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故乡》在杨献平散文写作中居于怎样的位置,这还很难说。但他在本书中所展现的那种专注于“底层”人群、民间现场的叙述策略;以及在繁复、宽泛、幽远、“切身”的人事当中,细心、独立、“异常”地揣摩时代背景下卑微人群的现实生存状态和命运流变的耐心、勇气,应当是难得的,也与其以往的乡村题材散文书写形成了鲜明区别。可以说,《生死故乡》较为深刻地呈现和解剖了乡村固有的伦理结构,以及近30年来的中国乡村现状及其变迁。
杨献平在其书中说:“多年来,我总是对乡村充满乌托邦式的幻想,尽管时至21世纪,全球化进程使得世界上每一地区和人们都觉得了一种空前的紧张感与万事大同的敞亮感。我仍旧对乡村——尤其是远离城市的偏僻之地,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朴素幻想,总以为那是城市生活者向往的精神圣地与灵魂寄托处。”但他也发现,这种在城市知识分子心中盘桓许多年的“乡村理想主义”已经丧失殆尽。他所谓的那种“敞亮感”的背后隐藏着的,却是中国乡村文明的大幅度衰亡,中国乡村几千年来形成的文化文明体系在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日渐支离破碎,仓皇无主。
那种持之千年、有着自然主义性质的农耕文明和乡村伦理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杨献平也看到了乡村集体无意识的本能表现:“城市中的某些事情是有遮掩的或必须遮掩的,而乡村,则仍旧继承了人类原始思维和行为,暴力可能更加肆无忌惮,人性的暴露方式也更加直接。”作者用叙事的方式展示了这些变化的过程,其中包括男女、邻里人际,忠贞、节义、忠诚、敦厚、农耕、信仰、习俗等乡村传统的崩坏,与之相对的是,每一个人置身于乡村都是“当事者”。他们的一切也不可避免地都搅进了这一种“不备的无措”中。人性的光明与幽暗同时显现。
从这一方面说,《生死故乡》具有以下几个特征,即冷静、深邃、自然,内敛朴实、微言大义。杨献平写人物,写故事,写风土人情,但究其根本又不在人和事上,而是在意于某些观念,借此来书写当下乡村的诸多无序、错乱,人性的幽微、生命的厄难、现实的残酷与命运的无常。如《金戒指》里的黑老三,《南山记》中的慕恩富、张爱梅,《嫁》当中的白秀花,《信神者》中的张秀云,以及那些故事中的老五妮、老六妮、老军蛋,《张刘家往事》中的张二蛋、张和林……这些人的行为似乎没有什么深奥的意义,但每一个人都在做着只有他们自己才能够去做的事。
杨献平笔下的乡村人物都有着诸多的不如意,生存生计、婚姻、邻里、亲朋,为生计奔波,为男女之事焦灼和费尽心机,或坚韧执著,或听天由命;或恪守一种传统,或不择手段为现实富贵。也正是这些人,在用一种无意识的生存本能,极力彰显生命的崇高,为命运而奋斗的荣耀。
批评家孟繁华说:“城市的排斥和乡村的胆怯构成了一个相反的精神向度:乡村文化在遭遇城市屏蔽的同时,那些乡村文化的负载者似乎也准备随时逃离。”杨献平在《生死故乡》中也有意无意地张扬自己的“逃离者”身份,比如他在《故乡课(代后记)》中所说:“而当我终于走出,并多年来暗自为出脱南太行乃至乡村的笼罩而自感幸运,父亲的死却如刀子一般斩断了我的那些沾沾自喜、自以为是,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虚荣、自满和所谓的世俗骄傲”。可能是基于此种遭际,他的散文写作选择了回归,重新将自我的农村生活经验与当下的现实进行了不带偏见的“沟通”和“重述”,使得本书所有文章中“篇篇有我”。
众所周知,杨献平是“原生态”写作的积极倡导者,本书也同时令我看到他的变化:人在他的写作中正在从自然、人文的欣赏者转换成为被书写者本身。生死之事最大,他屡次宣称是父亲的病故让他重新认识了他的“南太行”,尽管,在传统语境里,游子与故乡的联系常常被统称为“叶落归根”,但对于写作者来说,心灵的“乡愁”与“返乡”只是一种念想或者说“情绪”,更重要的是在普遍而深刻的认知之上,参与到剧变时代背景下中国乡村文化的重建。但愿这本书是一个起点,在自省的同时,能够使得更多人认识到当下中国乡村的现状,以及城市之外的那些卑微的生存者的艰难和残酷、不幸与精神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