羡慕与祝福——高凯儿童诗读后
我的印象里,不少大作家都对儿童文学显现出相当重视的态度,有的作家甚至身体力行,亲自书写儿童文学作品,仅就苏俄作家来说,就有普希金托尔斯泰契诃夫高尔基等人特意写过儿童文学;中国近代作家里鲁迅、叶圣陶、老舍等作家都有过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品,像鲁迅的《朝花夕拾》里的文章都可以划归到儿童文学的范畴;中国古代的一些大诗人像陆游、杨万里都有过有口皆碑的儿童诗。说明古往今来的文学家都把能给儿童写作当作自己很重要的一个写作方向和写作命题。托尔斯泰甚至为农村的儿童编写过教材,可见文学家们觉得文学在教育中的重要性和儿童文学写作之于文学家们的吸引力。可以说,为儿童写作,是一切有作为有责任感的文学家们的分内之事和应有之义,是一个世界性的文学传统,需要很好的继承和发扬。
当下中国文学界也有一些有影响的儿童文学作家,像曹文轩、郑渊洁等,我印象比较深的是我们宁夏和邻省甘肃也有着两个很值得一说的儿童文学作家,我们宁夏的是赵华,甘肃的是诗人高凯。
高凯兄的儿童诗我早就留意到了,他那首《村小:生字课》好像就是我自己写出来的,我们小时候就是那样读书的,摇头晃脑,喊破喉咙,能把树上麻雀的耳朵吵聋,能把低矮的教室的屋顶给掀飞,我刚刚看到识字课这首诗时,禁不住要像小时候那样喊着读起来,而且因为被触动了特别记忆的缘故,会读出辛酸和泪花来。我觉得这是给一个时代乡村启蒙教育的精准画像和留影,是乡土社会对于知识的一个饱含激情的呼叫和吟唱,是人类社会值得留存和记忆的一个重要声音,高凯兄用诗的方式帮我们记录了这个声音,我的看法,高凯兄没别的任何文字,仅有这首《村小:生字课》,他对儿童文学也是有贡献的,在儿童文学的百花园里高凯兄算是献上了一朵不被时光凋谢的小花。这是一个写作者的幸运。也会是一代代小读者的幸运。
当然高凯兄的好诗不止只《识字课》一首而已,虽然我把《村小:生字课》看作高凯兄的最佳作和代表作,但是在他的新诗集《草丛里的那个孩子里》,我依然不时就能读到让我眼前一亮的诗作,高凯兄的诗虽然是写给孩子们的,但其实是写给一切不失童心的人的,其中的不少诗除了有供于孩子们咀嚼回味的东西外,也还有许多重要的含义和深味,是孩子们一时还不能消化和理解的,像其中的两首写鸟的诗,一首写的是一只小鸟,忽然重重地掉到地上,也没有血迹,也没有呻吟挣扎,看起来也还是一只小鸟,但是它被重重地摔在地上,由活的变成了死的,最后一句是“那是一只很小很小的鸟儿/小得不能再小了”——这样特写镜头一样的捕捉和描述,实际上其中有着很纷杂很沉痛的东西,孩子们一时也许不能明白,但留在他们心里疑问的种子却是有价值的。还有一首写鸟的诗,写的是一个饥饿的时代,饥饿的“我”好不容易有了一个馒头,然后饥饿的生命们都看见了,都围拢过来了,这样我只好把馒头举过头顶,让小狗小猫小鸡们都够不到,但是却被一只飞过头顶的小鸟叼走了。写出了物质困乏时代的一种生命关系,是会给一时衣食无忧的孩子们带来特别的阅读体验和新鲜认知的。任何人的写作都离不开自己的时代,一个诚实的写作者就是用心用情记录下自己的时代,给同代人和后来者看,高凯兄的诗里,也写到他童年时期的一些特别记忆,比如把水果糖吃了,糖纸舍不得丢,成为另一种玩具和梦想,比如关于小人书的记忆和情愫等等,都是一代人特有的记忆和收藏,由此更为深切地折射反映着一个时代的诸多方面。关于《在幼儿园门口》这首诗的写作,高凯兄特别提到一句,说类似于这样的诗,他都有些“小题大做”,高凯兄的几乎所有的诗都有这个特点,这其实于孩子们是有好处的,就是我给你准备了一大桶水,你暂时只能喝或者说只需要喝一小勺水,那你就喝这一小勺水好了,但我给你准备了一大桶水可以供你慢慢来喝,供你长久地喝下去,这也是写作好作品的应有之义。《红楼梦》之所以研读不尽,就是因为创作者在其中存驻了太多有价值有营养的东西的原因。因此也可以说,一切好的写作都有着小题大做的特点或者说追求。
在一首名为《其实我还没有老》的诗里,有这样的让人怦然心动的诗句“其实我还没有老/我还会借来萤火虫的光亮/写孩子才会写的/那些诗”——我觉得这首诗可以看作诗人的一个郑重其事的自画像,自况意味浓重。“借萤火虫的光亮”给孩子们写诗,“写孩子们才写的”“那些诗”,这样的人,是值得羡慕的,也是应该收获到无量的祝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