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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意义”与“意味”

//m.zimplifyit.com 2016年05月13日10:27 来源:文艺争鸣 洪治纲

有几本书,我一直偏爱有加:张岱的《陶庵梦忆》、《西湖梦寻》,李渔的《闲情偶寄》,沈复的《浮生六记》,汪曾祺的《晚饭花集》,周作人的《雨天的书》。如果一定要从专业的角度来阐述理由,我还真的说不清楚。但我就是喜欢。稍有闲暇,便会翻翻它们。像《闲情偶寄》,我对其中大名鼎鼎的词曲部演习部之类总是视而不见,却十分迷恋饮馔部居室部种植部中的诸多篇章。《晚饭花集》其实也并非汪曾祺最好小说的结集,但其中的大多数小说都是我心中的短篇妙品,包括《鉴赏家》、《晚饭花》等。

时间长了,我也在不断反省。我为什么喜欢这些作品?它们并没有什么宏大高深的历史意义,也没有多少艰深玄奥的人性探索,只是一些日常生活经验和内心体验的细细玩味和复述,却让我常常读来,犹若甘酪。每与一些友人闲聊,我发现,喜欢这些作品的朋友并不少见,遂有与吾心有戚戚焉之快意。这也让我逐渐意识到,文学作品的审美价值,并非仅仅靠宏大而深刻的意义来建构的。有深远的意义固然很好,没有高深的意义同样也能成为人间佳构。

倘若对这个问题深而究之,我以为,这无疑涉及到文学的意义意味意义意味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内在的区别却是耐人寻味的。意义是文学作品所呈现出来的主旨或思想,即作品所载之。它包含了创作主体对历史、社会、自然、人性等诸多方面的思考,在接受层面上侧重于理性认知的交流。而意味则是作品中所蕴藏的某种情调、意境和趣味,即作品所言之,在审美接受过程中偏重于感性经验和伦理情感的呼应。徐复观曾解释道:“‘意义,是以某种明确的意识为其内容;而意味,则并不包含某种明确意识,而只是流动着一片感情的朦胧缥缈的情调。这也就是说,意义是比较明确的,可以说清楚的;而意味则是相对含混的,难以言说的。当然,将作品的意义等同于所载之意味等同于所言之,可能并不严谨,因为传统文学中的内涵十分复杂,迄今尚未有定论。但话又说回来,的核心差别就在于,前者推崇理性意义,后者主张情感意趣,这大体上也能说得过去。

比较有力的例证,便是周作人在《中国新文学的源流》中的相关论述。在该著中,周作人曾将中国文学的传统归纳为载道言志两脉,认为载道派的创作,总是一味地追求人间大义或宇宙大道,自韩愈之后,便问题多多,没有多少好的作品;即使有几部看起来很不错的作品,也恰恰是忘了载道后的率性之作。而言志派的创作,则忠于情感,独抒灵性,古今来有名的文学作品,多源于此。在周作人看来,真正的文学只有感情没有目的。若必谓是有目的的,那么也单是以说出为目的。这种无用之用的艺术立场,使他从骨子里就拒斥文学的意义,崇尚文学的意味。所以,他对文学的定义是,文学是用美妙的形式,将作者独特的思想和感情传达出来,使看的人能因而得到愉快的一种东西

周作人的这一判断,多少有些偏颇。文学作品的意义意味,其实并不冲突,只是受制于作家个人风格和审美趣味等因素,会各有侧重。有些作家特别注重文学的载道功能,突出作品中的意义;有些作家则迷恋于言志,强调作品内在的意味。最典型的,或许就是周作人和他的老哥鲁迅。尽管这两兄弟的生活经历与教育背景都差不多,但鲁迅的创作显然更自觉地追求意义,有着明确的立人思想与启蒙意愿,而周作人的创作则更多地徜徉于意味,倡导文学是人类精神的体操,并不刻意追求作品的深刻意义。所以,读鲁迅先生的小说或杂文,少不了脑力激荡或思想交锋,无论是阿Q的辫子里,还是醮着人血的馒头中,都隐藏着深邃的意义。虽然周作人也写过一些金刚怒目式的文章,但他的大多数散文都是悠然见南山式的,像《雨天的书》中,谈苍蝇,谈跛脚骨,谈茶食,谈初恋,谈苦雨……旁征博引之处,皆是知识的拼接;由人及己之说,均为生活的感受,没有多少明确的意义,字里行间却意味深长。

周氏兄弟在创作中的差异,既有个性气质上的制约,也有审美观念上的原因,但这并不影响他们都成为中国现代文学的杰出作家。尤其是鲁迅先生的作品,其思想的深刻性和丰富性,迄今仍有目共睹。这也意味着,载道并非违背了文学艺术的本质规律;文学的认知功能和教育功能,决定了作品意义的重要作用。如果所载之道皆属作家个体的独特思考,且与作品形式浑然一体,有着深远的意义,同样也能成为优秀的经典之作。而周作人之所以不喜欢文学的载道传统,主要是因为有些作家过于强调作品的主旨或意义,使作品成了变相的文学(周作人语)——借文学之形式,传播某些功利性或虚夸高蹈的思想或观念。

周作人所论及的这种变相的文学,确实是一种值得深究的现象。表面上看,它突出了文学的意义,展示了文学在载道上的巨大功能,但在本质上,它削弱了文学的审美价值,也伤害了文学作为语言艺术的内在韵致。坦白地说,这种变相的文学,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也是中国当代文学的主要症结。从艺术层面上说,它主要体现为创作主体为了迎合某些观念或思想,将自身的理念直接灌注在作品中,导致形式与意义之间的错位。这也我们通常所说的意义的裸奔,或者叫主题先行。这类作品,意义很鲜明,很突出,但缺乏丰沛的情感,也缺少丰实的形象,很难引起人们在审美情感上的共鸣。同时,由于这些意义多半是某个时期的主流性价值或主导思想,并非作家独立思考的特殊产物,有些遵命文学的嫌疑,很容易导致作品中所载之道似曾相识,大同小异。

更重要的是,由于对那些宏大意义的过度崇拜,还导致一些作家沉迷于各种史诗性作品的建构。譬如,很多小说,动辄全景式叙述,多卷本书写,在时空上尽可能囊括更多的历史事件,呈现出各种复杂的社会风云,气势看似恢宏,结构看似繁富,但读者却少有问津。而且,这种创作思维逐渐将文学的所载之道引入极为仄逼的精神范畴,使意义片面地集中在意识形态化的大生活之中,拒绝正视个体平民的日常生活形态,特别是日常伦理情感和人性面貌。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我们的文学似乎形成了对某些特定意义的固定化的表达范式——全力聚集高大上的思想主题,突出宏大的社会或历史意义,展示个体生命的非凡性和献身精神。这些宏大的意义固然可以振奋人心,激发人们的崇高理想,但是毕竟远离了日常生活经验,远离了正常人的情感体验,难以形成广泛的情感共鸣。这也是我们的文学史中常常反思的文学工具化问题。

与备受宠爱的意义相比,意味就没那么幸运了。至少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它很少被当作一个重要问题来关注,无论是文学理论上的探讨,还是批评实践中的运用,都远不如意义来得普及。这是否表明意味真的不那么重要?我看未必。别的不说,在中国传统诗学中,它就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并延伸出诸多的美学概念。刘勰就认为,天下真正的好文章,应该深文隐蔚,余味曲包使玩之者无穷,味之者不厌,既要有意义,更要有意味。钟嵘在《诗品》中也强调,优秀的诗歌当属文已尽而意有余,按徐复观先生的解释,意有余之,绝不是意义,而只是意味……一切艺术文学的最高境界,乃是在有限的具体事物之中,敞开一种若有若无、可意会而不可以言传的主客合一的无限境界。(《中国文学论集》)的确,在一首优秀的诗歌中,意味有时比意义更重要,因为意味可以让读者的审美体验和情感融入作品之中,使其反复品尝,长久玩味,仍得各种妙悟。譬如,李商隐的《锦瑟》,李煜的《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包括陆游那首情天恨海的《钗头凤·红酥手》,之所以让我们一代代人能够反复咏吟,沉醉其中,终究还是那些绵绵无绝的意味

文学的意味之所以不被强调,首先在于它是一种高度综合、主客合一的审美体验,可以意会、感知、察悟,却很难准确地言传、阐释,更难从理论上对它进行系统性的建构。意味集纳了文学作品的各种要素,从情感姿态到生活趣味,从表达形式到语言运用,同时,它还会在不同的读者心中产生不同的体验。最典型的,就是中国古典诗词。无论节奏、意象、情感,都是意味形成的核心元素。如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就是通过枯藤老树昏鸦古道西风瘦马等一系列苍凉而颓败的意象,构成了某种无所归依的孤独情境,烘托出断肠人在天涯的绝望意绪,由此激起人们体悟到漂泊、孤寂、茫然的人生处境,也感受到断肠人的悲秋之苦。惟因如此,古人在谈论文学的意味时,通常也是以虚带实,着眼于抽象的归纳,诸如气韵韵致意境等等。若真的逼急了,就将道可道,非常道抡了过来。

对于这种情形,海外学者欧阳桢曾做过颇有意思的分析。他认为,中西诗学的差别在于,西方诗学是对应诗学,追求意义,而中国诗学乃共鸣诗学,讲究意味。我们不妨假定在一方是生存真理(对应诗学),在另一方是存在之(共鸣诗学)。这样,我们便可看到两种不同的模式:一个是模仿的,一个是内在性的。按照模仿模式,未知同已知成对应关系,而且由于这种关系的建立并得到不断地重申,未知便也显得越发地实在与合理。按照第二种内在性模式,则一切内在的,一切此时,现在,如此这般的才是唯一的实在。在第一种模式里,真理尽管不易把握,但还可援引为例,是可以企及的;在第二种模式里,道虽无时不在,但却不可具指引称。这段话读起来有些拗口,但意思还是非常明白的,即对应诗学是一种通向意义的诗学,在一部作品中,意义虽难确定,但终究可以企及;而共鸣诗学是不追求意义的诗学,它讲究内在的、此情此境的体悟,呈现的是一种非确定性的意味。所以,欧阳桢嘲笑西方人读中国诗歌,尤其是阅读翻译之后的中国古典诗歌,总是想弄明白其中的意义,结果常常是徒劳一场

其次,作为一种综合性的审美体验,意味常常集纳了创作主体的生活感受、情感姿态和伦理趣味。这些创作主体的主观感受和体验,有时并不是特别明晰,只是一种毛茸茸的混沌状态,渗透在作品之中,形成某种特别的氛围、情调或趣味,需要不同的读者在共鸣性阅读中细细琢磨和体会。像张岱的《陶庵梦忆》和《西湖梦寻》,都是追叙一些旧景旧事,且多半已经物是人非,成为往日之梦。如果一定要从意义上说,它们无非体现了一位明朝遗臣的落寞心态,以怀旧的方式抒发了作者对大明王朝的眷恋。但是,它们让人迷恋的,倒不是这种意义,而是其中所蕴含的多重意味”——江南旧式文人超然于外的闲适情怀,对日常生活精致性的病态追求,自然景物与作者内心的无缝对接,以及语言中不断渗出的痴恋之态。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痴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很多时候,我在张岱笔下所读到的,都是一个旧式文人的,真实,率性,坦诚,却又异常的丰饶。李渔的《闲情偶寄》也是如此。他对居室、美食、植物等日常生活环境的要求,差不多有着病态般的苛刻,但又没有一般的市侩气息,而是洋溢着一个艺术家的浪漫与想象。读这类文字,每每能感受到作者的生存心态、生命情趣和精神气质,品味到异常坦率的生命意趣。这种生命意趣,在《浮生六记》以及周作人的许多散文里,也是非常的突出,甚至让人体察到作者灵魂深处那颗跃动不息的初心

有经曰: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初心是真性情,也是真赤子。素手掸红尘,静心观世俗,有意味的文字,求的往往不一定是豪言壮语,而是赤子的心志与情怀。尽管这些作家常常沉浸在那些微不足道的日常生活里,但他们都能够从这些日常生活的皱褶里,发现各种意想不到的意味,甚至让生活本身也成为一种审美的存在。或许,这也是周作人不断推崇言志传统的内在原因吧。遗憾的是,由于长期饱受载道伦理的熏陶,我们对文学的意义几乎有着本能的迷恋,却对作品的意味丧失了应有的评析能力,有时甚至是故意地回而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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