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文艺报》有之章提出,让巡演成为艺术团体的常态,很有同感。表面看这是个演出方式的问题。其实是个深层次的文化问题。牵涉到我们的文艺创作为什么、为什么人的根本问题。总之,这是一个严肃的文艺命题。
文艺的“二为”方向,其中就有赫然醒目的“为人民服务”几个大字。我自己也曾就艺术团体的巡演多次发表意见,甚至在工作中,异想天开地设想,京沪两地院团对接、联动,搞以普通百姓生活,以他们的情感、命运为主题,小投入、低票价的“平民戏剧”,双方对接,南下、北上,一路巡演过去,把艺术的种子播撒到京沪铁路沿线的百姓中间。作为评委,我多次参加国家和各地的戏剧评审活动。虽然不能说,所有评出的剧目都是当之无愧的艺术精品,但其中确实有一些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真正的堪称艺术精品,甚至可能成为经典的剧目。每次评完后,我心里都会涌上一阵忐忑。评完以后会有多少百姓有幸一睹艺术精品的真容和风采,能分享到这些文化成果呢?如果做不到这点,支撑我们工作的意义究竟在哪里呢?这是我从事文艺工作十多年,最为不安最为揪心的事情。毋庸讳言,有关部门也为此作了一定的努力。譬如,保留剧目的评选等。
但我觉得,巡演是一个好主意。巡演,有助于文化成果为更多的寻常百姓共享、分享文化成果,陶冶性情,净化灵魂。有助于摊薄演出成本,降低票价,减低观众进剧场的门槛。有助于剧团和艺术家在繁忙的演出中“拳不离手,曲不离口”,不断提高自己的艺术水平。有助于剧团和剧目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地位。我们看柏林爱乐乐团、费城交响乐团一些名团、大团的每一次出国,都会有一个漫长的巡演路线。过去,我国的戏班子也有“走码头”传统,云游四方,名播四海。
但好主意要落地还要有好机制。巡演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院团、市场、政府、社会四者的互动、合作。院团作为演出主体,要有积极性,主动出击,规划巡演路线,摸清沿途市场底细,精心策划、组织剧目、宣传营销、成本核算。市场要有比较完备的票务机制、足够的运营回报。政府要着眼于长远文化建设需要,提供必要的政策便利,广泛动员整合社会力量,企业、媒体和社会名流更要支持巡演。当年梅、周等京剧大师走码头的轰动,背后都可以看到社会各界名流支持的身影。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也要从回报社会出发,对于优秀剧目的巡演给予力所能及适度的财力支撑,剧场也要力所能及地降低场租。大家都要克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以艺术的眼光和品味,选择真正优秀的剧目。
巡演,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但我们必须走。同样是水,河流永远鲜活,池塘难免淤积。就在于动。巡演就是艺术之“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