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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外谈雅俗(陈漱渝)

//m.zimplifyit.com 2013年04月15日10:21 来源:中国艺术报 陈漱渝

  最近演艺圈内有“雅俗之争” ,引发了我这个圈外人的兴趣,也想饶舌几句。

  偶阅报,看见一则通栏标题,说某全国政协委员在两会“建议文化雅俗不分” ,读后不禁一怔(见《新京报》 2013年3月11日“娱乐新闻”版) 。第一个反映是怀疑该报记者报道有误。这类事情司空见惯,不足为怪。继而又想,某委员也可能偶有口误。笔者说话行文也常有不够周密之处,同样不足为怪。根据我的理解,“雅俗”之分正如上下之分、软硬之分、左右之分、粗细之分一样,是一种客观存在,不会因为委员之建言或提案而消失。在中文语汇中,“雅”指高尚、文明、规范,俗指平凡、大众、流行。战国时期宋玉《对楚王问》中讲了一个故事:有人在楚国都城郢中唱通俗歌曲《下里巴人》 ,有好几千人在空旷处应和,相当于当下的“激情广场” ,那场面真是相当的壮观。而有人唱高级的乐曲《阳春白雪》时,只有寥寥数十人跟着哼哼,可见“雅”与“俗”的受众面大有不同。

  在西方,雅文化亦被称为“精英文化” 。据说“精英”这个词最早出现在十七世纪的法国,意指“精选出来的少数优秀人物” 。很可能是由于笔者不是精英,所以对精英理论有一种本能的排拒,总觉得这个概念表现了知识分子自以为高人一等的浅薄心态。所以当听到一些“精英”高谈“精英理论”时,我总是会避之惟恐不远。这也许是我对“精英理论”的一种误读。

  雅俗虽然可分,但在有些时候我又感到二者中间似乎确实存在一个模糊地带。眼下崇扬国学。《诗经》早被汉儒尊奉为经典,自然是“雅”极了。不过《诗经》中的精华“风”又多为当时草根的口头创作,具有浓郁的民歌特色。比如《狡童》写的是:“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 , “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译成时尚语言,那就是:“那个酷毙了的大帅哥呀,你不给我发QQ又不发微博呀” ,“因为你如此绝情,我不嗑安眠药就睡不着呀! ”请问:这样的诗又能“雅”到哪里去?还有一首《蒹葭》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经过琼瑶阿姨改编,至今不仍在俗得不能再俗的卡拉OK包厢里传唱着吗?西方的情况也一样。 《旧约全书》作为基督教的经典,谁能说它不“雅” 。但是《旧约全书》中有一卷叫《雅歌》 (又名《所罗门之歌》 ) ,似乎并不符合正人君子所谓“雅”的标准,那里面明明写的是谈情说爱,求婚迎娶,某些描写还真有点“儿童不宜” ,然而这呈现的正是古希伯来诗歌的特色。

  这两个例子表明,雅俗不但不能等同于优劣,而且雅俗之间是可以转化的。中国古代士大夫从来就把文艺视为泥腿子不能踏进的神圣殿堂,而不了解他们崇尚的那些高雅文艺其实大多源于不识字的无名氏的创作。田野村夫“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成为了舞蹈的源头。扛木头的苦力“前呼‘邪许’ ,后亦应之” (即鲁迅说的“杭育杭育” ) ,成为了诗歌的源头。男觋女巫祭祀神灵,载歌载舞,口中念念有词;以及虎背熊腰的武士表演“角抵”和“大傩” ,成为了戏剧的源头。似乎荒诞不羁的神话传说,成为了小说的起源。悬崖陡壁上的岩画及甲骨上雕刻的虫鱼鸟兽,成为了美术的源头。在国外,俗文化也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比如古希腊通行一种“纯正希腊语” ,自公元四世纪东罗马帝国建国之后,各种外来语不断入侵,失去古典规范的“通俗希腊语”就成为了希腊的标准口语,并于1976年1月以立法的形式正式取代了“纯正希腊语” 。埃及也有类似的情况。公元前五世纪之后,通俗体的埃及文字就逐渐取代了僧侣体的文字。

  由于我国长期是一个文盲充斥的国家,有几乎百分之八十的国民跟繁难的汉字无缘,所以革命文化的前驱者长期致力于“通俗化、 ”“大众化”的工作,首先要求文化工作者雪中送炭,放低手眼,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在提高的指导下普及。鲁迅批评过梅兰芳,并不是全盘否认他的表演艺术,而是他要把戏词改得更雅一点,这就使得“梅兰芳”就成了士大夫心目中的“梅兰芳” ,“雅是雅了,但多数人看不懂,不要看,还觉得自己不配看了” 。 ( 《略论梅兰芳及其他(上) 》 )中央乐团的李德伦指挥自觉从事交响乐的普及工作,台湾作家白先勇推出青春版《牡丹亭》 ,也都是为了文艺贴近生活,贴近时代,贴近民众。

  不过我国目前面临的文化生态环境不仅跟新中国成立之前大有不同,而且跟改革开放以前也大有不同。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西方消费主义的文化理念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简而言之,所谓消费主义文化就是以金钱和利润为驱动力,以所谓“快乐” (爽)为追逐目标,从而在有意无意之间淡化了文化应有教化功能,产生了“收视率决定一切” ,“发行量决定一切”“印数决定一切”的糊涂理念。而实际上,“印数”“票房”“收视率”反映的可能只是一种时尚,而时尚总是容易转瞬成为泡沫。读者或观众的欣赏趣味是可以引导的。比如我以前不爱吃山药、木耳、洋葱,听医生在“养生堂”节目里说这些食品有益于健康,我就开始吃了,而且越吃越吃出了味道。 “俗”本身无可厚非,而低俗、庸俗、恶俗就不好了。当前的很多流行文化,在不同程度上成为了“消费主义”理念的载体,我认为也应当引导。

  提到文化的教化功能,有人就会双眉紧锁,把教化等同于说教,甚至等同于极左,这是一种误解。其实“寓教于乐”的观念是一种普世性的价值观。中国古代的圣贤无不重视文艺的教化功能。孔子从“兴、观、群、怨”四方面概括了诗歌的功能。 《毛诗序》又从五个方面强调了诗歌的社会效应:“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 。 《牡丹亭》的作者汤显祖在《宜黄县戏神清源师庙记》中,指出戏曲“可以合君臣之节,可以浃父子之恩,可以增长幼之睦,可以动夫妇之欢,可以发宾友之仪,可以释怨毒之结,可以已愁愤之疾,可以浑庸鄙之好。 ”戊戌变法的主要人物之一梁启超更关心小说与政治和群治的关系。他指出,小说的影响力“用之于善可以福亿兆人” , “而用之于恶则可以毒万千载。 ”所以他既爱小说,又对小说深怀敬畏之心。 ( 《论小说与群治关系》 )

  西方的理论其实也差不多。他们历代的文论家也都重视文化生态环境的建设。西方文论的重要奠基人物柏拉图有一个形象的比喻。他说,如果把牛羊放牧在芜秽的草原中饲养,让它们天天在那里咀嚼有毒的饲料,日久天长,这种环境的坏影响不仅会影响它们的躯体,而且也会渗透到它们的心灵深处。所以柏拉图呼吁艺术家要把年轻一代带进风和日丽,环境清幽的境界,因为健康有益的文艺环境对他们的成长有益。 ( 《柏拉图文艺对话集》 ,第6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出版。 )据说在古罗马,如果演出的戏剧无益于世道之心,长老们就会动用古罗马武士组成的“百人连” ,将戏班子驱下舞台。柏拉图之后还有一位早期罗马帝国的诗人贺拉斯。他在《诗艺》一书中指出: “寓教于乐,既劝谕读者,又使他喜爱,才能符合众望。这样的作品才能使索修斯兄弟赚钱,才能使作者扬名海外,留芳千古。 ”“索修斯兄弟”是罗马著名的书商。可见贺拉斯的文艺主张,考虑了市场因素和经济效益,又顾及了社会效益,远比当今某些鼓吹“印数、票房决定一切”的人多一些社会责任感。

  总之,置身于当今这个某些人所说的“大俗的社会” ,文艺家的追求应该是俗不伤雅,雅俗共赏,不知读者诸君以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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