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基本上告别短篇小说,不是因为挣不到钱。我早就不为钱写作,只为名。写短篇小说很难挣名,却容易败名。我好不容易挣了名,不想被短篇小说败掉。败在短篇小说上是很吃亏的,人家会说,连短篇都不会写。
其实,短篇小说很难写,不少大作家都写不好,巴尔扎克、托尔斯泰的短篇,《人民文学》不一定会发头条。
我以为,写短篇小说,是走T型台,雪亮的聚光灯下,板着面孔,挺着胸,收着腹,迈着猫步,甩着胳膊,迎着数十管“长枪短炮”和几十只闪光灯,一脚是一脚,一手是一手,一腰是一腰。所有眼珠子都撑着、盯着,且近在咫尺,目光炽热,视线无可挑剔。一套套行头精准地比着你身体裁剪,与其说是遮身,不如说是亮眼,不是敞胸露怀,就是欲盖弥彰。
正如匕首不是大器,派不上大用场,模特很少成大名,因为他们表演舞台小,时间短,速度快,走马灯似的,上去,下来,脚板底没走热,设计师已经像母鸡领一窝小鸡似的呼啦啦上台,谢幕了。因为一部长篇小说名垂青史者,古今中外不胜枚举;因为一篇短篇小说成名成家,只有在中国的上世纪80年代。
我有一友,男性,不乏智商,情商更是高不可攀,30岁发迹,有钱却没文化,精神生活几近空白,业余喜莺歌燕舞。曾思过,若将友人之事逐一记下来,或许可以当长篇小说看,文字好些,加些美食风俗,不是《金瓶梅》,也是“金瓶桃”。但单拎其中一个写,不一定是短篇,除非他撞大运或倒大霉遇到个狐狸精,发生了匪夷所思的故事,才能写成短篇。
生活往往不是这样,但短篇小说就是这样,不是写生活,而是开创生活,是创世记;不是拾阶而上,顺流而上,而是暗渡陈仓;不是大部队压上去,而是剑走偏锋,出奇制胜。打个蹩脚的比方,生活犹如一堆草药,带着山涧的露水,附着泥土气,短篇小说是一粒药片,匪夷所思的疗效,好像是上帝赐的,其实是那堆草药炼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