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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洲》2024年第1期|于坚:盲道
来源:《绿洲》2024年第1期 | 于坚  2024年01月26日08:56

住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博尔赫斯先生双目失明之后,整天足不出户,只靠读书度日。他一本本摸索着那些书(仿佛正在为它们做“包浆”,简单的翻译,就是做旧的意思,这是一个汉语独有的词,后面细谈)。书上的灰尘弄脏了手指和白衬衫也不知道。整个人看上去灰蒙蒙的,像个刷墙匠,坐在沙发上,让儿玉(他的伴侣,一个娇小玲珑的日本人。他们在一起那情景就像一个高大的、就要倒塌的提琴手扶着他的装着大提琴的蒙着布的箱子——她当然不是一只箱子,准确地说,更像是一株在六月池塘里升起的莲花。“你是上帝展示在我失明的眼睛前的音乐、天穹、宫殿、江河、天使、深沉的玫瑰,隐秘而没有穷期。”博尔赫斯年轻时对儿玉说过)一本本读给她听。那些漫长的南美洲的黄昏(他们的读书时刻总是在黄昏开始,持续到午夜。白天,他要么闭目冥思、口述,要么听听他喜欢的中世纪音乐,蓝调,科恩——他那就像正在一块岩石上打磨自己的喉咙所发出的声音令博尔赫斯着迷,有点像他自己的手在摸索这个世界,那些形状各异的硬物——为它们文身),儿玉带有东方腔的英语在书架之间絮絮叨叨地响着,博尔赫斯微倾身体,闭着看不见的眼睛,黑暗中,耳朵里的那个无形的脚步跟着儿玉的声音漫游。天长日久,通过儿玉之口到来的语词成了他的现实,现实倒成了幻觉(单调乏味的幻觉:一间床铺较为舒适的牢房,一只马桶、一把牙刷、一些千篇一律的三明治、鸡蛋、奶酪、橙汁、红葡萄酒和咖啡。他对食物不讲究,大部分时间要用来读书写作,吃饭这件事嘛,果腹即可。“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里所出的一切话。”《圣经》),儿玉想方设法让他的现实尽量丰富些,可有时努力的效果相当有限,他一个面包都看不见,更别提那些挤眉弄眼的表情了。儿玉天天买花回家,放在客厅里、卧室里、书房里、餐厅里,可是在他那无法捉摸的内心的黑暗中,花只有一朵。也就是花这个词的发音而已——hua。除非语言进一步开口,描述这朵花,再描述另一朵。就像希腊厄庇美尼德,灵魂可以任意离开身体。他只有在语言中才能多姿多彩、有棱有角地活着。那些书本带他去往各种各样的生活、各种各样的细节,就像是坐着飞毯在星空漫游,令他心满意足,不再惧怕死亡。

博尔赫斯看不见,在有限的现实中,他主要是靠一双手去摸索。一本一本地摸索着书、摸索手杖、摸索水杯、摸索马桶盖、摸索床单、摸索手杖、摸索儿玉的身子……只要手够得到的地方,他都摸索过了,他甚至摸索过沿街的窗台,那些残缺不全的砖缝,摆在上面的花盆、石头。手也是有限的,他主要的摸索是在语言中,他一个个摸索着那些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介词、代词、数词、量词、连词、感叹词、疑问词、冠词……(就像中国人书空那样)倾听它们的声音。他歪着头听着的样子就像一名中学生。

此时有客来访,是老朋友阿道夫·比奥伊·卡萨雷斯。他把大衣挂在门边的衣架上,从厨房倒了两杯咖啡,谈话即刻开始。他们的话题没有任何过渡,直接进入文学,就像人们在餐桌边聊天,一坐下马上谈自己和别人的病,失眠、糖尿病、高血压、颈椎不适之类。博尔赫斯只谈文学,只谈他读过的书。自1938年后他就再也看不见这个世界。他只能谈他记得的那些,他读过的那些,他的表情表明他总是在回忆、在摸索。就是阿道夫·比奥伊·卡萨雷斯给他倒的那杯咖啡是什么颜色他也不知道,他只觉得味道比儿玉之前递给他的那杯略涩。他很少谈起他的眼睛,仿佛那是生来如此。5月20日,星期三。他说:“庄子与蝴蝶之梦,选用蝴蝶这种动物是很明智的,因为它本身就非常不真实,飘忽不定;要是选择狮子或大象,那情况可能会很荒唐了,因为狮子和大象都过于庞大且实在。”又说起,禅宗一派的佛教徒不保留佛祖肖像,师父留给弟子的都是自己的画像,我觉得这样不好。不许别人给他画像的普罗提诺更明智些,他若遇到这种情况,想必会说:“让我此生必须承受的外表永存于世没什么必要。‘小说是用来消遣的’”。又讲起比莉·怀特劳在国立图书馆读了穆希卡·莱内斯的小说《天堂之地的客人》的第一章。“写得很好,非常有趣。有趣之余,它讲的是一群同性恋被邀请到一个他们可能会被腐蚀的地方的故事。它的写作方式比较随意。比如,从火车上能看到安静且壮阔的牛群,仿佛‘图腾’一般……”9月9日,星期一。博尔赫斯朗读了克维多的几句诗:

隐居在这沙漠的静谧之中,

与区区几本、但包罗万象的书为伍,

我在与逝者的对话中生活

用眼睛聆听死人的声音。

大家都以为这首诗写的是一个离群索居的人,被孤独逼疯,感官都已混乱。比奥伊说:“你的问题让他们哑口无言了。他们觉得你是在考他们。”博尔赫斯说:“你觉得所有男人都知道怎么回答而没有一个女人答得上来吗?我是用这几句诗作为判断智力高低的试金石了。吉列尔莫觉得诗中人疯了,因为他和死人说话,用眼睛去听……只有马斯特罗纳尔迪和你们看懂了。这首诗写得不错,但需要立刻理解‘用眼睛聆听’这里想表达的意思,但又不去深究,不要过度关注这句有点怪异的话……”这就是传说中那些发生在博尔赫斯寓所的伟大谈话(我的意思是博尔赫斯是一个有权决定何为伟大的人物),阿道夫·比奥伊·卡萨雷斯喜欢记日记,他把他和博尔赫斯的种种谈话写在《日记中的博尔赫斯1931—1989》里,他只记录了他和博尔赫斯说过的话,至于那天博尔赫斯穿着什么衣服、打什么颜色的领带、穿着拖鞋还是袜子在书架前面摸书、吃了什么食物、生病的时候是什么表情、女客人来访又是什么表情……他只字未提。他和博尔赫斯都认为这些不重要,可以忽略。那本书就像是盲人与盲人的聊天,只有思想,没有细节、表情、色彩。日记出版后,博尔赫斯摸了摸又掂了掂,说,书倒是不轻。这种谈话往往会持续到深夜,直到两人都疲倦了,各自睡去。阿道夫·比奥伊·卡萨雷斯睡在客房,他是个大胖子,博尔赫斯家的床对他来说太小了,那是一张大学生用的单人床,铺着整洁的白色床单。

夏天的一个黄昏,暮色中,儿玉为博尔赫斯读了一本19世纪翻译成英文的中国书。这是一部诗集。其中有一首诗令博尔赫斯印象深刻,眼前立刻出现了那些场景(与他在失明前见过的布宜诺斯艾利斯附近印第安人营地的风景相似,只是没有稻田,那儿有很多芦苇)。这首诗是清代中国云南昆明的一位名士(汉语专有名词,就是著名诗人)、诗人孙髯写的(孙髯,字髯翁,号颐庵,晚号蛟台老人。祖籍陕西三原,因其父在云南任武官,随父寓居昆明。生年不详,据说生于1684年至1694年间。可以肯定的是,那时候博尔赫斯还没有出生)。

名士(Celebrities)这个词令博尔赫斯印象深刻,他一贯觉得知识分子、社会名流这些词俗不可耐。名士还有诗人的意思,因为在那个神秘的、崇拜文的国度,一个知识分子、社会名流不会写诗是绝对不可思议的。他觉得名士仅仅译为Celebrities不准确,而且恶俗。他认为应该译成poet of eminence,儿玉同意。这是他们二人私有小词典中新增的一个词。名士,儿玉用这个新词叫了博尔赫斯,令他心满意足。她说的是汉语(儿玉略通汉语),ming-shi,跟我念,mingshi!不是mingzi是ming-shi。mingshi,博尔赫斯吐不出shi这个发音,有点懊恼。

孙髯“白须古貌,兀坐藜床上,如松荫独鹤……目光炯炯射人”。“学究天人,精奥不求闻达,有《髯翁集》。”孙髯对当时科举考试制度规定考生入场要搜身极为不满,认为这是“以盗贼待士”(把诗人当作小偷强盗对待,博尔赫斯解释道)。孙髯就发誓永不赴“秋闱之试”(类似拒绝考大学、考公务员)。他留着一把石头般的白胡子,看上去有点像印度的泰戈尔。他还有个号,“万树梅花一布衣”。译过去,就是一个人穿着布的衣裳站在一万棵梅花树下。(博尔赫斯通常穿的是毛呢西服。打着领带,布衣很少穿,一般只是穿在里面露出硬领的衬衫才是布的,这样才亲肤。孙先生穿的布衣在阿根廷没有,一种有点发灰的白布长衫。他的裤子也是棉布的,腰间系着一条油腻的棉布带子)万树梅花是夸张的说法,在孙髯看来,所有的花都是梅花。梅花是洁白的,在汉语中是高洁坚贞朴素纯粹的象征。花本身就是一种纯洁之物。但是纯洁这个观念太抽象了,感觉不到。诉诸梅花,再夸张为万树(梅花这种花不常见,万树更难遇),盛开着白色梅花的树下站着的一位穿白色布衣的人,意境即刻被营造出来。布衣的意思不仅如此,它也暗示那些不做官的读书人。官员一般穿制服,下野才穿布衣。“我就是一布衣。”博尔赫斯心领神会。号,中国独有,就是本人大名之外的另一个名字。孙髯,号“万树梅花一布衣”。太好玩了!“在古埃及人中,也盛行类似传统,每个人都取两个名字,一个是小名,让别人叫的,另一个是大名,是真实的名字,对别人是保密的。”博尔赫斯对这个中国语言游戏击节赞赏。“我也要取个号。”赶紧翻书,一翻就是半个月,儿玉终于在杜甫的诗集里找到了一个,“寻章摘句老雕虫”。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Old Carving Worm Searching for Chapters and Phrases(寻章摘句老雕虫)。博尔赫斯很是喜欢。记载还说,名士孙髯住在昆明螺峰山下的一个石洞里面。这山草木葱茏,怪石嶙峋,一到6月,成千上万的蝴蝶就聚集于此“唱歌跳舞”。孙先生在一面石壁下支了张木头桌子,旁边溪流潺潺,几只鸟在树上“聊天”。一边为人卜筮、写字(中国特有的一种职业,叫作写字公公,专门为文盲写对联、书信、讼状)、治印(刻印章,把名字刻在打磨规整的石头上。这个东西对于个人非常重要,一旦盖章,就意味着某个契约的签署、生效)以谋生,一边写诗(写好就放进拴在腰间须臾不离的诗筒里)。“每出游心以书自随,累累盈路。”我也是!博尔赫斯羡慕不已,一个神哪。老朋友比奥伊也觉得孙髯的诗非常好,这是一位文王,他说。文王这个词我们没有,我们的词典里只有国王。文王是周代的一位王,他崇拜文明、文化,主张文教。孔子是他的学生。歌德有一次在他的一个笔记本上写了三个字:啊,文王。整页只有这谜语般的三个字。但我猜得到他想的是什么,比奥伊说。博尔赫斯说,我也能猜到。两人拊掌而笑。

对联是中国特有的文体,可以看作一种形式的诗,这种体裁的诗用任何一种拼音语言都是无法写出来的。它是文字的组合,就像古老的巫师在甲骨上从上到下组合起来的象形文字。这种象形文字在美洲也发现过,博尔赫斯曾经花了些时间研究过,但是不得其解。

他特别喜欢这副长联。全文如下:

五百里滇池奔来眼底,披襟岸帻,喜茫茫空阔无边。看东骧神骏,西翥灵仪,北走蜿蜒,南翔缟素。高人韵士何妨选胜登临。趁蟹屿螺洲,梳裹就风鬟雾鬓;更苹天苇地,点缀些翠羽丹霞。莫辜负四围香稻,万顷晴沙,九夏芙蓉,三春杨柳。

数千年往事注到心头,把酒凌虚,叹滚滚英雄谁在?想汉习楼船,唐标铁柱,宋挥玉斧,元跨革囊,伟烈丰功费尽移山心力。尽珠帘画栋,卷不及暮雨朝云;便断碣残碑,都付与苍烟落照。只赢得几杵疏钟,半江渔火,两行秋雁,一枕清霜。

好事者添油加醋译成了英文,平仄字数就不管了,译个大意:

海一样辽阔的湖泊(滇池,古地中海的一部分)奔到我的眼前

大风吹开我的布衣 头巾(一块布)随风飘起

欢喜啊 这空阔无边的水

东边奔跑着诸神的马

西边飞翔着来自高山的老鹰

北面是岩石磊磊的群山

南边飘扬的是长带子般的乌云(一场风暴在潜伏)

诗人站在高山之巅(俯视)

趁着那些美丽的岛屿上还覆盖着螺蛳螃蟹

让高原的风吹散他的发髻

更有无数的植物在湖泊上起伏着

载着红色的霞光绿色的森林之影

不要辜负啊 四面八方的稻田 土地

群舞于夏日正午的荷花

就像大沙漠的森蓝色天空

以及那些正在春天中无拘无束梳着头的柳树

数千年失去的时间再次回到他的心头

举起酒杯(陶瓷杯)停在空中

可叹啊 那些不可一世的大王(曹操、忽必烈、阿伽门农、赫拉克勒斯……)

谁还在世啊

还记起汉代的巨舰 唐朝的铁棒 宋代的斧子 元朝的皮筏

伟大的功业 费尽了心机 调动了可以移动高山巨谷的力量

命令文人名士写下了无数诗篇歌功颂德

一切做作都无法灭掉黄昏的阵雨 早晨的流云

战后 断裂的石碑 残损的字迹 只是被落日照耀

胜利者是寺院传来的钟声 打鱼船上照亮黑暗的火焰

两行飞过秋天的大雁 大地上枕头般的白霜

(于坚译)

看上去只是180个字排列成两行,但是字里行间藏着许多机关,兴、观、群、怨、知识、典故、平仄、对仗……哪个字是阴平,哪个字是阳平,非常讲究,不懂汉字是无法得其门而入的。博尔赫斯并不为此懊恼,这正是巴别塔建不起来的原因。不然他也不会呕心沥血虚度一生来摆弄诗这玩意儿。语言一死,人就不存在了,重新沦为动物。老虎决不会歌唱黄金。

孙髯这副长联在民间争相传阅,还被制成匾挂到了大观楼上。抄本传到了云南总督阮元手中,阮元既是官员也是诗人,他管着经济、贸易,也喜欢对文化指手画脚。他对这副长联有点看法,认为改改更好。阮元并非霸道之人,不像唐代那个县尉宋之问,刘希夷是他的外甥,一介布衣。刘希夷写了首诗,诗中有句“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宋之问太喜欢了,恨不得是自己写的,就想占为己有,于是要求外甥刘希夷将这首诗署他的名。这是名垂千古之事,刘希夷当然不干。宋之问就杀人灭口,命令家奴用土袋将刘希夷压死了。但是诗压不死,至今,这首诗还署着刘希夷的大名流传。阮元无奈,自己大笔一挥修改了这副长联,改成:“五百里滇池,奔来眼底。凭栏向远,喜茫茫波浪无边!看东骧金马,西翥碧鸡,北倚盘龙,南驯宝象。高人韵士,惜抛流水光阴。趁蟹屿螺州,衬将起苍崖翠壁;更蘋天苇地,早收回薄雾残霞。莫辜负四周香稻,万顷鸥沙,九夏芙蓉,三春杨柳。数千年往事,注到心头。把酒凌虚,叹滚滚英雄谁在?想汉习楼船,唐标铁柱,宋挥玉斧,元跨革囊。爨长蒙酋,费尽移山气力。尽珠帘画栋,卷不及暮雨朝云;便藓碣苔碑,都付与荒烟落照。只赢得几杵疏钟,半江渔火,两行鸿雁,一片沧桑。”改毕,派兵将孙髯的原作取下,将自己的改本刻匾挂上去(孙髯的匾是民间自己集资,请陆树堂大师书写,请木匠高应美在椿木上刻成的。阮元的匾则是用公款,他有这个权力)。白天挂上去,夜里就被好事者将他改过的几个字用原作的字(写在宣纸上)遮掉。第二天被人发现,昆明轰动,老百姓纷纷前来围观。阮元脸红,派了几个马夫将那些纸撕掉。到了夜里,又被贴上去。如此几番,阮元只好作罢,大观楼上还是挂着孙髯的原作。好事者以含沙射影之法写了一首:

有一位穿紫袍的总督自命不凡

斗胆包天 居然改李太白(嫡仙人)的诗章

这件事得罪了月亮大神

八月十五那天 它生气没有出来

城邦一片漆黑 只有星星在西山上亮着烛光

总督闭门思过 罪过啊 罪过 南窗突然间亮了

玉阶生白露 夜久侵罗袜

“瞧,如此严重!改他的诗,还不只是一种羞辱,就像是把他本人杀了。”博尔赫斯感叹。在中国,诗可不是说着玩的。“我也可以很肯定地说,生命就是由诗篇组成的。诗并不是外来的——正如我们所见,诗就埋伏在街角那头。诗随时都可能扑向我们。”“我寻找自己的真实面貌,世界形成以前它已存在。”《易经》里面说,“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修辞以辩吉凶。”你翻开那本德文版的,在87和98页,在我眼睛还看得见的时候,我画了线的(对儿玉说)。语言即存在,中国人就是这么想的。

儿玉将大观楼长联念了三遍,博尔赫斯想象着它的原声。声音不论,那些隐秘的含义,博尔赫斯心领神会。他敲着书(一本红色的布面精装本,出版于1926年),对儿玉说,这或许可以说是一首表现主义的诗,中国或许没有表现主义这种主义,但汉语本身就是一种长于表现的语言,与我们这种长于分析的语言很不同。表现就是直接说出感觉、感受,而不是诉诸具象(模仿)、细节,它的细节需要读者去合作完成,它只是点到为止,期待的是更主动、更深刻、更有想象力的阅读。它只负责说出那种感觉,不下结论,让读者去感而遂通。这首诗激昂而温和、多情。敬畏大地、赞美大地。大地在这里不仅是物质、容器,也是一个精神现象。这副长联的要点在这六个字:只赢得、莫辜负。赢得最终不会赢得。看看人类历史,哪一件丰功伟绩最终是赢了的?中国人喜欢讲“道法自然”,这是一个古老的真理,比古往今来所有的真理都更重要。自然、大地、宇宙是人类的导师,它教给我们生命之道。温故知新,通过这暮色,这道光线,这个房间,通过亲爱的你(博尔赫斯吻了吻儿玉,这是所有博尔赫斯的传记都秘而不宣的一个细节,它们总是将他刻画成某种耶稣式的人物,愁眉苦脸,从来不吃饭,更不会接吻)……这是写于17世纪的作品哪,荷尔德林、特拉克尔、梭罗们还没有出世咧。这是一位伟大的先知式的诗人,一个不会消失的灵魂。

一位记者打来电话问博尔赫斯,他对由于拒绝修改小说《黄昏的瓶子》里关于胡里奥议员的一节(涉及议员伤风败俗之事)而被革去市立图书馆馆长一职,调去任市场家禽检查员一事怎么看。博尔赫斯说,我正准备写写那些鸭子。又问他对议员的看法,他说“百万富翁们的事我不感兴趣”,又问他对议员夫人埃娃·胡里奥的看法,他说“婊子们的事我也不感兴趣”。儿玉和阿道夫·比奥伊·卡萨雷斯各自听着,儿玉在煮咖啡。比奥伊又翻开了一本《歌德谈话录》。博尔赫斯见了,说:“德国的情况也是如此。这是一个值得尊敬但极其狂热的国家。它恰恰选了一个宽宏大度、并不狂热、国家观念极其浅薄的人为其代表,他就是歌德。德国是由歌德来代表的。”

阿道夫·比奥伊·卡萨雷斯说:“不妨到昆明去摸摸那把胡子。”老朋友阿道夫·比奥伊·卡萨雷斯开了个玩笑。在东方,摸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动作,任何事情、物件,要摸过才是活的。摸是一个古老的象形字,这个字里面有很多只手。至少在三千年前就出现了。《象形字典》说,摸,动词,抚也。用手探索性地轻轻抚摩,在看不见的地方伸手探索、探求。汉语里面带“摸”的词非常多,或许是世界上最多的、也最意味深长的。摸黑、摸底、摸脸、摸头、摸牌、摸鱼、摸不着边、摸着石头过河、摸索门径、估摸、踅摸、捉摸、偷鸡摸狗、混水摸鱼、不可捉摸、从口袋里摸出一分钱、触摸、抚摸、揣摸;邕读(曹娥碑),能手摸其文读之。《后汉书·蔡邕传》“其后目盲,以手摸书而知其字。”《北史·艺术传上·卢太翼》“众盲摸象,各说异端。”《五灯会元·青溪洪进禅师》中国人迷信“感而遂通”,上下其手。只有动手,形而上才会成为形而下的活物。《说文解字》解释“玩”这个字,意思就是“摩弄玉石”。玩,在东方,是人生的大事,不好玩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一切事情都要好玩。“君子以居贤德善(动词)俗”(《易经》)。“俗谓土地所生习也。”玩,就是在形而下的物中,“物物而不物于物”,(庄子)以养志,志就是形而上,就是超越性。与西方人的“上帝在细节中”有类似之处。孔子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游就是玩。玩是生命的最高境界。不摸,不上手,事物永远不会与人发生关系,世界就不会好玩。在东方,人们制作各种物件戴在身上,以供抚摸、玩弄。石头、玉石、念珠、挂牌、镯子——中国人认为只有被手摸出包浆的物件才有意义,不再是死物一个。关于包浆,本雅明曾有过论述,大意是:复制技术使复制品脱离了传统的领域。通过制造出许许多多的复制品,它以一种摹本的众多性取代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存在。……艺术作品存在的独特性决定了在它存在期间制约它的历史。这包括它经年历久所蒙受的物质状态的变化,也包括它的被占有形式的种种变化。前者的印记可由化学式物理的检验揭示出来,而在复制品上面就无法进行这种检验了;被占有形式的变化则取决于传统,这必须从原作的境况说起。原作的在场是本真性概念的先决条件。对一件青铜器上的锈斑进行化学分析能够帮助确立这种本真性(《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本雅明讲的就是包浆这种东西。在中国,包浆意味着一种物的升华,通过时间的做旧,物件从实用的层面上升到精神的层面。人们甚至一粒一粒地摸那些葵花子、花生、蚕豆以消磨时间,一边摸一边若有所思。在欧洲人看来,中国人吃瓜子的样子简直有点神圣,不是为了果腹,而是为消磨时间。消磨时间乃人类大事。人类发明了许多办法来消磨时间,工具、宗教、战争、音乐、舞蹈、写作、绘画、手工艺、手机……却没想到一个最简单的办法,剥瓜子。“那些有时间剥瓜子的人看上去真是最幸福的人。”

欧洲某些地方也崇拜触摸:依然被异教的神话包围着,许多神圣的巨砾慢悠悠踱进我们这个时代,成为守护神或公众的驱邪物。人们对于摸了就能转运的东西的热爱——这是当代欧洲拜物教特别中意的一种形式——毫无疑问源自对这些被当作十字架遗迹的珍贵岩石的虔诚爱抚。如今,公众热衷于触摸以求幸运的对象大多由青铜或某种同样耐磨的金属制成,明显可见锃光瓦亮,或者形销体损,其实它们和石头都是一家的。我喜欢望着人们郑重其事地触摸(在我自个儿没有亲自动手的时候)。在一些地方,人们压根不去琢磨这事儿,而是习惯成自然地抚摸幸运物;在另外一些地方,触摸似乎是一种真正的灵性体验;还有些地方,触摸是半开玩笑地进行的(见《破碎大陆的返航》,英国,简·莫里斯)。只是这种抚摸过于做作,目的性太强。不像东方的那种上手、抚摸,时刻在场。摸这个动作本身就是神圣的,一种崇拜,其人不必是圣人,而也因为抚摸,人人都是圣人(孟子)。博尔赫斯看上去很像一位圣徒,就是因为他看不见,只能触摸。他的摸完全不做作,没有目的性,就是一个习惯性的身体动作,看上去相当斯文。阿道夫·比奥伊·卡萨雷斯的玩笑令博尔赫斯心中一动,已经起念。“‘親親为大’,许慎在《说文解字》说,親,至也。至,鸟飞从高下至地也。親就是要亲自见面。见面与看书也是不一样的。”“你可以摸摸他。”博尔赫斯很想见见孙髯,摸摸他的胡子,还想请孙髯为他刻一方印。请人治印,在汉语里说:请一方印。请人将自己的名字刻在石头(一块小碑)上,这件事非同小可,其奥妙之处如果细论的话,相当于去一座寺庙里上香。博尔赫斯说:“我们生命中的每位过客都是独一无二的。他们会留下自己的一些印记,也会带走我们的部分气息。有人会带走很多,也有人什么也不留下。这恰好证明,两个灵魂不会偶然相遇。”阿道夫·比奥伊·卡萨雷斯支持他的决定但没法陪他同去,那几天走不掉,他要开会。

儿玉给航空公司打了电话,要飞40多个小时,转三次机。航空公司的雇员在电话里说。儿玉扭头看着博尔赫斯,他在沙发间摇摇手杖。可以啊!

博尔赫斯回到现实,取出护照,买了机票。携着儿玉,跨海越洋去往昆明。语言即存在。语言是对现实的解放,可以穿越时空。在机舱里,博尔赫斯迫不及待地摸了孙髯的胡子,在他那宇宙般浩瀚的语词中。他在黑暗里想象那胡子,柔软、绵密,像是儿玉的头发,又像是西西弗斯推着的那块石头。

到了海关,关员瞟了瞟博尔赫斯的护照,大惊,您是博尔赫斯先生?就是写《小径分叉的花园》的那位?博尔赫斯害羞地笑笑,关员从检查护照的玻璃小屋里走出来,自己举着手机,与博尔赫斯拍了张合影。

话说在博尔赫斯到达昆明之前,这个地方决定消灭一切黑暗,亮化黑夜。施工之后,夜晚被无数探照灯照得如同白昼。又修建了盲道,以便让所有盲人都可以大摇大摆地行走。这是三年前的事。盲道修了六个月,竣工后,此地的盲人就绝迹了。不仅瞽者,就是“独眼龙”都有路可走了。所有人都可以大步流星地到处去,明眼人走明眼人的,盲人也可以唱着歌走路,手杖都不需要。可是同时也发生了一件怪事,如果明眼人踩到盲道,马上就成为瞎子,这是始料不及的。如果返工,将这些多余的盲道全部撬掉,耗费的资金将是修建的五倍,财政负担不起。秘书想出的补救措施是教育全体市民,看见盲道就避开,不要踩上去。又设计了盲道专用鞋,穿着它眼力好的人就可以在盲道上自由通行了。但是相当贵,一双鞋的价格仅次于一架飞机(走路的人根本买不起)。于是又印制了“盲道出行手册”,分发到户,人手一册。这个措施倒是马上见效,盲道开通半年后,基本上没有明眼人误踩到盲道而瞎掉的事情发生了,即使盲人在盲道上走,看上去也像是明眼人一样,人人都可以光明正大地到处自由通行,不必再躲躲闪闪。盲人一词就没人知道是什么意思了。于是下令将这个污点般的词从字典里剔除。

从机场出来,进入市区。下车,入乡随俗,博尔赫斯用手杖杵杵剁剁,即刻发现了人行道中间的盲道,他蹲下来,摸了摸那些履带般的凹槽。“到处的盲道都一样,按图索骥。”除了他,这些盲道没有一个盲人在走(因为没有人一望而知就是盲人,每个盲人走路都走得正大光明、雄赳赳气昂昂,完全像是正常人)。博尔赫斯独自一人走在盲道上,他是盲人那种古老的走法,很危险的走法(像是杂技演员在走钢丝),犹豫不决,小心翼翼,磨磨蹭蹭,颤抖着不停地思索着怎么走,惹人注目。他走得庄严、尊贵,自顾自地享受着这种来自道路的难得的尊重、怜悯。儿玉也不用搀扶着他,路仿佛是看得见的。他的步态世所罕见,一个自信的、目空一切的盲人(通常盲人都很胆小、紧张、害怕、自卑)。忽然看见盲人从天而降,开天辟地走在盲道上,好事者马上掏出手机拍下来,传上了短视频平台,博尔赫斯成了网红(他自己不知道)。作品纷纷被翻译成各种中文版本(有的付了版税,大多数没有)。盲人写的小说,这还得了,这是后话。在盲道上,博尔赫斯发现自己又能看见了,世界还是他失明之前那个样子,五彩缤纷,千红万紫,令他眼花缭乱。儿玉发现博尔赫斯忽然就不再摇晃得那么腐朽了,精神抖擞,几乎已经是大步流星。她有点害怕这位老搭档,她跟着他这么多年,早已习惯了像盲人那样走路,现在她都有点儿跟不上他了。“你要上哪去?”在盲道上(那是一条黄色的小路)博尔赫斯看得一清二楚,离开了盲道,他又看不见了(盲道只是在主要的街道才有,而且也不会一直通到卫生间之类的地方)。盲道固然可以一览无余,可是他无法在盲道上生活,他的生活已经无可救药地沉入无边的黑暗。他被盲道吓坏了,这种解放真是灿烂无比,前途无量,如果就这样光明磊落终其一生走下去,他一定会成为一只报晓的雄鸡。他可不想当雄鸡,他还是想当他的乌鸦,待在他的黑暗里一步步摸索他那些玩具般的书本。他没有将这些想法告诉儿玉,博尔赫斯只在盲道上兴奋了一阵(三分钟),就放弃了盲道。此后就尽量避免走盲道。儿玉心领神会,一发现盲道,就牵着他赶紧躲开,就再没有人关注博尔赫斯了。

出租车将他们丢在一个动物园门口。他们这才知道螺峰山已经改成了一个动物园,关着老虎、狮子、大象、蛇、孔雀等等。他们当然没见到孙髯,只是在动物园里走了走,吃了根冰棍。里面那只在铁笼子里走来走去的豹子令博尔赫斯印象深刻,他想起了德国诗人里尔克的那首诗,《豹》。不错,他以前就评论过。

从动物园出来,他们去派出所打听。我们来找一位名士,叫孙髯,留着一把白胡子。警官说,“名氏”是什么?你说的是名字吧,老外。去百立超市门口看看,那里天天蹲着一个白胡子老头,好像就是姓孙。

他们到了百立超市。门口支着张桌子,后面坐着一个摆摊刻印的老头子。旁边站着超市的保镖。

儿玉看见他并没有胡子,下巴剃得光秃秃,穿着一身看上去很久没洗的布衣(灰色的棉布夹克,黑色的棉布长裤),已经有点油腻。

您认识不认识一位叫孙髯的?她问那位保镖。保镖朝孙髯努了努嘴(他长得像一个玛雅人,古铜色的皮肤,脸上布满巫师般的皱纹)。

正低着头刻印的老头子抬头说,正是鄙人。

二人遂得见。博尔赫斯立即鞠躬,伟大的诗人,终于见面了。我是您的读者,您的“五百里滇池”,真是写得好啊!

“是我写的吗?”孙髯摸着下巴说,“好像写过。”

“你真的喜欢吗?背两句我听听。”

博尔赫斯没有背过,玉儿倒是记住了,就背了几句:“莫辜负,四围香稻,万顷晴沙……”孙髯说,够了够了,是个真粉。你的诗我也看过,当即吟出一首《恋人》:

月亮、象牙、乐器、玫瑰

灯盏和丢勒的线条,

九个数字和变化不定的零,

我应该装作相信确有那些东西。

我应该装作相信从前确有

波斯波利斯和罗马,

铁器世纪所摧毁的雉堞,

一颗细微的沙子确定了它们的命运。

我应该装作相信

史诗中的武器和篝火,

以及侵蚀陆地支柱的

沉重的海洋。

我应该相信还有别的。其实都不可信。

只有你实实在在。你是我的不幸

和我的大幸,纯真而无穷无尽。

“此番来,是想请您为我刻一方印,还想摸摸您的胡子。”

孙髯大笑道,胡子上星期才剃掉,要摸的话,得等上三个月。印倒是可以刻。就找了块鸡血石,为博尔赫斯刻了七个字:寻章摘句老雕虫(隶书)。等等,再给你刻一块。孙髯又找块冻石刻了另一块:晓月当帘挂玉弓,也是隶书。并告诉博尔赫斯是什么意思。两块石头,一红一白,相当好看(儿玉为他描述了这两块石头,无论何事,儿玉只消说个二三,博尔赫斯就能想象出七八)。博尔赫斯大喜,掏出钱包,多少钱?

孙髯说,鸡血石这块,五百。冻石这块,三百。一共八百。要摸胡子嘛,过三个月再来。把钱揣进内衣口袋。

将石头递给博尔赫斯,您摸摸,冰凉的。博尔赫斯握在手里,像是握着两小块冰。

凉不凉?

凉。

会凉的才是石头,不凉的不是。

博尔赫斯又摸摸那些刻痕,弄得手指上都是印泥。他看不见,闻了闻石头,有股怪异的香味。他从来没有闻到过。

“这种味道只有中国有。”

孙髯问,您老人家住在何处?

儿玉说,布宜诺斯艾利斯。

哦,远呢。孙髯说。

“眇能视,利幽人之贞。”(盲而能看见看不见的,利于黑暗里的人保持贞洁)

这句博尔赫斯没有听懂,孙髯一笑,意思就是你是个高人。

孙髯又问,吃饭了没有。博尔赫斯说,没有,这个不重要,见到您就足够了。

吃饭怎么不重要!民以食为天,这是第一等的大事。孙髯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走,我请你们吃去。就收了他的摊子,将那些蓍草、骨头、石头、龟甲、竹片、刻刀、夹子、纸张、毛笔、墨条、砚台、图章、印泥、拓片什么的一股脑儿塞进一个布袋,提着就走(在他收起来之前,博尔赫斯已经弯着腰,一件一件地摸过了)。

他们来到一个摆在人行道上的小吃摊(如安街的“阿婆”小吃)坐下,孙髯向阿婆(他是熟客)点了三碗小锅米线、一碗猪血、一盘卤豆腐、一盘凉拌澄江藕、一盘花生米。“随便吃,随便吃。”博尔赫斯吃得津津有味,delicious(好吃,大意。无法译成英语,它不只是说食物,要点在“美好”这件事的一次当下实现)!他居然说出了这句话,他从来没说过,无论那是怎样的美食,就是在巴黎旅行的时候他也没有说过(食物是神圣的,“好吃”这种话太亵渎了。“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掰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但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他们唱了诗,就出来往橄榄山去。”博尔赫斯读过这一段),他第一次发现食物是如此美妙可爱,令他难以抑制自己食欲,吃得有点贪婪,吃得流出了汗水(就像个挪亚时代的饕餮之徒),西装被溅上了几滴红油。儿玉用纸巾为他擦干净。他以前在《大英百科全书》里面查过“味道”这个词,一直大惑不解,味觉(人体重要的生理感觉之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动物对饮食的选择,使其能根据自身需要及时地补充有利于生存的营养物质。味觉在摄食调控、机体营养及代谢调节中均有重要作用)和道有什么关系?在味觉中能觉悟什么?布宜诺斯艾利斯有许多很好的西班牙餐馆,他一家也没有去过。现在他有点后悔,决定以后要好好品味。

要不要喝点酒?

喝一点吧。

孙髯又向阿婆要了两只酒杯,从布袋里掏出一个瓶子,倒了两杯出来(倒得满满的)。

阿婆问了一句,外国人?

阿根廷来的呢。

哦。

博尔赫斯抿了一口,有股安第斯山区的玉米味。

是什么酒?

苞谷酒。

喝了半杯,望着博尔赫斯麻木不仁的眼球,孙髯说出两句诗来:白眼无今古,黄金有是非。

何意?

你虽是瞎子,却看得见黄金。

过奖!

你家儿(昆明话:您)要不要整两口?

儿玉说,我不能喝酒。

哦。那么多吃点儿菜。

孙髯放下筷子,为博尔赫斯算了一卦: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

什么是吉?哦,这种问题,第一次有人问。

孙髯愣了愣,吉,善也!

这个字的发音博尔赫斯一听就会,他念念有词:吉、吉……

道别,再来,胡子为你留着。你要好好的啊!

你也是!

孙髯背着布袋跳上了一辆刚刚到站的公交车。

他们去机场。盲人博尔赫斯再次对儿玉交代,不要走盲道,那些小路不好走,太滑,走不好摔一跤。

他们就没有走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