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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花》2023年第11期 | 周睿智:逻辑
来源:《山花》2023年第11期 | 周睿智  2023年11月28日08:37

周睿智,1992年生,上海戏剧学院高级编剧班学员,鲁迅文学院第四十二届高研班学员,重庆市艺术创作特聘人才。发表有长篇小说《耳际的沙丘》、戏剧《帕特农神庙的黄昏》等。

作为一个煤炭工人的儿子,郑平原长得十分白净,身高腿长且又瘦弱,这些都是和矿工扯不上关系的,可他真就生长成了这样。

父亲经年累月都在矿里,只在轮休时才回来住几天,他则从未下过井;父母的愿望是他以后能找到一个可以见到天日的工作,不用每天待在土层和石头下面。后来郑平原上了大学、读了研究生,上学的时候可以在明晃晃的日光灯下学习、谈恋爱,从未想过地下黑暗的日子。他毕业后到电力公司上班,几年下来发展得还不错,父母当初的愿望如今算是已达成了,可是父亲却去世多年,再也看不到了。

在不久之前,郑平原还对母亲疯病的治愈抱着些许幻想;而随着自己即将提拔的消息传开,那必然光明万分的前景就逐渐变得确切起来,他似乎对母亲的病状慢慢失去希望和耐心,后面也不再挂怀了。

这一天,他终于把母亲送到山上的精神病院去了。院里的环境远比他想象中要幽静,庭中有花草,还有石头茶桌和用铁丝围起来的池塘。院里正在放风,看护人员散在周围,心不在焉地观望着。病人都在中间走来走去,其中多是老人,也有少数年轻人;很多人的精神状态从外表看起来就有些问题,有些则表现得不那么明显。这一比较起来,他母亲算是看起来还算正常的类型。他牵着母亲进到楼里,在内务科长的陪同下参观了几间尚有空余的房间,他给她挑了一间还算干净整洁,室友看来也比较安静的。然后他们一起下到办公室,郑平原给院长出示医院开的诊断证明,签了一堆表格,交了钱,就把母亲转交给了院方。办完手续,看护便把母亲带走了,她很顺从,什么话也没说,只是不停地回头。这些事情办理得格外流畅,院里的人看起来也很熟练,他心里轻松了许多。那晚他很轻松地睡了一觉。

第二天早上起来,他精心梳洗了一番,就去女友家楼下等着,他们约好一起前去参加女友表弟阿志的婚礼。他早早就到了,还一直催女友快点下来,好像比女友还要着急似的。他准备提前一些时间到会场去,想看看自己作为女方的亲戚,能不能帮上些什么忙。

“你倒是挺会抓机会、挣表现。”女友小阿音笑话他。

“那是,我今年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你妈妈早点答应把你嫁给我。”

“我都还没答应呢,怎么就轮到我妈了?”

“你会答应的。你表弟都结婚了,我们也得加快进度。”

“这么有信心?”

“当然。”

“那就看你表现咯。”小阿音嘴上虽然犟着,心里早已暗自流淌着幸福。

郑平原一直都知道,她有个很漂亮的表弟。自从表弟离开家乡,就很少回来,他也没见过这个表弟的模样。尽管如此,关于这个表弟的传闻却没有在坊间停止过。

婚礼上,鲜花铺满了夏日的午间,彩色的地毯让拥挤且快活的大厅变得更加热烈起来。阿志的确形神英朗,虽然皮肤略黑些,却更显得高挑挺拔;新娘小阿桐尽管外貌逊色一些,但眉眼温善,笑起来十分娇俏可人,二人实属佳配良缘。那天大家都喝了很多酒,人们都很快乐。

筵席结束后,在场的亲人们一起拍了很多照片,尤其是小阿音和小阿桐两位一见如故的姐妹。先是新婚夫妇以及父母拍了大合照,然后两个云朵般的姑娘又走到各处,穿着礼服跟那些漂亮的花儿合照,和平日里经常一起玩耍的朋友们合照,端着气泡酒杯的她们收获了很多祝福。镜头里全是女孩子的时候,郑平原会被女友推开,除此之外郑平原几乎全程陪在女友身边,两人形影不离,而郑平原也第一次出现在了小阿音整个家族的全家福中。以他的认知来说,这或许代表着他已得到女方家人的认可,因此那天他也格外高兴。晚宴上大家互相走动,又喝了许多酒,新郎没有喝醉,反倒是他醉得不省人事,是新郎陪着小阿音把他送回了家。女友没有留下来陪他,把他扶到床上就回去了。

晚上独自醉卧在床上,郑平原觉得身旁冷清,阿志的帅气与生活的幸福令他有些嫉妒。

阿志姓赵,是个农民。结婚以后,他没有立即安生下来过日子,反倒是很快出了海。

他是一个农民,这令郑平原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因为他不管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种庄稼的人。当然,在当一个农民之前,阿志曾在外地辗转干过很多行业,中专毕业以后做过汽修工,开过煲仔饭馆,也在电子零件厂的流水线上做过装配工。

“再后来主要是给电线上安装星星。”阿志笑着说,“就是广场上闪闪发光那种。”

阿志读书不多,但他本质上十分浪漫和阳光,与他相比,尽管郑平原有硕士的学历,整个人却沉郁了很多。这是小阿音最不喜欢他的一点,觉得他老是心事重重,并且充满了焦虑感。

这次出海,阿志是去送南瓜,要送到欧洲去。

阿志已经离开西南那个乡下的村庄很多年了,但他从来没有怀疑过一件事——他爷爷曾经种出过世界上最大的南瓜。尽管爷爷的这一成绩很不幸地没有得到世界的认可,也不妨碍他很爱吃南瓜——不过家里的其他人却不怎么爱吃。

事实上,除了村里人以外,并没有太多人知道这个伟大南瓜的存在。在阿志小时候,父亲早先提起这个南瓜时,母亲默不作声;时间长了,她似乎也听烦了。阿志曾听过父亲和母亲就这个问题发生争吵。无非就是时间过于久远,谁也不能证实这个南瓜真正存在过。

“而且,就算真的是一个很大的南瓜,你怎么就能说它是世界上最大的南瓜呢?世界上稀奇的玩意儿多得很,就连首富还整天换,你们赵家那个老南瓜还有什么好提的呢?”母亲说。

但是父亲对这话不以为意。他引用见过那个南瓜的村民们的描述,来为自己的父亲正名。当然,如今他们全都已经年过古稀。

村民甲说:“很大。”

村民乙说:“格老子的,我就没见过土里长出过这么大的东西,就像个小土丘,也可以说像座小山,有两个人那么高,软塌塌的,灰不拉叽的,那个荒瓜(即南瓜)是真大,如果有同样大的两个荒瓜,那就算工程队来了也把它们运不出去,那种解放牌卡车,车斗里装下一个,就再也塞不下第二个咯。”

村民丙说:“南瓜赛大象,只是没鼻子;老赵种一个,全村吃八年。”

尤其是“全村吃八年”这话,父亲颇为受用。早年里阿志的父亲听说过“一头大肥猪全社吃半年”这样的口号,他作为一个长在农村的娃子,说:“我觉得那很夸张,绝无可能。”

可是,“一个南瓜吃八年”这样明显的谎言,怎么他又相信了呢?阿志不理解。不过父亲说,这事情是有依据的,因为那个南瓜救了不少人的命,正是大家都来吃它,山里闹大荒的时候,村里人才没有饿死。也正是因为这样,天降英雄大南瓜救世人的传言,到现在村里依然有老人家记得。尽管大南瓜很大,但是吃南瓜的人也多,后来很快就被瓜分掉了。那个时候,阿志的父亲还没出生,但是他记得,在他自己小时候,周边有几户人家,每到过年还会送几个小南瓜来他们家里,说是为了报当年的南瓜救命之恩。这时候,他母亲就会熬了南瓜粥,分给大家喝。阿志的父亲没有挨过那种饿,但他看到其他经历过的人,谈起那种极饿的滋味,都咬牙切齿,于是他也咬牙切齿。不过一会之后,他就安静且温顺下来了,因为母亲熬的南瓜粥,很甜。那时候糖少,这种清新的甜味让他沉浸其中,像是炎热夏天里有凉风习习划过胸膛,还有蝶儿和蜻蜓在旁飞舞,他很喜欢。

“为什么村里人到我们屋来,都送南瓜呢?”阿志小时候,曾经问父亲。

“这就是以恩报恩,以瓜报瓜。”父亲说。

“兴许你奶奶也想他们能送点别的,那是因为村子里面,后来到处都种满了南瓜。”母亲不屑地说,“就那个东西最不值钱。”

“我觉得南瓜很好啊,很好吃。”年幼的阿志单纯地说。

过了很多年,没想到阿志带着他的积蓄和女朋友还真的回家种南瓜了。一开始种得不像样,真正称得上是歪瓜裂枣,但是过了一年多,他已基本掌握了种植的规律和技巧,这时候地里开始长出正常的南瓜了。为了种出巨大的南瓜,他去找城里的农业专家学习了一些理论,又在网上和书上研究,怎么才能让南瓜在特定的生命周期当中长得更加巨大。

他确实成功了。

有一天,郑平原跟女友小阿音一起在十八梯的蒸菜馆吃饭的时候,听说了阿志带着老婆去欧洲送南瓜的事,他当即就讲,你这个弟弟呀,好好的日子不过,这折腾的方式倒挺离奇的。

“疯了吧。”他说。

阿志没有读过什么书,而且喜欢瞎折腾,郑平原心里是看不上他的。

小阿音什么也没说,她知道他心情不好,这段时间从不跟他发生任何争执。

前些日子,他收到来自单位的任命文件,这个文件让他眼前一黑,差点就要破口大骂起来。他打电话给小阿音说这事,女友听了,也替他感到气愤。郑平原果真是提拔了,上级领导让他到一个变电站里当站长,听起来是件好事,并且这个变电站建在市中心,在繁华地带当领导,听起来更是件好事。然而市中心的地盘金贵,当初建设的时候,没有批地表的空间给他们电力公司,于是这个变电站就修到了地下,在一个商业区的正下方。这个变电站规模很大,可以说掏空了半条商业街,地下几十米深的方形空间里,全是各类大型设备,由于城市一刻也不能断电,所以那些设备一刻不停地嗡嗡响着,像是用自己沉稳的呼吸,给人类的文明提供能量。这就是郑平原以后每天要上班的地方。

“这不是又回到地下了吗?”他心想,“父亲生前在地底下做了几十年矿工,最后我也到这下面来了。”

父亲去世以后的某一年,郑平原刚刚毕业,他曾经央求父亲以前的工友,带他去他们工作过的矿洞里看过。那个煤矿洞极大,藏在山里,他可以想象出,人们在挖掘那个巨坑时,大山喊出的一声声疼。

他们坐着升降机进入那个黑洞,机身吭哧吭哧的,响个不停。下降了不到百米,他们离开升降机,走进一个很大的斜井,需要步行往下继续走。走了大半个小时,已是两百层楼深的地方,299号矿洞,那是父亲最后一个待过的矿洞。那下面虽然不大,但是也没有他设想的那么狭窄,高度也够,只要略弯着腰,人们还是能够正常走动的,父亲身材矮小,走起来应该更是方便。只是里面特别黑,伸手不见五指的黑,他头顶戴着矿灯,跟着父亲的工友摸索着往前走,里面充斥着一种黏糊糊的味道,似乎空气都是黏稠的。

“你爸爸病重以后,不像年轻时候力气那么大了,干不了重活,就是在那个角落里,管着抽水机和报警器。”工友指了指一块黑色岩壁。

郑平原轻轻地靠近了些。他看到岩壁上有许多仪表和管道。

“他这个工作很轻松,抽水机只需定时进行开和关的操作,报警器更是形同虚设般从未用过;但同时这也很无聊,工作时间又长,老郑就一直在这坐着看书,就着洞顶上冷光灯微弱的光,连更连夜地看,一坐就是好几天,直到交接班,然后出去。”

经他这么一说,郑平原回想起来,父亲生前最爱读诗,不仅读诗,还自己写诗,这也是和他的煤矿工人身份毫不搭界的。他曾在整理父亲留在卧室的遗物时,找到父亲写诗的笔记本,这是一个很旧但保存完好、一点没有漏页缺角的小本子。上面写着很多诗,都是手抄上去的,父亲字写得不好看,诗行间的安排也毫无结构感可言。这些诗有些是他抄来的,大部分是他自己写的,多是些散落的句子,不见得都能叫做诗,但是他从这些句子里看到了父亲的一生。他后来把其中一些诗工工整整地誊抄了一遍,至今他还记得一些。

在地下,我从不敢大声喊你们的名字

我害怕这黑乎乎的巷道悄悄地记住你们

因为我就是被这黑暗扯住的

在煤矿,风和我们一样:都是从斜井

走入六百米深的地下。唯一不同的是

上井时,我们原路返回。它们从回风巷走

因为,风是不走回头路的

白三爷的媳妇

在井口等三爷出井

因为最近刚发了工资

队长在井下常常骂我们:

能干就干,不能干就滚蛋

这么多年里我们没一个滚蛋的

郑平原回忆以前读这些句子时的情景,抚摸着父亲以前每日坐在上面的石头,他此刻更加深切地理解了父亲为何一定要让他在地面上工作,也更能感受父亲为这个家付出过什么。而如今,他也被安排到地下的变电站里工作,他开始感叹这是否是命运的玩笑,但他还没有从这个玩笑当中回过神来,便接到了精神病院打来的电话。

“您母亲出了点事,需要您来一趟。”电话那头只说。

阿志和妻子在开往英国朴茨茅斯港的轮船上昏昏欲睡,这是他第一次坐海船,因此这种摇摇晃晃的时光令他极不适应。

他和他的大南瓜一起,沿着南亚的海岸线缓慢地进发。这个南瓜从他的家乡用卡车运到北海港,再从那里包下一艘货船的其中一个船舱,于是他们便踏上了这漫长的旅程。途中,他们穿过马六甲海峡,越过印度洋,在科伦坡停靠以后,经过索马里进入红海,通过苏伊士运河来到地中海,再通过直布罗陀海峡一路向北,在葡萄牙的海岸短暂休整后,总算到了英国。

对于只学过初中地理的阿志来说,这些名字充满了十足的新鲜感,他的妻子十分耐心地给他讲解着这一路的风土人情,当然,她也是从书上看来的。她给他讲北欧神话,有些细节她忘掉了,就编了一些,混在一起告诉他,反正他也不知道,同样听得津津有味。她给他讲维京人和北极光以及那些海盗和鲸鱼。他喜欢听这些故事。

事实上,如果没有妻子小阿桐在身边,他根本到不了英国,到了英国也无法与任何人交谈。妻子用蹩脚的口语和海关的人交谈,费了许多波折以后,最终如期到达了他们的目的地——哈德斯菲尔德。路上的一切对于夫妇俩来说都是新奇的,他们惊讶自己真的完成了这趟旅行。

哈德斯菲尔德对于阿志来说,只不过是一个小镇,和国内的小镇比起来大不了多少。不过他并不在乎,因为他是来参加比赛的。这个小镇有一个南瓜大赛,这个比赛是具有一定国际知名度的农产品大赛,阿志一直想要把自己种出的大南瓜带到这里来,让大家看看。

早在轮船上的时候,他就已经把获奖感言想好了,他当然要感谢妻子的支持和自己的努力,并讲述自己是如何科学地种植南瓜,在那个大棚里,在南瓜每天生长最快的几个小时里给它们补充足够的阳光和养分,又让它们在应该睡觉的时候得到休息。不过他最终要感谢的,自然是祖父传下的南瓜种子,那是中国大山里的优秀基因,正是它成就了这个巨型南瓜。

阿志和他的南瓜在赛场上的出现,的确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不是因为他的南瓜是场上最大的南瓜,而是第一次有南瓜从遥远的东方来到这里比赛,这之前,参赛的主要是英国各地的南瓜和欧美其他地方的南瓜。他们惊讶于这高超的保鲜技术——竟然有人能够把数吨重的南瓜从海上花几个月运过来。

最终他们没得到“世界上最大南瓜”的奖项。实际上他们连前十都没进,不过倒是进了前二十,最后得到了第十九名。

“这也很不错。”阿志对小阿桐说,“毕竟我们才种了两年南瓜,这说明我们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夫妻俩的确也没有空手而归。南瓜大赛主办方为了对他们参赛的诚意表示肯定,向他们颁发一个特殊的奖项:

最佳南瓜保鲜大奖。

他很高兴,总归是在英国拿到了一个大奖回国。可他同时也想不明白,他的保鲜技术不过是从村里农技站的老专家(那个老专家以前是做母牛培育和牛奶保鲜的)那里学来的,到底有什么特别的呢?

郑平原几乎就要骂出声来了,脸上又感到窘迫。

据护理人员陈述,那一日他的母亲看起来力大无比,她摆脱了看护的控制,从病房里冲了出去,跑到隔壁楼房间,狂笑着骑在一个惊慌失措的老头身上狂笑着。那个看护叫来了四个人,围上去,才将她架走,把她带回她自己的床上,打了一针镇静剂,她才渐渐安定下来。

这件事情令他大受震撼。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母亲有性瘾的症状,如今她发了疯,在这个地方待久了,在没有理智束缚她的时候,不知道她还会做出什么事。一个人精神失常的原因,通常来自许多方面,而一些方面的社会性认知发生错乱时,一些本能性的特质就会被释放出来。对于母亲来说,环境的长期压抑又使得她本能里的欲望被数倍地放大。

这件令人感到羞耻的事情,让郑平原回忆起自己年少时期。由于父亲不常回家,每次从矿里回来,她都会向父亲大肆地索取。在郑平原的印象中,每次父亲回来,母亲都会做很多好吃的东西,让一家人饱餐一顿。吃完饭以后的晚上,他总是缠着父亲带他去看电影,可母亲也总是拦着他,说父亲工作很累了,需要早点休息,说罢就早早带着父亲洗漱回房间了。第二天,父亲看起来总是更加疲惫。

如今母亲闹出的事情已在院里各个病区和房间里传开了,可是这又如何呢?有谁会体面呢?郑平原想着,也沉了沉心。

“这件事是你们的责任啊。”他板着脸对护理人员说,“我母亲既然是一个确诊的精神病患者,那么她就没有法理上所说的自我约束能力。你们应当做好对她的监护才是。”

看周围的几个人都没有说话,他又补充道:“我是交了钱的,我们也签了协议的,你们自己没有尽到管理的职责,叫我来做什么呢?”

未等其他人反应,也不顾院长的分说,他说罢就迅速而果决地离开了。他回家以后,把这件事告诉了女友小阿音。女友听说他母亲的事,立即和他提了分手。

“只因为我到地下工作,没有达到你对我升官发财的预期,而且还知道了我妈妈是个精神病人。你看不上我了,我明白。”

“不是,不过我已经不想和你多解释了。”小阿音有些决绝。

第二天,他梦游般地回到自己工作的地下变电站。由于绝大部分设备已经实现了自动化的运行和控制,因此这里的工作人员很少,除了他,只有四五个技术员轮流值班。现在正是白班巡视的时候,大家都去了其他楼层例行检查,值班室只有他一个人。他把值班室的电脑打开,放起了音乐,音响开到很大,大到在外面的走廊里也能听到。这个走廊大概有十五米高,显得极其高大宽阔,两边铁网的围栏里都是嗡嗡作响的带电设备,在这闹市的地下,它们保障着整个繁华街区的运转。

走廊里灯火通明,空无一人。郑平原就在这里随着音乐唱起歌来,唱得回声四起,唱到动情处,甚至还跳起舞来。他有一副很好的歌喉。在他看来,这个变电站的结构就像一个巨大的音乐厅,到处都有蜂窝状的回音构造,他想着父亲在地下逼仄的生活,他比他父亲要轻快从容多了。他一边翩翩起舞,一边用手像指挥家一般舞动起来,似乎身边的东西就是一整支交响乐队——他完全沉浸在其中了。他的腹中有着火山一般的激情,时则忍而不发,时则喷薄而出。这又让他想起父亲本子上写的句子,那是他肺病已深时,形容自己身体感受的句子:

每次对着儿子微笑地呼吸

就在肺里炸出一座矿山

郑平原觉得自己心里有太多压抑的情绪需要抒发出来了,就像胸腔里住着一头野兽,于是疯狂地唱着、跳着。待到他唱得、跳得累了,也估摸时间,技术员应该快要从各处回来了,便回到值班室,把刚刚这段时间里的监控记录删除掉,然后心情十分平静地,仔细地检查值班日志,校对设备们的各项运行数据,并总能找出那些关键的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他工作做得挺不错,他一共在地下干了三年,这三年他都过得很快乐,尽管后面的两年里他成了单身汉,和前女友以及阿志都逐渐没了联络。至少他看起来很快乐。

“郑站长是个尽职尽责的人。”同事们都说。

不过那几年,站里一直有个传言,说这座地下工事里,时不时地会有人听到怪兽的叫声,他们一致认为,那是楼上商业区里KTV客人唱歌的声音,城市生活的压力过于巨大了,使他们开始嘶吼,而声波通过固体的谐振,以奇妙的方式传到了这里。

从英国回来以后,阿志的积蓄已经花得差不多了,不过他并没有放弃种植世界最大南瓜的伟大梦想。

为了维持生活,同时支撑他的梦想,他和妻子一起成立了一家农产品保鲜公司,凡是具有长途运输瓜果蔬菜需求的人,都是他们的潜在客户,在英国南瓜大赛上获得的证书就是他们的金字招牌。阿志生得帅气阳光,和大家心目中的农民形象有些出入,可不知为何,这种反差反倒成了他们公司受欢迎的地方。

由于和前女友分开以后,便断了与她家人的联系,郑平原对阿志的生活也失去了兴趣,只知道他生意做得还算不错。

郑平原最终还是回到了地球表面上班,这不是因为他工作完成得好,而是因为一次见义勇为。

那是一个休假的日子,一个晴朗的黄昏。他在散步路过单位后门时,目睹了一次盗窃。一辆小货车停在院墙外面,几个人像是从后院里偷了一些废弃的电缆和铜线要装到车上去。他走过去扭住其中一个小偷,却被他们其中一个人抄起铜制的电缆线头,在腹部捅了一下。这一下没有伤到他的要害,但他流了很多血,加上强烈的疼痛,很快晕过去了,恍惚间只觉得那其中有些人的脸是似曾相识的,和单位里几个不太熟悉的同事有些相像,尤其是那个总戴着黑色帽子的人。

“这人确实是个疯子!”那人对郑平原恶狠狠地大喊。在他倒下之前,他很清楚地听到了这句话。

明明被捅的人是他啊。他很疑惑,但没有说话,主要是因为太痛了,说不出来。

他记得那天的云的形状和颜色像是一团火,在猫的背上燃烧起来。

后来,单位里的领导到医院来探视他,决定把他调到机关里的后勤部工作,从此他远离了技术岗位,离开了地下。

在他住院昏迷的这几天里,除了他的前女友来看望过他两次以外,并没有其他人在身边陪着,可他神志不清,所以也没有觉得孤独。获知得偿所愿也是后来的事情了,那时旁人已不知他是否会感觉到高兴,照常理来看,他应该是觉得兴奋的吧,可的确没人知道他的真实想法。

大家唯一知道的事情,是他在醒来的时候,嘴里大喊了一句:“妈妈!”

可能他是真的想妈妈了。后来他出院了,单位没有让他立即回去上班,而是给了他两周假,让他养好了伤口再回去。

郑平原没有报警,于是他能感觉到大家对他的态度明显地好了起来,同事见到他也都有了微笑了。

他出院的第二天,就去精神病院看望了妈妈。走进那个病房里,阳光很透彻地从窗外晒进来。他看见母亲胖了许多,这才想起来自己已经很久没见过母亲了。她形容忧郁,眼窝比往日更深地陷了下去,气色倒没有很差,或许是因为变胖,使得皮肤被撑开许多,看起来更加白净了。听护工说,她胃口不错,吃东西总是狼吞虎咽的,吃得也远比别人多。唯一没变的,是郑平原只要出现在面前,她还是会一直怔怔地盯着他看,视线一刻也不离开。

母亲的样子令郑平原感到心酸,她像充了气一样迅速地膨胀起来,当一个人失去一切的寄托之后,除了每日胡吃海塞,还能做些什么呢?听说她每日所服的,抑制欲望的药,也会导致她激素水平紊乱,使身体发福。

郑平原偷偷去厕所抹了把泪,心里愧疚难安。他回到房间里,摸了摸母亲的头发,当即走下楼去,告诉院长,他要把妈妈接回去。于是他又签了一大堆的表格,也同意所缴纳的费用不必退回,但当天还是没能顺利把母亲接走,他还需要市级医院和管理机构出具的、表明她可以被家人带回家里监护的证明。

这比入院的时候要麻烦多了,可以说是送神容易,请神难。不过郑平原接下来几天毫无怨言地辗转着办完这些手续,把母亲接回了家。

他去市场买了很多菜回来做,忙碌了小半天,思前想后,还是打了个电话,准备邀请小阿音过来吃饭。

“听说我昏迷的那几天,你来看过我。谢谢你。”几天前,他就发信息给小阿音,表达谢意,同时也是一种试探。两个人是否还能再续前缘呢?他说不清楚,当下只是当作老朋友相处一下。

她果然应邀来了。他们没有寒暄,他给她留了位置,三人坐下来便开始吃饭。

吃饭的时候,小阿音一直望着窗外发呆,她看着外面的一片城区,那地下是郑平原曾经工作过的地方。

“你还知道把阿姨接回来。”她说,“我当初离开你,有很大的原因就是觉得你这个人没有良心,谁知道老了以后,我要是得了老年痴呆或者什么病,你会不会把我也送走。”

郑平原只是苦笑着。

“这杯酒敬你。”小阿音接着说,“敬你如愿以偿,终于调了工作。”

“是啊,读那么多书,没用;认真工作那么久,没用。现在都这样,要想成事儿,真是非得挨这一哆嗦才行。只是这一哆嗦不一定都得捅在身上,有时候得捅在心坎上,有时候甚至把你的梦想全都捅没了,但是生活确实一直在往前走。”

“你这是想明白了?你觉得值不值?”

“谁管它值不值,日子无非就是这么过呗。”

这天晚上郑平原自己喝了很多酒,他已经很久没有喝酒了,这次又喝醉了,醉得跟阿志结婚那晚一样,扶都扶不起来。只是这晚上小阿音没有回去,容许他满身酒气地枕在自己腿上睡着了,这才把他的头放到枕头上侧卧着,自己去浴室洗了个澡。打开衣柜,发现自己的睡衣还在,她把睡衣换上,就这么安安静静地躺在他旁边。这晚上他多次伸手来抱她,也不知道他是否是有意的。她没有反抗,就让他搂着,只是在天亮之前,她又起身穿好衣服离开了。郑平原醒来的时候已是中午,但他翻身看见身边整整齐齐地叠着小阿音的睡衣,一股暖意涌上心头,乐呵呵地傻笑起来。他一下子就不再嫉妒阿志了。

再次见到阿志,是小阿音提议带着他妈妈出去散心时。

那天他们来到阿志承包的农场,天气极好,阳光不急不躁的,颇让人感到温暖,又正好把天空和田地都照得很宽广。两年不见,郑平原觉得阿志变化很大,比以前更黑、更瘦,皮肤粗糙了,衣服也穿得朴素,现在已经彻彻底底是一副农民的模样啦。可是不知怎的,现在的阿志,让人一看到他就觉得非常快乐,浑身都散发着一种快乐的气息,尤其是他纯真地笑起来的时候。

农场里漂亮极了,蝶儿啊、鸟儿啊,飞个不停。一条小河从草地上斜穿着过去,像是流到天的尽头去了。

“你看看,我弟弟变丑了,但是依旧很浪漫,这种东西是在骨子里的。”小阿音指着那片花田喊着。

“那个呀,那是他种来酿酒的。”小阿桐说。

阿志走进厨房,拐角有两个葫芦,上面连着条红穗子,挂在柜子上,里面装着自己酿的花酒。他把葫芦取来,递给郑平原一个。

“能喝吗姐夫?”

“能喝。”

“能喝个屁!”小阿音说。

“南瓜呢?”郑平原问,“带我妈妈去看看南瓜。”

阿志带他们来到大棚里。一走进来,他们都被震惊住了。这个南瓜有三个男人那么高,十几个人才能环抱过来,上面的瓜藤都快戳到大棚的顶了。

“当初我也低估了它呀,我也没想到它能长到这么大。”阿志解释说。

“这也太大了。”小阿音连连叫绝道。

郑平原显然还没有缓过劲来,不过他妈妈却非常开心,一直在南瓜身上摸来摸去,似乎好奇着这个东西的质感,又好像在确认这个东西真的存在似的。

“姐夫,你觉得这个南瓜能得奖不?”

“我个人觉得肯定能得奖,不过你不是去过英国比赛吗?那些南瓜的个头你应该比我清楚。你可以初步预估一下这个南瓜有没有超过他们的。”

“对,虽然不知道他们现在有没有种出更大的南瓜,但是我有信心。”

“那么你又要坐船把南瓜运到英国去?”

“不!我为什么非要把南瓜千里迢迢运到英吉利去呢?”阿志说,“我们要办一场属于自己的南瓜大赛,让全世界的南瓜都到中国来比赛,我们也要给别人的南瓜品评品评,谁的瓜娃子生得娇俏些,谁的其貌不扬;谁的大而无用,谁的大而有用。早先既已发下这个宏愿,我已努力三年了。”

郑平原听得一愣一愣的。阿志的古怪想法比他想象的还多,有了聪明伶俐的小阿桐之后,阿志的眼界也变得更广了。

“有人来吗?”

“正在联系。目前已经有几个国家的南瓜、斯里兰卡南瓜和吉尔吉斯斯坦南瓜报名参赛,国内各省也都有人愿意参加。预计后面还会有更多国外的南瓜参与进来。”

“疯了,都疯了。你们比我妈还疯,不过我喜欢。”郑平原大笑着。

阿志蹲下来,轻轻抓了一把南瓜旁边的土,安静地观察它的湿润程度和颗粒感,以此判断此时应该给它施以何种养料。

在这个大南瓜面前,母亲喜笑颜开,像是燕子回到岩石里的巢穴,找到了真正的归宿一般。这天是郑平原看到母亲最开心的一天,比出院那天还要开心。

她的这种反应很符合她的逻辑,也就是完全没有逻辑。她真的能够因为一个奇怪的事物感到真实的快乐,这令郑平原竟然有些羡慕。他好像觉得母亲在这个时刻得到了短暂的治愈。

后来他突然就理解了母亲,理解了阿志,也理解了自己。阿志就像灵魂中缺失的另一部分自己,一个不必焦虑天空,并且可以拥抱土地的人。于是郑平原更加思念起了他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