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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尊严(苏兰朵)

//m.zimplifyit.com 2013年05月10日09:57 来源:中国作家网 苏兰朵

  无论是否喜欢自己小说中的人物,我都会在创作过程中设想,我就是他(她)。无论他们做了什么,总是有原因的,在他们自己的逻辑内部,一切顺理成章。如果我没有迷恋上写作,可能会去做心理医生。我对一个人的内心更感兴趣,对匪夷所思行为背后的心理的合理性历程尤其感兴趣,我的小说大概就是在展示这个过程。

  普通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是心理学的两个重要分支,它告诉你一个人的内心与成长经历有关,也与社会环境有关。所以,内心不再是个人的事情,它映射着人周围的一切,关乎历史,也关乎社会。弗洛伊德呈现了一部分,荣格、弗洛姆呈现了另外一些部分。一个在时空交点中的人,为什么变成了这个样子,怎样变成了这个样子,是心理学,也是文学。对我来说,构思一个小说,关键是寻找到一个合适的人物。

  喜欢我诗歌散文的读者多半不喜欢我的小说。我想可能是因为前者呈现的是我的内心,而后者呈现的是别人的,这些人五花八门,多数并不可爱。这并不是说我有多么可爱,而是我在直接呈现自己内心的时候,可能出于某种保护和追求,只选取了美好的那部分。其次,或许在书写诗歌、散文的那些日子里,我把感性释放的瘾都过足了,所以在写小说的时候,我变得更加理性了。在实际的创作实践中,我逐步意识到,一个女作家,尤其应该学会在小说中有节制地释放感性。当然,变化也体现在语言上。用诗歌、散文式的语言创作小说不是不行,但小说还是需要属于自己的叙述方式。这是两种技术。而诗歌、散文与小说,其实也具有不同的欣赏体系。所以,我从不遗憾在小说中失去一部分诗歌、散文的读者。我私下里很喜欢几位把小说写得有散文气息的作家,我想,他们一定是些很感性、很性情的人,我喜欢这样的人,就像一些读者喜欢诗歌中的我。但是,我不会这样写,因为这不是我的小说理想。我更倾向认为,写小说是件俗事。我喜欢写俗人、卑微的人。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有了越来越多卑微的体验。我知道了,卑微的人更在乎尊严。而尊严常常是一个人内心第一道和最后一道屏障,它是一切心理的核心。我的大部分小说都与尊严这个主题有关。《寻找艾薇儿》中的张三和艾小姐、《初恋》中的林秀芬和小鹏、《百合》中的崔雅萍、《左脚》中的章强、《阳台》中的苏非、《女丑》中的碧丽珠、《香奈儿》中的王军,都是在尊严中挣扎的人。他们以各种姿态存在于人群中,表面上云泥之别,命运和选择却都在受着尊严所左右。或恶或善,或恩或仇,或坚守或放弃。

  在关于小说特质的各种描述中,我比较看重精神叙事这部分。它等同于小说的尊严,也是小说区别于故事的重要标志。然而完美地抵达这里并不容易,过分暴露目的和艺术上的粗糙,都会使读者过早退出阅读。所以小说不可能真正做到个人化写作。只要你想与读者分享自己的作品,就要适度地讨他们的欢心。你要调动一切艺术手段把他们吸引到你的精神世界中来。而守护这一信念就更不容易,尤其是在一个出卖尊严可以获利的时代。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坐在鲁迅文学院的508房间,距离提着行李来报到的时候刚刚过去一个月。在这一个月里,我经历了皮肤过敏、嘴起泡、咳嗽、感冒。我觉得我的心一直悬浮在空中,身体被淹没在拥挤忙乱的人的洪流中,我感到自己消失了。是的,我想念东北。当全北京的人都在为一场平常的春雪激动时,我更想念东北。雪是东北的底色,像白铁皮般坚硬、白油漆般牢固,一年中有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时间,东北是在这个底色上展开画卷的,画卷上的人们不是更冷,而是更热。我喜欢这种强烈对比中的共生,或者说,我正是这共生中的一部分,雪已经以血的方式流遍我的全身。我思念它就是思念那片土地上的我自己。一种审美就这样与我血脉相连,它是我审美倾向中天生的底色。年轻时有邯郸学步的虚荣,此刻,身在热闹的京城,我却更清晰地看到了我自己。

  时间是一个生长根须的过程,它不只让人枝繁叶茂。想起大学里第一次写诗的时光,第一次离开东北的时光,仿佛就在昨天,年轻的乐观、傲气乃至决绝都历历在目。以今天的目光看过去,那几乎就是另一个人。年龄让人越来越柔软,正视自身的弱点、学会妥协,并且在妥协中理解了更多人。宽容与怜悯就是这样产生的。优柔寡断、迟疑、犹豫、体恤都是这样产生的。我最近总在回味木心的一句话:浅薄的本质就是无情。认同这句话是需要点年岁的。命运在近40岁时将小说赐予我,仿佛是一种象征,我们彼此印证,互相确认。是的,它应该是我此刻面对的这些琐碎、不完美却总是令人感慨万千的世俗生活。卑微的芸芸众生小心守护着自己脆弱的内心,像此刻东北平原冰雪之下正在发芽的小草。(苏兰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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