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陈崎嵘透露,中国作协已启动成立中国网络作家协会的相关筹备工作,将向有关部门报批。在此之前,浙江等省份已先行成立了省级网络作家协会,种种迹象表明,网络作家的自组织和业界自觉正在逐渐强化,这种趋势将让网络文学发挥更多正面社会影响,也将让网络作家群体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1998年,网络作家“痞子蔡”在中国互联网上发表了连载小说《第一次亲密接触》,由此打开了“网络文学”的大门。此后的十余年间,网络文学从依靠BBS、聊天室传播的“草根文艺”,成长为拥有数亿读者和庞大市场的文学载体,许多优秀的作家和作品在开放的互联网舞台上涌现出来,繁荣了文学事业。
但是,网络文学也承受过许多白眼与非议。于内,网络创作几乎没有门槛,作者鱼龙混杂,作品良莠不齐;于外,习惯了“阳春白雪”的主流文学界,对文风入时、题材通俗而较注重娱乐性的网络文学,往往抱有对“下里巴人”的偏见。内外两重原因,使得网络文学常常被贴上“庸俗”“商业化”的标签。
然而,庸俗并非网络文学的原罪,十几年来,《悟空传》《明朝那些事儿》等兼具可读性与思想性的网络作品层出不穷,既有极高人气,又可登大雅之堂。只要网络作家群体能够建立起良好的业界自觉,有意识地抵抗庸俗创作,这一问题不难解决。网络作家协会的成立,为网络文坛的自组织提供了平台和空间,也有利于网络作家们通过交流形成群体自觉。
如今,很多“网络写手”已经成为文坛有名的优秀作家,网络散文《阳关古道苍凉美》甚至被选入香港中小学语文教科书中。在网络文学“百花齐放”的当下,“网络文学出不了经典”的说法已经不攻自破,那些因为“网络出身”而无法得到公正评价的优秀作品,也能借“网络作协”成立之机,得到主流文学界的认可。
网络作家自组织更为务实的意义则在于:一个有效的组织,将为一直以来“单打独斗”的网络作家群体提供保障自身权益、发出自身声音的渠道。当下,许多青年写手面对远远强势于自身的连载网站,常常被迫超额写作,既无法保证自身健康,也无法保证作品质量。而业已成名的网络作家们也常受侵权现象困扰,苦于维权之艰难。拥有自己的组织,这种情况将会得到很大改善。
我们所期待的网络作协,既要将网络作家们的力量整合起来,为网络文学代言,也要为作家群体说话,切实维护作家权益。因此,在创立网络作协的过程中,筹建方务必要让这一组织拥有实在的执行能力,切忌将其办成“开开会,谈谈天”的虚位组织,唯此,才能真正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为网络文学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