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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时代的奢华(谢冕)

//m.zimplifyit.com 2013年04月07日15:02 来源:文汇报  谢冕

  这是一张发黄的照片,坐着的是母亲,背后立着的,是我的姐姐和嫂子。三个民国时期的女性,都穿着旗袍。那时母亲已是中年,她穿的旗袍是暗色的,姐姐和嫂子正是青春年华,她们身穿鲜艳的旗袍,大花,短袖,长长的下摆。在我的印象中,母亲除了做家务,一般总是穿旗袍,姐姐更是。民国时期,旗袍就是中国女人居家或社交的通常服饰。差别是有的,有钱人家,讲究质量好的,一般人家,就不太讲究了。但不论如何,那时中国女人都穿旗袍。

  我的童年和少年,经历的是民国时期。民国时期的标志除了“总理遗嘱”,也许就是旗袍了。前者是政治的,后者则是审美的。张爱玲也属于民国时期。她不仅自己穿旗袍,而且还给自己作品的人物绘图。她笔下的女人也总是被各式的旗袍装扮着。

  旗袍原系旗人装束,几经沿革,一脉至今。民国时期的旗袍,其大体形制沿袭了前朝旧事,却也融进了新进的时代意识,它是时代精进的形象见证。由于旗袍的发展概括了一个时代的风貌,所以,它不仅是服饰,不仅是审美,更是文化。也许还不仅是文化,更是一种民族精神。都说中华旧邦生性守旧,其实不然。单以旗袍为例,当西方女界尚在推行束胸时代,我们不仅毅然抛弃裹足陋习,更把旧式服装改造为领先潮流的时尚。

  旗袍款式的演进,充分说明中国人审美观念的趋时与前倾姿态。传统的宽袍大袖,腰间束以很宽的腰带,原是为了适应游牧的草原生活,几经改进,顿时变成如今窄幅紧身、收腰、开衩的时尚的装束,这是一个姿态优雅的华丽的转身。它充分展露女性的胴体美,颈部、胸部、腰部、臀部,凡是足以显示女性体态之美的部分,它都没有放过。旗袍相当重视女性的这种身体资源,它全面而无保留地掌握了女性凹凸有致的体形优长,它推进并充分地展现这种美感。

  在人类的初民那里,衣着原是为了蔽体,有着十分明确的实用目的——避寒冻、挡风雨、防伤害。后来文明程度高了,发展而为维护尊严和仪态。再后来,人类懂得通过服饰来展示和享受美感,首当其冲的当然是欣赏女性美。当然,展示女性的身体可以是裸体,也可以是通过类似“比基尼”的方式,但这些,不免总有点“一览无余”的缺憾。一旦抛弃了外在的装饰,它就会违背人类审美的初衷。

  旗袍作为一种服饰,它的好处是欲显故藏,是半遮半露,是开合有致,是让人在隐隐绰绰之间能够更充分地想象。旗袍的魅力不啻是一个始终如一的“诱惑”。中国旗袍装扮了中国女性,旗袍让中国女性更美丽也更自信了。这简直就是一支神笔,华贵而不事张扬,简约而含蕴丰富,它适中、含蓄而又充盈情趣与风韵,精致地勾勒着中国女性的美丽身段,绝不轻易放过任何可以展现女性之美的细节。它是中国女性贴身的闺中密友。

  经过改造的现代旗袍在中国,流行于二十世纪最初的年代,成熟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四十年代是旗袍的鼎盛时期。在中国,当时领风气之先的,不仅是艺术界的人士和社交名媛,更有文化界和政界的高层人士,许广平、林徽因、谢婉莹、陆小曼、王映霞……这些知名度极高的女性,她们个个风姿绰约,往往也是身穿旗袍引领审美潮流的前行者。穿着旗袍最美的要数国母宋庆龄了,那张与蔡元培、鲁迅诸人在上海与萧伯纳聚会的照片,她一身合体的旗袍,外套一件长款的开襟毛背心,温婉地微颔着,文静而优雅。她的造型已经成为中西融合的旗袍经典。

  上世纪四十年代,在上海、在香港、在北平、在中国更多的城镇,旗袍造就了一派风华绝代的华丽。以是之故,1929年南京政府曾在《服饰条例》中规定了女子礼服的式样,袄裙和旗袍并列其中。当年对这一服饰的规定是:齐领、前襟右掩、长度至膝及踝之中点,袖长过肘及手脉之中点。可惜的是,五十年代以后,旗袍被认为是不合时宜的服饰,逐渐被列宁装、“布拉吉”、甚至军装所取代。自那以后,数十年间,中国女性的魅力身影消失在历史的风烟之中,女性服饰的男性化逐渐成为不可抗拒的趋势。

  时代的开放召唤着人们审美意识的回归,女人们重新穿起了她们钟爱的旗袍。她们恢复了自信。越剧演员茅威涛曾有一段记述,浙江小百花越剧团和台湾云门舞集舞蹈团应邀出席德国维斯巴顿艺术节,当日演出过后,她们应邀出席晚宴,身为团长的茅威涛请求主人留出半小时换装的时间。半小时以后,所有的演员身着各式旗袍鱼贯而出,在明亮的灯光下,旗袍展示了中华女性的华丽与优美,一时全场惊艳!

  2013年2月10日

  于北京昌平北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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