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我是一个喜欢沉湎与徘徊在往事中的人。许多时候,我阅读与写作,安静生活,时时回到泛黄的岁月中,寻找那些故纸堆里的往事。我总是觉得往事能够深深地打动我,让我成为一个穿着长衫戴着眼镜的民国读书人。这样的臆想在别人看来有些矫情,我却常为之窃喜。
杜拉斯总是选择在一堆光影里缅怀往事:“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而安东尼·伯吉斯在《尘世的力量》中,用一种平缓的口气告诉我们:“那是我81岁生日的下午,我躺在床上,和娈童玩耍。这时,阿里大声说主教看我来了……”
现在看来,追寻往事真的是一门学问。
2011年初夏,在美丽的西溪湿地一个破旧的鱼塘边,我也开始追寻往事,脑海里老是浮现旧上海一群年轻人不断晃动的模样,他们脸容模糊但是精神 勃发。我想他们一定是想去延安了,我一次次地坐在电脑前设想他们在去延安路上遇到的种种磨难。同时我开始搜集大量的资料,我不由得吃了一惊——因为我突然 发现,孤岛时期上海的繁华一点也不逊色于现在,同时我还发现,所有的青春几乎一模一样,叛逆、激情、充满幻想以及热血沸腾。
《向延安》是一个关于理想与信仰的小说。我想象在这些革命路上的年轻人的纠结与徘徊,这些年轻人心底里最真实的想法,这些年轻人坚守的信仰与永 远高扬的信念……我一直以为那个年代是一个战乱频频却美丽的年岁,所有的青春都激情四溢,一个巨大的声音在人们心底里呼喊与回荡:到延安去!
我也有过类似的青春体验。《向延安》是我一次偶然的回望,我相信写作的过程,就是我用我的个体经验了那个年代,那么懵懂又那么坚定,那么惨烈又那么美丽……我想,我大约是从那个初夏开始喜欢往事了。
相隔3年,我又写了一个陈旧的故事。故事的发生地在江南,我想写一场上世纪40年代的战争,这场战争,应该像一场黑白无声电影,听不到对白,却 能听到胶片转动的声音。在嘀嘀的匀称而温暖的声音里,请你顺着我的视线望出去,可以看到的是60多年前的紫云英或者麦田,以及蒸腾的水蒸气在阳光下上升, 还有哗哗作响的河流。我热爱着那个年代的人们,以及纷乱的人生。“纷乱”让人感到真实、熨帖,以及种种百感交集。这时候可以让一声枪响,撕碎村庄、城镇、 山谷、田野的宁静,炮火从田野阡陌和山谷升起,黑烟滚滚……
长篇小说《回家》由此而来。60多年前,就是兵刃相见的年代,血光、烟雾、枪炮声和身体的各种零部件,在每一寸土地上都可以窥见。这让我想起宁 波姜堰敬老院的一位抗日老兵,喝了一碗黄酒后开始唱《满江红》。我突然觉得枪炮声离他很远了,他很幸运能活到现在,身体健康能喝下一碗黄酒……我老家诸 暨,也有许多参加过抗战的老兵,他们垂垂老矣,他们日落西山,手脚不再灵便,眼神有些呆滞。但是我竟然酷爱着他们显然已经不再标准的敬礼姿势。接着可以想 象,他们将一个个离开这个世界,像一只只孤鸟一样一声哀鸣,消失在天的尽头……
《回家》写的就是那么一批老兵,他们的心愿单纯、轻薄、简单,只是想要回家。
就在这个卑微心愿的驱使下,这些老兵在枪弹中穿行,完成一场温暖而百感交集的回家之旅。我想在这儿仍然可以顺便提一下另外四个中篇,《往事纷至 沓来》《干掉桂民》《麻雀》《捕风者》,他们统一生长在民国。我阅读过许多那个年代的资料,包括地方史和党史,甚至野史,我用一双好奇的目光打量着民国。 我对自己的谋篇与布局略有自信,当然,我更认为写下乱世故事,并不是所谓的想象力缺失。乱世是精彩的,有着各种可能性,比如说“76号”的种种暴行,或者 说上世纪40年代的一场暗杀,一场风花雪月。
也许与个人性格有关,我仍然愿意长久地沉湎与徘徊在往事中。这一次的一个普通的午后我想到了辛亥,我甚至想到了略带笨拙的武侠,一些侠士忙碌地穿行在村庄、桑园地、河流边上,以及陈旧的月光之下。我在此间取材,却取得并不轻松。我暂且给她取名为《长亭镇》。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马尔克斯喝了一杯白开水,他的目光在眼前铺阵,像一条通往故事或往事的路。
而作为一个孤独的写作者,我将在往事里依然徘徊,一样沉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