠的东西。”但随着接触的深入,他发现她是如此单纯、明媚,甚至为了离开自己的家庭、离开小镇,竟愿意献身给自己。当小说结尾哲明看到一张合影,得知当年被害的女孩竟是杜鹃的姐姐时,“他已经分不清是幻觉或现实”。和《演唱会》一样,小说情节也是在结尾达到顶点,前文中哲明内心波动的谜底随之揭开。他的救赎之路在何方?小说留下了一个开放式结局。在整体略显压抑、阴暗的叙事基调中,杜鹃如一只受伤的百灵鸟(忍受父亲家暴和小镇不如意的生活),吟唱出优美的旋律。

《演唱会》和《幸福旅社》体现了艾伟对小说色调的把控能力,尤其是明暗比例的控制。他善于把一抹亮色或一束阳光,射向整体灰白的生活舞台,而这种对比度正反映了作家对生活本相的看法。

艾伟曾说:“短篇小说不是现实生活本身,而是越出现实常规的产物,是这个正常世界的一次意外事故。”现代社会,日复一日如机械化流水线般的日常生活,已经让人们的神经日益麻痹,而在小说的艺术空间里,一切具有了被重新打量的可能。谢六逸认为:“长篇小说是描写人间生活的纵面,富于时间连续的性质。短篇小说则写人生的横断面,属于空间的,富于暗示的性质。”从这一点上看,《小满》《在莫斯科》《在科尔沁草原》三篇作品,写的都是人生的片段,在空间营构上颇具特色。《小满》通过城市与乡村的对比、先生家和出租房的对比,暗示金钱、财富、社会地位差异下的权力关系;《在莫斯科》以异国他乡的一次考察为背景,暗示知识分子阶层的利己主义思想和复杂人际关系;《在科尔沁草原》也是写旅行,科尔沁草原自然的辽阔与小说人物各怀鬼胎、精明计算的促狭内心形成了鲜明反讽。

尤其是获得第五届汪曾祺文学奖的《小满》,接续起“五四”文学对国民性批判的传统,成功塑造出一个奴性天成的“喜妹”形象。在先生家帮佣的她,出于真心,帮雇主家寻找代孕的对象,而且认为这对小满和她的家庭来讲都是一件大好事。当小满来到城市后,随着眼界的开阔,有了越来越多的“非分之想”,甚至把肚子里先生和太太的种当成自己的亲儿子,不忍分别。这必然导致“意外”的发生。当先生来到村里给小满家送钱,“村头那个疯女人不在了……后来喜妹听人说,那疯女人死了”。而接疯女人班的,正是小满!由于被夺走孩子,小满精神失常地站在村口。小说令人胆寒地写出了在金钱和权力的异化下,人的陷落。其中尤其引人注意的是对城乡关系的道德化隐喻、对代际分歧的呈现和对财富合法性的质疑。

早在沈从文那里,乡村就寄寓他“供奉人性小庙”的理想,是一片道德纯化的净土。这种对城市与乡村各占道德一极的二元对立式理解,在中外都是“古已有之”。乍看《小满》,好像是写城市的罪恶如何侵蚀乡村的淳朴,但作者并未对此做简单化的处理——小满疯掉的“帮凶”喜妹正是来自于乡村,他的儿子也是个赌棍无赖。反观城市,先生更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靠杀掉同伙夺取古董发迹。我们可以看到,在艾伟这里,对城乡关系的道德化理解已不复存在。另一方面,同样来自乡村的喜妹和小满在对待雇主的态度上,也截然不同,反映出两代人的代际差异。喜妹看到小满把先生的照片藏在枕头下时,心里想:“这是最要不得的,做下人的不可以有这样的心思。”这与小满的一系列“叛逆”举动,形成了鲜明对比。但从结局上看,这种代际的冲突最终以年轻一代的反叛失败告终。作者通过小满嘴里念叨的“我儿子将来要当县官老爷的,你们可得待我好一点”,血淋淋地指出:传统思想在乡村的根深蒂固和启蒙教育的缺失是造成小满结局的终极原因。此外,小说对为富不仁的批判也入木三分。如论者所说,一部好的短篇小说所追求的思想艺术容量应该与中长篇小说是相等的,《小满》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在这部小说集中,《小偷》《最后一天和另外的某一天》是艺术水准很高的两篇作品。二者都有一种“戏中戏”的结构,围绕“陌生的人与人的陌生”展开话题。前者通过一个小偷串联起邝石、小珊、邝奕、宜静、杨小娟这个五口之家的生活,揭示出夫妻、母女等家庭关系的隔膜与假面化。小说中的小偷如幽灵般,既是其中的人物,又是邝奕创作中的角色,更是一种符号化的象征。他偷走了邝石的婚戒,与小珊秘密互动,被邝奕写进故事,被宜静搭救。颇具讽刺意味的一点是,尽管这一天中,除了杨小娟外,四个人都目睹或经历了一些不寻常的事,但在晚餐时,饭桌上的几个人都没有提及。搅进他们生活的小偷,仅以邝奕笔下的剧中人形象被言说,好像各自亲身经历的都是平行时空中发生的故事,在本该亲密无间的家庭中失去了交汇的可能。《小偷》以一种象征化的手法,触碰当代家庭普遍存在的隐疾——疏离感。在看似和睦和谐的家庭背后,其成员已经丧失了必备的感情基础。此外,《小偷》中的小偷以一种略带浪漫和传奇色彩的面目出现,在文学史中留下了一个别具一格的形象。

《最后一天和另外的某一天》是“大墙里的故事”,用大量笔墨描写了俞佩华、黄童童的监狱生活。小说写道:“在这里必须修炼到彻底的暗,彻底的无意识,才能熬过漫长的时光。”而显然,黄童童还远做不到这一点。面对“心智极不成熟”又不适应监狱生活的狱友,即将出狱的俞佩华放不下心,只想尽力帮助她,并答应回来看她,给她带一只她们在狱中生产的那种洋娃娃。小说的另一条线索是编剧陈和平想以俞佩华为原型写一出戏,管教方敏协助他提供采访机会。但俞佩华事实上并没有提供什么卷宗以外的有用信息。于是,陈和平只能揣摩这位“堪称楷模”,年年被评为优等、没出过一次差错的犯人,是在一种什么样的情境下犯的罪。一出《带阁楼的房子》,对俞佩华的犯罪动机、心理过程、实施手段进行了戏剧化的精彩演绎。卷宗中的事实与戏剧构成了小说对犯罪的双重表述,而后者却丝毫引发不了原型本人俞佩华的兴趣。小说借此消解与嘲讽了戏剧的净化(katharsis)功能,更暗示人物已经放下沉重的历史包袱,完成了自我重构。演出结束见到方敏,俞佩华关心的只是黄童童,以及买的洋娃娃能不能真正送到她手上。

吴义勤曾说:“短篇小说更擅长一种闪电般的切入、不着痕迹的撕扯以及言有尽而意无穷的空白式美学想象。”这在艾伟的小说集《演唱会》中,体现得十分明显。我们幸运地看到,有一批这样的作家依然在短篇小说领域辛勤耕耘着,尽管在当前的文学创作中,文体等级化日益明显——似乎只有长篇小说代表着一位作家最高的创作水准。诚然,长篇小说以其厚重和难度,长期以来是各文类中的重镇,但在快速切入时代生活,以最“经济”的篇幅探讨最“深刻”的问题方面,短篇小说在今天依然具有巨大的潜能和长远的未来。毕竟,鲁迅也只写过短篇小说。

(张鹏禹,1992年生于北京。南京大学文学硕士,现从事文学编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