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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始有意为小说”对吗?

//m.zimplifyit.com 2016年04月28日08:59 来源:光明日报 陈文新 程国赋 刘勇强

  对话嘉宾:陈文新(武汉大学文学院教授)程国赋(暨南大学文学院教授)

  主持人:刘勇强(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

  时间:2016年1月15日             

  地点:北京语言大学光明文学遗产研究院

  主持人:2015年以来,光明日报《文学遗产》组织了几场对话,就“文学史研究是否应该回归中国文学本位立场”“中国文学的源头是什么”“文学的自觉是不是伪命题”等文学史的基本问题与重要观点展开学术史的清理,这无疑对古代文学研究的进步展开有引导性意义。 我相信,对这些基本问题与重要观点进行基于丰厚学术积累层面的反思,有助于我们把握古代文学发展的关键,从而以新的认识为起点,推动相关领域的研究。

  在古代小说领域,也存在诸多值得反思的重大命题,“唐人始有意为小说”,即唐代以后中国才有有意识的小说创作,可以说是重中之重。因为这一命题不仅牵涉到唐代小说的定位,又关联着古代小说的文体性质、创作特点以及历史演变等。表面上看,这一说法早已成为小说史的一个定论或常识,如董乃斌教授的《中国古典小说的文体独立》和日本学者小南一郎的《唐代传奇小说论》都认同“唐人始有意为小说”的看法。但是,由于唐代小说自身的丰富性,更由于古代小说 的多样性和特殊性,“唐人始有意为小说”的说法并非没有讨论的必要与商榷的空间。仅从小说史上看,早在魏晋南北朝的志怪小说中,就已经出现了数量不菲的优秀作品,在叙事特点上并不逊色于唐代传奇。而在唐代以后,笔记体小说仍然是古代小说的一大宗,并没有因小说达到了所谓有意为之的新高度而消歇。换言之,即使“唐人始有意为小说”是一个事实,可能也只是小说发展中的一个节点,而非一个突如其来且凌驾一切的高峰。怎样恰如其分地看待“唐人始有意为小说”的论断,确实是唐代小说乃至古代小说史研究中一个不能绕行的问题。程国赋教授是主张“唐人始有意为小说”观点的,请程教授先发表高见。

  程国赋: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八篇《唐之传奇文(上)》提出唐人“始有意为小说”的观点,这一观点是在明代胡应麟看法基础上进一步地阐发而来的。胡氏《少室山房笔丛》卷三十六《二酉缀遗中》指出:“凡变异之谈,盛于六朝。然多是传录舛讹,未必尽幻设语。至唐 人乃作意好奇,假小说以寄笔端。”我认为,鲁迅的这一观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中国古典小说的发展历程与内在规律,其内涵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唐代小说作家的主体意识增强,他们有意识地采取虚构、夸张、想象等文学手段进行创作,逐步摆脱了子书和史学的束缚,小说文体趋于成熟;小说表现手段、表现技巧逐步多样化,场面描写、细节描写、人物塑造颇有特色;小说叙事艺术明显提高,叙事视角新颖独特,叙事时间、叙事结构上也是独具一格。

  主持人:程教授从唐代小说各个方面的特点肯定了“唐人始有意为小说”的判断。我们知道,陈文新教授对小说史、特别是文言小说史作过系统梳理,并且不认同“唐人始有意为小说”这一命题,请陈教授发表高见。

  陈文新:鲁迅关于唐人传奇的具体论述有许多精彩之处,但“唐人始有意为小说”这一命题则显然不能成立。对这一命题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提出质疑:

  第一,鲁迅所谓“唐人始有意为小说”,其立论前提是:“传奇者流,源盖出于志怪。”所谓“有意”是相对于六朝志怪而言的。一般的文学史著作也都认同鲁迅的唐人传奇源出于志怪的判断。但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已陆续有学者提出就唐传奇的文体渊源而言,应当向汉魏六朝的杂传、杂记类作品追溯,而不是向六朝志怪追溯。从古代书籍的著录情形看,唐人传奇也一向被视为传记类作品,《郡斋读书志》《直斋书录解题》《遂初堂书目》《通志·艺文略》等都是这样归类的。《太平广记》也在“杂传记”类大量收录唐人传奇。直到清代,纪晓岚在批评《聊斋志异》“一书而兼二体”时还说:“刘敬叔《异苑》、陶潜《续搜神 记》,小说类也;《飞燕外传》《会真记》,传记类也。”所谓“小说”,指的是子部小说;所谓“传记”,就包括了《会真记》(即元稹《莺莺传》)这些传奇小说。所以,与其说唐人传奇源出于志怪,不如说唐人传奇源出于传记。

  第二,有意以虚构的方式叙事写人是否就是“有意为小说”?从《中国小说史略》的行文脉络可以看出,鲁迅虽然没有说穿,但确有这样的意思。胡应麟只说唐人与六朝人的区别在于“有意幻设”,鲁迅则由此推出了“唐人始有意为小说”的结论,把“有意幻设”当成了“有意为小说”。事实上,不少学者经常在这样的意义上引用鲁迅的论述,并延伸出一个观点:唐人传奇标志着中国古典小说的基本成熟;而成熟的小说必须具备三个要素:有意虚构,塑造了较为鲜明的人物形象,情节完整。有些学者为了提出新观点,往往故意与这个观点唱对台戏,其实采取的还是同一路子,都认为有意以虚构的方式叙事写人就是成熟的小说。比如有学者提出,中国古代小说在先秦就已经成熟,先秦的很多作品,如《庄子·盗跖》等,都符合有意虚构、人物形象鲜明、情节完整的要求。更进一步,甚至有学者提出传奇小说史要从先秦写起的论断。理由何在呢?很简单,即:一部包含了有意虚构成分、故事情节较为曲折、人物形象较为鲜明的作品,就是成熟的小说,而成熟的小说也就是传奇小说。是否虚构往往成为这一类论述的关注焦点。这些意见有助于唐人传奇虚构手法的溯源研究,但从整体上将旨在说理的子书如《庄子》和旨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史书如《战国策》一概纳入传奇小说范畴,无论如何是不妥当的。我们当然不能将这类失误归之于鲁迅,但失误之所以产生,无疑与鲁迅的命题不够严谨有关。

  第三,说“唐人始有意为小说”,这里包含了一个假定:唐人已有一种与今人小说观相近的小说观念。否则的话,怎么能说“有意为小说”呢?而从历史的事实看,唐人虽有其小说观,但绝不同于今人的小说观,当然也就不可能“有意”地来写一种符合现代标准的小说。或者说,唐人传奇的确大体符合现代的小说标准,但唐人传奇不是为了符合这种现代小说标准而“有意”写出来的。

  主持人:陈教授对“唐人始有意为小说”这一命题逻辑前提的三点质疑确实是不容回避的。我想,程教授也会认同虚构等文学手段并不是自唐代小说才开始出现的。因此,问题可能还与对虚构等方式的实际运用所达到的程度有关,请问程教授是怎样具体看待“唐人始有意为小说”的表现或水平呢?

  程国赋:唐人传奇取得了卓越成就,只有“唐人始有意为小说”这一命题才与其卓越成就相称。

  第一,在对待小说创作虚实关系的问题上,相对于六朝小说而言,唐代小说是一次质的飞跃。六朝作家对鬼神怪异往往信以为真,因此在小说中采取“实录”法记载鬼神之事,干宝在《搜神记序》中曾经公开声称写作的目的是“发明神道之不诬也”。唐人虽然相信鬼神之事者甚多,但是对鬼神之事普遍表示怀疑。六朝作家从信实的角度描写鬼怪,往往混淆了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的关系。唐人对鬼神普遍持怀疑态度,他们在小说中记载神鬼怪异,并非把它们当成真人真事,而是假托鬼物,以增强小说情节的曲折性。《任氏传》作者沈既济自称“志异”,李公佐在《南柯太守传》中也说“稽神语怪,事涉非经”。他们明知狐女与世人结合、 淳于棼梦入蚁穴的事情是怪异离奇的,却有意识地对此进行描写,这些做法体现了唐人小说创作的自觉性。

  明代谢肇淛《五杂俎》指出:“凡为小说及杂剧、戏文,须是虚实相半,方为游戏三昧之笔。”在情节的处理上,唐代小说创作基本上做到了虚与实的有机结合。唐代小说作家并没有建立像刘勰《文心雕龙》那样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但是他们通过自己的创作实践,使小说摆脱了长期以来作为子、史附庸的地位,艺术上逐渐走向成熟。

  第二,唐代小说强调情节的传奇性与现实性的有机统一。中国古典诗文自《诗经》开始,便建立了“寄托”的传统。古典小说在其发生、发展的起初阶段,这种“寄托”的特点不太明显,到了唐代小说才充分体现出来,宋代洪迈在《容斋随笔》曾经指出唐人小说“鬼物假托”的特点,《任氏传》《李娃传》《枕中记》《南柯太守传》《谢小娥传》《虬髯客传》等唐代小说作品都清晰地传达出作者的创作意图,抒写个人情怀,反映时代背景。《补江总白猿传》《周秦行纪》《异闻集·韦安道》等更是具有明显的创作动机。这些小说构筑人狐相恋、人仙相恋、人猿结合、梦入蚁穴、弱女报仇等等离奇怪异的情节,表达自己对社会、人生的看法。由此可见,唐代小说作家在注重情节传奇性的同时,也十分注重情节的现实性。

  第三,唐代小说将情节的虚构、想象与作品的艺术性融为一体。史传作品“实录”的方法要求做到事件真实、用词凝练、语气平缓,这样必然限制了作品艺术的发挥;唐代小说创作突破了“实录”的束缚,在作品的艺术性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赵彦卫《云麓漫钞》曾对唐人小说的“诗笔”加以称赞,所谓“诗笔”,主要指作品的抒情性。唐人作家在创作过程中倾注着大量的感情色彩,使作品中人物形象塑造得十分成功。如《霍小玉传》成功塑造小玉美丽而痴情的形象,《莺莺传》中的崔莺莺、《柳氏传》中的柳氏、《无双传》中的刘无双、《云溪友议·韦皋》中的玉箫女等女性形象也像霍小玉一样多情、善良,感人至深。唐人小说作家津津乐道于情节之“奇”,往往在情节的跌宕起伏、情感的剧烈冲突之中塑造人物形象,取得突出的艺术成就,这是不少史传作品无法与之比拟的。

  唐人小说作家还注重细节描写和场面刻画。塑造人物形象离不开作品的细节描写,《任氏传》有个细节,郑生知道任氏是狐精后,并没有嫌弃她,一天遇到任氏,“郑子连呼前迫,(任氏)方背立,以扇障其后,曰:‘公知之,何相近焉’”。任氏爱恋郑生,但身份是狐,为此感到羞怯,所以见到郑生时,“以扇障其后”,以防露出尾巴。作者沈既济在叙述人狐之恋的过程中,刻画这样一处狐女所特有的细节,体现了任氏作为狐女的羞怯与谨慎。诸如此类的例子在唐代小说中是很多的,而没有成功的细节描写、合理的艺术想象,一味追求情节的传奇性,很容易陷入荒诞。场面描写也是唐代小说创作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运用夸张、 白描等艺术手法,烘托小说氛围,如《柳毅传》中钱塘君出场一节,“大声忽发,天坼地裂,宫殿摆簸,云烟沸涌。俄有赤龙长千余尺,电目血舌,朱鳞火鬣,项掣金锁,锁牵玉柱,千雷万霆,激绕其身,霰雪雨雹,一时皆下。乃臂青天而飞去”。这里有声音、有色彩,还有动作,构成一幅宏伟、壮观、气势磅礴的场面,有力地衬托出钱塘君威猛、刚烈、神力无边的形象。

  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九流绪论下》曾经将“唐人以前”与“宋人以后”的小说创作进行比较:“小说,唐人以前,纪述多虚,而藻绘可观;宋人以后,论次多实,而彩艳殊乏。”唐代小说作家注重想象、虚构,因而使作品具有较高的艺术性;而宋传奇则过分偏爱于人物、事件的真实,所以缺少文采,文学成就远远不如唐人小说。可见,在情节的虚实关系上,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对于作品的艺术性也会带来迥然不同的影响。

  主持人:程教授很全面地总结了“唐人始有意为小说”的表现,我记得陈教授在《文言小说审美发展史》中也曾为“至唐人乃作意好奇”单独立章,充分肯定了传奇小说成熟于唐代的历史意义。既然您认为“唐人始有意为小说”的命题存在诸多可以质疑之处,那么,对于唐人传奇显然具有的重大突破,您觉得怎样表述才更准确?

  陈文新:唐人传奇与唐诗并称“一代之奇”,其辉煌成就有目共睹。要对这种成就作出阐释,有必要提出一个比“唐人始有意为小说”更为妥当、更有阐释空间的命题。我认为,这个命题可以这样表述:唐人用辞章的方式改造传记,才成就了唐人传奇这一独特的小说文类。换 句话说,传记辞章化是唐人传奇基本的文体特征。

  第一,传记是历史著作的常用文体,它在叙事上有哪些特点呢?回答这个问题,有必要强调一个事实:历史著作的职能是经由对事实的记叙总结或揭示关于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经验或教训,它不是以怡情悦性为宗旨的读物。理解了这一事实,我们对历史著作选材方面的特点就会予以“同情”和认可:一,历史著作必须全心全意地面对社会生活,尤其是面对意义重大的社会生活,私生活和自然山水不在史家的关注范围之内。二,实录是对历史著作的核心要求,它涉及到历史文本的取材和表述。就选材而言,史家必须遵守一个原则:他不能编造和虚构。就表述而言,他不能直接进入人的内心世界,他不能写那些只有当事人才能知道的言行——实际上,这种表述方面的限制也是为了约束史家,不给他提供越轨的便利。不是说没有史家越轨,而是说史家越轨是一种错误,是可以批评的。

  与历史著作的宗旨有关,它在艺术表达上也有几个显著特点:一,历史著作从不采用限知叙事,无论是第一人称限知叙事还是第三人称限知叙事。其原因在于,所谓限知叙事,表明作者对历史进程缺少了解,他只能扮演陌生人的角色;如果真是这样,就与史家的身份不符了。从理论上说,史家是一个文化阶层的代言人,他具备阐发种种历史事实及其相互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能力,否则,他就没有资格以史家自居。二,注重语言的简洁。历史著作以叙事为主,因为这是历史经验的 载体,“文”是次要的,所以辞藻的经营一向受到史家的轻视,骈俪辞藻尤其不受待见,文简事繁是史家向往的境界。三,其人物语言,看重的是理性化,而不是个性化。生活中的历史人物,并非总是使用理性化的语言,但历史人物为史家所关注的是其理性化的语言,原因是在传达历史经验方面,理性化语言较之个性化语言具有更多的优势。

  第二,唐以前的辞章以诗、赋、骈文为主体,从叙事的角度看又有哪些特点?一,在题材选择上,辞赋对私生活和自然景物倾注了浓厚的兴趣。《神女赋》《登徒子好色赋》《洛神赋》涉及女性之美的评鉴,属于私生活题材。《九辩》《高唐赋》《芜城赋》描写山川风物,在自然景物的描写方面有较大规模的拓展。二,辞赋的故事是虚构的。不仅《高唐赋》《神女赋》所写属于虚构,即使是《登徒子好色赋》,想来也绝不会实有其事。三,史家注重语言的简净朴质,修辞则注重华美、绚烂,注重色彩声韵的讲究,具有显著的骈俪倾向。这表明,辞章与传记各有其理想的语言风格。

  第三,唐人是如何用辞章的方式改造传记的?唐人传奇基本包括传、记两种体制。“传”较多地继承史家纪传体的传统,对人物的生平、出处、归宿等有相当完整的交代,文末通常还有一段论赞式的议论;“记”不大注意交代人物生平,而是截取人生的某一片段加以记叙。但无论是“传”,还是“记”,它们都属于六朝人所说“文、笔”中的“笔”,属于史书一脉。这里重复一句:唐人传奇源出于传记。

  但是,尚未辞章化的传、记是不具备传奇小说品格的,或者说,只有与“文”(辞章)融合的“笔”(传、记)才算具备了传奇小说品格。唐人传奇“有意幻设”的虚构特征,唐人传奇对私生活感情和日常生活的关注,唐人传奇对自然景物的钟情,唐人传奇的第一人称限知叙事(即以“我”的身份叙事),唐人传奇的骈俪句式与华丽辞藻(即鲁迅说的“藻绘”与“文采”),凡此种种,无不取之于辞章,或者说,主要取之于辞章。所谓用辞章的方式改造传记,也就是用写作辞章的方式来写传记。其情形有点像我们常说的“以文为诗”“以诗为词”,但又有所不同。“以文为诗”“以诗为词”并没有改变文体的性质,而以辞章的方式来写传记,则使文体的性质有了不同。可以说,在融合了辞章的旨趣和表现手法后,传、记就成为了传奇。唐人传奇的那些符合现代小说标准的特点,就是这样产生的。因此,可以有把握地说一句:传记辞章化开创了小说发展史的一个重要阶段。

  主持人:从传记辞章化的角度把握唐人传奇,是从中国古代文学内在品质出发分析中国小说文体的生成与特征,我很赞成这样的思路。程教授如何看待唐代小说成熟过程呢?

  程国赋:我认为,与唐代以前的小说创作相比,唐代小说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古典小说文体的逐步成熟,是小说创作的自觉时代的体现。鲁迅提出“唐人始有意为小说”的观点,对唐人小说创作的成就给予高度肯定,不过我认为,提出这一观点,并不意味着古典小说创作自唐代才开始。

  唐传奇的出现代表着中国文言小说创作的第一个高峰,但是在这个高峰之前,古典小说创作已经大量出现,并经过漫长的发展历程。神话传说、先秦寓言故事、史传作品都对古典小说的形成与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孕育着小说文体的雏形,提供了大量的创作题材、“寄托”的文学传统以及叙事手法。不过,神话传说、先秦寓言故事、史传作品都不是小说,没有具备作为小说的所有要素。

  汉魏六朝时期无论在小说观念上还是在小说创作实践上,都表明小说这种文体受到时人的一定重视。

  首先,我们从小说观念的角度来看,汉代桓谭在其所著《新论》一书中指出:“若其小说家,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治身治家,有可观之辞。”意思是:作为小说家,是用零碎琐细的语言写作杂记,这些文字对治身治家有一定的帮助。桓谭指明了小说的内容即“以作短书”,何谓短书?秦汉时期,经书、律书用二尺四寸的竹简写成,用短于二尺四寸的竹简写成的称为短书,后来多指小说、杂记之类,包括寓言、神话传说,也夹杂议论,内容庞杂。桓谭认为小说对于治身治家而言,有可观之辞,肯定了小说的价值。

  比桓谭稍晚一些的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将小说家划入诸子的行列,虽然他说“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他仍将小说家列在末尾,这在小说观念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是一个极大的飞跃。应当说,班固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小说的地位和影响。

  六朝时期小说理论的发展较为薄弱,东晋干宝在《搜神记》序中说自己创作此书是为了“发明神道之不诬也”,以信实的眼光将鬼神之事写入小说,这是受当时社会风气的影响。虽然六朝的小说理论建树不太突出,但这一时期的小说创作实践却大放异彩,张华的《博物志》、王嘉的《拾遗记》、刘义庆的《世说新语》《搜神记》等一批相当成熟的志怪小说与志人小说都在这一时期出现。因此,我们认为,“唐人始有意为小说”,并非意味着古典小说创作自唐代开始,而是早在唐代之前,小说已经经历漫长的发展过程,为唐代小说作为成熟文体的出现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陈文新:古典小说创作是否始于唐代?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可以有许多种明显不同而又各有理由的答案,原因在于,古今人的小说观念不同,或者说中西小说观念不同,讨论问题的标准也就不同。标准不同,结论自然不同。为了简化问题,我采取回到古人语境的方法。得出的 答案有两个:一,有意用辞章的方式改造传记,这一文学风尚是唐代才形成的,因而传奇小说只能成熟于唐代;二,就子部小说而言,唐代以前不仅有了稳定的术语,实际创作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世说新语》就是一部历久弥新的名著。

  在唐人传奇兴起的时代,以辞章的风格写作论说文、叙事文,已经成为一种风尚,其典型例证就是“以辞章为古文”的韩愈。如果说唐人传奇是以辞章为传记,那么,韩愈古文的主要特征则是以辞章为论说,即论说的辞章化。在今人看来,论说出于子部,传记出于史部,两者区别很大,但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论说与传记都划在“笔”一类,而与划在“文”一类的辞章相对。所以,尽管韩愈古文与唐人传奇在现代文体分类中,一个是散文,一个是小说,好像八竿子打不着,不过,在唐人看来,论说与传记都曾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笔”,用辞章的手法来写传记,和用辞章的手法来写论说文,其实没有大的不同,它们的共同特征都是文、笔的融合。

  说唐人传奇成熟于唐代,并不是说在唐代之前,就没有出现过带辞章意味的传记作品。其实六朝时就有了这样的作品。程毅中先生在《唐代小说史话》中举过几个六朝的例子,“如《赵飞燕外传》《神女传》《杜兰香别传》等,就可以看作传奇文的早期作品,与六朝志怪有所不同”。其他作品如王嘉的《拾遗记》,用的是史家体例,写法上却颇多辞章风味。这说明,用辞章的方式来写传记,并不始于唐人。但是必须强调,六朝时期那些带辞章意味的传记作品,只是个别现象,具有偶然性。用辞章的手法改造传记,在唐代才成为一种风气。

  就子部小说的概念而言,正如程教授说的那样,这一术语在汉代就已定型并且广泛使用,表明汉人写作子部小说是自觉的,是有明确理念的,王瑶先生的《小说与方术》一文曾就此作过讨论。从《汉书·艺文志》到《隋书·经籍志》,子部小说的概念沿用不衰,表明子部小说在大传统中长期保持了清晰而稳固的身份。

  就子部小说的创作而言,《世说新语》体现了子部小说的一些重要特点:第一,子部小说的职能是传达人生智慧,《世说新语》就是教人如何做名士的,所以一向被称为“名士教科书”;第二,子部小说并不关注军国大政,而是关注日常生活,所以它虽大量涉及军政要人,但视野总在朝政之外;第三,讲究可读性,所以重视语言的隽永,重视细节的魅力。

  就子部小说而言,唐代之前就已成熟,并取得了极高的成就。以往的小说史著述常常将六朝的《世说新语》等作品作为“小说雏形”来看待,其实并不妥当,《世说新语》作为子部小说的经典之作,它不是“雏形”,它代表了一种成熟的小说类型。

  主持人:陈教授在这里又提出了一个“子部小说”的概念,这又是一个重要问题。事实上,古代小说的文体认定本身就存在争议,上面的讨论中,“唐人小说”“唐传奇”等概念的兼用并陈,虽是学界惯例,是否恰当,却值得考虑,可惜没有时间和篇幅请二位展开了。依拙 见,一个文学史命题的意义,也许不在于它揭示了确凿的真理,而在于它是引导我们探究真理的路标。“唐人始有意为小说”也许就是小说史研究中一个这样的路标,循着这一路标,我们发现的可能不只是唐人是否“有意为”小说,而是他们在怎样“为”,即怎样创作小说或创作了怎样的小说。也就是说,“为”不仅仅受制于是否“有意”的主体意识,也与各种创作效果的客观呈现有关。宋人洪迈有一段评论唐人小说的话也屡见称引,他说:“唐人小说,不可不熟,小小情事,凄婉欲绝,洵有神遇而不自知者,与诗律可称一代之奇。”(《唐人说荟·凡例》)我们知道,洪迈的《夷坚志》同样在继承传统小说的基础上有所创新,他是对小说文体 有着良好自觉的优秀小说家。洪迈对唐人小说的这一评价,可以说是小说家的会心之见。不过,这又是一个难以落实为小说史定论的看法。很难说唐以前的小说绝对没有“小小情事,凄婉欲绝”的描写,洪迈这一说法的意义,主要可能在于敏锐地捕捉到了唐人小说的一个艺术特征。而深入探究唐人选择怎样的“小小情事”、又如何将其敷演得“凄婉欲绝”,有可能需要从文本内部确立考察唐人小说时代特点与价值的角度。历史的真相,有时就潜藏在这种细节之中。

  我注意到,二位的看法虽然不尽相同,但在对唐人小说具体特点的认知与分析上,又有一致的地方,比如都强调了唐人小说的细节描写。我一直相信,一旦小说史深入到小说文本构成的细节中去,必将呈现出更为真实、可靠的历史发展脉络及前因后果。

  谢谢二位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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