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投稿

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夺人所爱”亦成文章
来源:北京晚报  | 徐德亮   2023年12月26日10:03

近日查找与墨有关的典故时,看到苏东坡的一篇短文《记夺鲁直墨》,特别有意思。原文如下:

黄鲁直学吾书,辄以书名于时,好事者争以精纸妙墨求之,常携古锦囊,满中皆是物也。一日见过,探之,得承晏墨半挺,鲁直甚惜之。曰:“群儿贱家鸡,嗜野鹜。”遂夺之,此墨是也。元祐四年三月四日。

苏东坡开篇就说,黄庭坚(字鲁直)因为学我的书法,在当时享有“能书”之名,好事者便拿着精纸妙墨求他写字。

不得不说,宋代的好事者还挺风雅,知道艺术家在好纸好墨的引诱下,极易“技痒”。当年的生产力不高,一般人平日里用的纸墨,和“精纸妙墨”有天壤之别;艺术家见了好纸好墨,肯定要试写一番。既然纸墨都留下了,试写的作品能不赠给送纸墨的人吗?而且艺术家在这种情况下的创作,通常比平时更精彩,这可是用钱都买不到的。

因为他学我的书法,所以他的书名大;因为他的书名大,所以才会有好事者拿着精纸妙墨求他写字。这里面有苏东坡自己的一番逻辑吧?

黄庭坚也是,得了这些招人惦记的好东西,非但不藏着掖着,还四处招摇。他随身带着一个“古锦囊”——大概也是百十年的老物件,里面装的都是宝贝。招摇就招摇呗,他偏偏去苏东坡面前招摇,这就招摇出事了。

虽然黄庭坚是“苏门四学士”之首,但他与苏东坡仅差八岁。他们俩的友谊在师友之间,既不是师道尊严的那种板正关系,也不是按资排辈、人身依附的那种封建关系,苏东坡经常跟黄庭坚开玩笑,熟不讲理。

“一日见过”,就是一天承蒙黄庭坚来拜访我;“探之”,就是我的手伸到他的古锦囊里摸索。这六个字,让我笑了半天——凭什么人家来拜访你,你就把手伸到人家的包里,而且伸得这么顺理成章,理直气壮?

这一探,果然探到了好东西,苏东坡拿出半挺李承晏做的墨。李承晏是南唐制墨名家李廷珪的侄子,他继承了李廷珪的制墨技艺,所制之墨质地精良,为世人所重。苏东坡生活的年代,大抵是北宋中后期,李承晏的墨已然可遇不可求,哪怕有半挺,就是半条,也足以为宝。再说了,黄庭坚的古锦囊里都是宝贝,能装个半条的墨,那一定是最好的。

李承晏的墨不仅价值不菲,而且具有文化上的重大意义,文人得到或赠送李承晏的墨,甚至要写诗以记其事。苏东坡就写过《谢宋汉杰惠李承晏墨》,宋汉杰送给他一块李承晏的墨,他写诗以报:

老松烧尽结轻花,妙法来从北李家。

翠色冷光何所似,墙东鬒发堕寒鸦。

“得承晏墨半挺,鲁直甚惜之”这两句表述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每个人可以尽情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反正越不点明,越有笑料。这就像《机器猫》中胖虎和强夫得知大雄又得到好东西之后,脸上浮现的那神秘的微笑。如此行文,把苏东坡的熟不讲理、生打硬要体现得淋漓尽致,而这恰恰又是苏东坡自己的文章,随手写来,道出他和黄庭坚的真挚友情与文人相交的风流之态。

按理说,好朋友“甚惜之”的东西不应该要,毕竟君子不强人所难、不夺人所爱,可苏东坡振振有词:“群儿贱家鸡,嗜野鹜。”我的孩子们不认为家养的鸡好吃,他们认为在外边打的野鸭子才好吃,也就是“家花没有野花香”“远来的和尚会念经”的意思。苏东坡想:哎呀,其实你这半块墨也没什么大不了,我们家也有好墨,但我们家就有这个毛病,觉得别人的东西比自己的东西好!等做完这一系列思想活动,“遂夺之”。真够可以的!

“家鸡野鹜”是苏东坡随口的用典,并不是拿庸俗的果腹食物拙比高雅的文房古墨,用得很得体,很妙。这个典故,他曾多次化用,如在《柳氏二外甥求笔迹》中写道:“退笔如山未足珍,读书万卷始通神。君家自有元和脚,莫厌家鸡更问人。”

至于这个典故的出处,《南史·王僧虔传》中有言:“庾征西翼书,少时与右军齐名,右军后进,庾犹不分。在荆州与都下人书云:‘小儿辈贱家鸡,皆学逸少书,须吾下,当比之。’”也有说“小儿辈厌家鸡,爱野鹜,皆学逸少书”的,意思都差不多。东晋征西将军庾翼的书法在少年时与王羲之齐名,王羲之成名虽然比庾翼晚,但名气比他大,庾翼很“不忿”。他在荆州给首都人写信,说我家的小儿辈认为家养的鸡不好吃,都爱吃在外边打的野鸭子(也就是小儿辈认为家传的书法不好,都要学王羲之的书法),等我回去的时候,要跟王羲之比一比。

随口就是史书上的典故,而且是“书圣”的典故,黄庭坚啊,你这块因学我书而得书名,因享有书名而得的妙墨,归我也算正理——苏东坡“夺”得那么可爱,那么文采风流。

虽然这是苏东坡顺手写下的短文,没准就是在那块墨的墨盒上的随性记录,但从中可见古代文人做文章的方法。这些方法,在现如今的作文课上是学不到的,在所谓的“当代文学”里更是不曾遇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