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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言快语

//m.zimplifyit.com 2016年06月24日11:01 来源:中国文化报

  马 忠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文学活动越来越多,诗歌朗诵、文学采风、创作交流、作品研讨……各式各样的活动把作家诗人们的日子充实得满满的,把文学氛围推向了空前的高潮。乍看,这的确是好事,没有让文学冷场。细想,似乎又不大对劲,文学不应该成为热闹的市场。

  活动是促进文学发展的抓手。那么,是不是多举办几场诗会、多搞几次笔会、多开几个研讨会,我们的文学就真的繁荣起来了呢?我认为关键要看效果,重坚持,要实实在在,少些形式主义和作秀。就像文学创作基地、文艺之家,要充分发挥它们应有的功能。采风能促进作家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开阔作家的视野,丰富创作题材,每年组织各级作协会员到创作基地体验生活和采风创作,力求使文学创作基地工作不断结出新的硕果。但遗憾的是,一些地方文学创作基地挂牌成立后,便再没组织会员到过创作基地,让文学创作基地最后变成了一块空牌子。凡此种种,皆为彻头彻尾的“形式”与“表演”。

  因此,要真正繁荣文学就必须警惕和根治形式主义,“祛虚火”。何况,文学创作本来是一种个体劳动,作家所需要的并不是热闹,也不是聚光灯,而是一台电脑,一张安静的书桌,一个宽松、自由的创作环境。

  汪昌莲

  时下,一些艺术工作者为了宣泄某种情绪,或表达某种诉求,热衷于在公共场合展示行为艺术。应该说,在公共场合展示行为艺术,并无不妥。然而,行为艺术不能突破道德尺度,更不能超越法律底线。不可否认,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行为艺术这一新兴现象,还没有明确的监管和规范。然而,正是因为法律没有界定,行为艺术的尺度只能由参与者来掌握,这样很容易陷入误区。

  在我国现阶段,行为艺术的受众面还极其狭小。当行为艺术不能被大多数受众所接受的时候,在公共场所进行的行为艺术,就是在恣意扩大行为艺术的受众面,强迫公众“鉴赏”行为艺术,这无疑是一种文化暴力。

  虽然如今的社会背景已经发生了很大改变,新的传播方式、新的道德观念让行为艺术的“画外音”更为复杂。但是,行为艺术必须遵守公共秩序,不能突破道德底线,违反核心价值体系。在展示行为艺术时,应把握好一个度,切莫越过设防,污染了公共环境。因此,有关部门应给行为艺术设定一个边界,最起码不能突破公民道德规范,不能扰乱公共秩序;否则,便踩了法律红线,背离了行为艺术的美感和善意。

  许民彤

  知识分享经济时代来了。发现知识的价值,把知识当作商品出售,较早的是谷歌在2002年推出的“谷歌问答”;2015年4月,国内的果壳网上线经验交流平台“在行”;今年5月,作为“在行”的延续产品“分答”问世,作为付费语音问答平台,在短短一周时间里,李银河、刘慈欣、章子怡等名人悉数登场。

  那么,在知识分享经济时代,我们该传播和交流什么知识?大多数人将“在行”的“分答”定位为“知识噱头、网红实体”,更有人下了“付费分答,无关知识”的论断,人们甚至开始质疑“知乎”名人的知识水准。

  当下,“知识分享经济”被炒得火热,但把知识以商品来“出售”,把知识变现,而不以传播和交流知识、学问、智慧和真理本身作为最终目的,知识就难免会堕入商业化、流俗的泥淖。而且,过分依赖和分享名人网红的所谓“知识”,也难免对所谓权威的迷信和盲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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