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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中国手机网民使用人数最多的前十大应用 制图:陈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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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视频侵权案占到信息网络传播侵权案的56%
■ 在线视频成侵权重灾区,网络视频版权纷争不断
■ 优质内容版权费用高,管理与定价机制亟待建立
■ 用户应当尊重版权,山寨横行终会伤及用户自身
在互联网飞速发展和移动终端深入人“手”的浪潮席卷下,网络环境下的文化消费已无可争议地在文化消费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 浏览电子书、观看网络视频、试听在线音乐……今天,几乎每个人的生活都和网络文化消费产生了或多或少的交集。而网络文化消费火爆的同时也从不缺少夺人眼球 的版权战争:乐视起诉小米盗播,快播接2.6亿元天价罚单……侵权,似乎一直和网络文化消费市场的成长发展如影随形。如果失去知识产权保护这一核心,文化 产业的未来将不复存在。谁,在网络世界动了文化的版权?版权保护难在哪?又该如何保护?
繁荣难掩版权纷争
研究生毕业、在北京工作刚满一年的陈艳青已经记不太清自己最后购买的唱片是哪张了,也回忆不起自己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选 择网络作为听音乐的载体。“我已经好久没买过谁的专辑了,网上歌曲更新快还大都免费,即便是收费歌曲,费用也不高,可以接受。而且在网上下载歌曲到手机里 非常方便。”说起网上音乐的优点,陈艳青打开了话匣子。
陈艳青代表的正是见证了随着互联网迅猛发展、音乐流行方式从唱片市场到网络音乐转型的这一群体。对于许多更年轻的乐迷而言,他们见证流行音乐市场发展的方式,或许从一开始就与网络密不可分。
据文化部发布的《2013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到4.5亿,网络音乐市场整体规模 达74.1亿元。事实上,在网络上火爆的文化消费种类远不止音乐。据统计,2013年我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接近900亿元,同比增长33%;2013年中 国网络文学市场收入规模达46.3亿元,同比增长66.7%;2013年中国在线视频规模达128.1亿元,同比增长41.9%。
有这样的数据作证,用繁荣来形容网络文化消费自然毋庸置疑,然而,市场的一片繁荣,仍难以摆脱其如影随形的版权纷争。以视频网站为例,从前 几年土豆网和优酷网因台湾综艺节目《康熙来了》打起版权官司,到近段时间《爸爸去哪儿2》热播引发的沸沸扬扬的独播权纷争,互联网的舞台上从来就不缺少版 权纠纷战争的火爆上演。
近日发布的《2013年中国网络版权年度报告》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开的知识产权案审理结果,2013年全国共有1388件涉及网络著作 权侵权争议的民事判决书公开,涉诉作品类型中,网络视频民事案件有783件,排名第一,占整个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数量的56%左右。其他依次为网络游 戏、图片作品、网络文学以及网络音乐。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表示,网络的普及和信息传播速度之快,非常容易产生“搭便车”的问题,这也使得网络文化消费领 域版权问题频现,难以形成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激励。在他看来,网络文化消费过程中的版权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如果版权问题不解决好,网络文化消费市场 可能会走进一条死胡同,甚至影响到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
版权纠缠,缘何剪不断理还乱
这个夏天,《爸爸去哪儿2》点燃了收视热潮,也拉开了新一轮视频网站版权之争。前不久,视频网站爱奇艺发布反盗播公告,称 包括优酷网在内的一些视频网站,违规播放《爸爸去哪儿2》的内容,爱奇艺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优酷等侵权网站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对此,优酷官方回应 称:“作为热播内容,确有用户进行上传,我们在后台拦截很多,但发现有用户反复恶意上传,采用分段、变更用户名、虚假标题等手段。一经发现或接到投诉,我 们即在第一时间处理。反对盗版是优酷土豆集团一贯的原则。”
近日,国家版权局通报了“剑网2014”专项行动第一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查办情况,包括“DY161电影网”“速酷电影网”等多家网站涉嫌 网络侵权盗版被查办,在线视频成为侵权重灾区。无独有偶,日前发布的《2013年中国网络版权年度报告》也称,随着网络视频行业的迅猛发展,网络视频领域 的版权纠纷不断增多。
毫无疑问,盗版已成为我国网络视频成长过程中绕不过的关键词之一。在网络视频行业明争暗斗的背后,几乎所有视频厂商都因版权问题成为过原告也坐上过被告席。尽管网络视频行业和国家相关部门曾多次合力整治网络视频侵权,但盗版侵权事件仍频频发生。
“网络视频版权的保护,难点在于如何认定侵权和取证。”爱奇艺法律总监王岩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现在的侵权种类繁多,尤其是UGC(用户生成内容)以及网盘侵权等侵权形式难以甄别。
除此之外,王岩表示,许多公司还假借“避风港原则”进行盗播,即许多只提供空间服务、不制作网页内容的网络服务提供商不承担审查义务,结果 这些违法行为屡屡逃脱处罚。据了解,快播就综合了几种侵权方式,既是P2P软件平台,借技术中立为名进行侵权,又找了很多中小网站来运营,这就加大了监测 难度和维权成本。
同时,“伤害大,判决轻”也打击了网络视频商的维权热情。“网络视频版权一旦出现纠纷,如果诉诸法律,司法程序比较复杂,周期比较长,判决 结果出来后可能错过了该视频热播的时间。”北京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飞说,“目前侵权盗播的违法成本也比较低,最多赔偿三五十万元,所以很多企业就走上 了先盗播再赔偿的歪路。”侵权事实成立但判罚相对很轻,版权方受损利益很难得到补偿。对此,吴飞希望司法机关在侵权惩罚数额上能有更大突破。
纷争中如何突出重围
湖南卫视前不久推出“芒果独播战略”,《花儿与少年》《唱战记》等几档新节目不再对外销售互联网版权,只在旗下的视频网站 芒果TV独播。与此同时,视频网站掀起自制剧风潮,网络自制剧《万万没想到》第二季近日在优酷上映,仅一天时间,优酷点击量就高达2800万;而爱奇艺播 出的《废柴兄弟》,上线仅5日播放量便一路飙升到近8000万。
卫视开始试水独播,视频网站则进入自制时代。在互联网版权纷争不断的背景下,一些平台开始了新的谋划。
去年6月,虾米网全面试水音乐收费并上线“音乐人平台”,试图重塑音乐产业链。音乐人平台主要面向独立唱片公司和独立音乐人,申请成为虾米 音乐人后,他们的自有版权音乐将通过虾米平台获得推广并取得收益的100%。而今年则被一些视频网站称为自制剧元年。版权代表着的优秀内容,越发被平台紧 紧攥在自己手中。
“一旦卫视不再分销版权,视频网站只能通过自制这条途径寻找优质内容。现在网络视频公司都在抢占优质内容,版权费用炒得很高,但重金购买版 权、依靠片头广告获利的方式是不可能持久的。”王岩坦率地说。另据艺恩咨询发布的《2013中国网络自制剧研究报告》显示,视频网站为版权支出的成本从 2008年的4亿元到2013年的42亿元,短短5年时间,增长10倍左右。考虑到版权成本支出,视频网站推出自制剧势在必行。
另一方面,版权纷争多是平台之间的混战,用户却不会对此有直观的感受。有调查显示,许多网友并不关心自己点击的影片是否存在版权问题,更在乎的仅仅是自己能否最快看到新片,以及视频的清晰度和流畅性。
事实上,网络平台争夺版权的重要目的就在于要用独家的内容留住客户。王岩认为,在维护版权的同时,网络平台也要提高核心竞争力。“简单地说 就是技术+内容。”王岩具体分析说,“一方面是提高技术,这是网络视频公司发展的根本驱动力。通过技术进步给网民提供一个更优质的用户体验,才会让用户多 频次地浏览网站。另一方面加大内容的完善和挖掘,最大程度上满足用户的喜好与需求,同时充分发挥渠道优势,增加人均浏览时长,这样才能提高用户黏性和活跃 度,留住用户。”
吴飞认为,网络平台在完善内容和技术的基础上,要在整个行业建立一个行业标准和公约。一些互联网企业也要带头遵守法律,购买优质内容版权而 不是盗播,遵守市场规则。同时,他也呼吁用户尊重版权,“毕竟,山寨是无法长久的”。(本报记者 陈晨 本报通讯员 赵鹏 王成凤)
链接 这些年,视频网站为“版权”打过的那些“仗”
●2014年7月,针对乐视网起诉风行侵犯其享有的《我是歌手》第二季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风行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50万元。据了解,《我是歌手》第二季在乐视网的全屏总播放量已突破15亿。
●2014年7月,乐视起诉小米盗播其10部影视作品取得胜诉,小米被判赔偿乐视网损失15万元。乐视表示,还将继续对小米提起侵权诉讼。
●2014年6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快播2.6亿元罚单依据,初步认定快播公司未经许可,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辣妈正传》《北京爱情故事》等影视剧、综艺类作品,非法经营额为8671.6万元,依法拟处以非法经营额三倍罚款,即罚款2.6亿元。
●2013年11月,搜狐视频、腾讯视频等视频网站联合多家版权方成立反盗版联盟,向法院起诉百度、快播等公司的视频盗版行为,并向百度索赔损失3亿元。最终国家版权局对百度和快播作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1年,土豆以“史上最严重的侵权”为名状告优酷盗播土豆网独家引进的台湾综艺节目《康熙来了》,在提出1.5亿元赔偿要求之外,还 要求政府部门吊销优酷的视频网站资质,优酷随即反击,在京、沪两地对土豆提请诉讼,称土豆侵权播出优酷百余部热播影视剧及原创内容。
●2010年,优酷起诉酷6,酷6起诉土豆,优朋普乐起诉迅雷,乐视起诉悠视,中国视频行业洗牌前夕陷入风起云涌的版权混战。(陈晨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