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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文艺报》的包容(沈大力)

//m.zimplifyit.com 2014年09月01日09:19 来源:中国作家网 沈大力

  《文艺报》创刊65周年了。我从它还是以杂志形式发行时见证其步履,感觉中国作家协会主管主办的这份刊物始终是在诗曰“旧邦维新”的路途上迤逦前行的。

  一般,感受总在比较中愈加深切。我曾在法国历史悠久、声名显赫的《两世界杂志》担任编委10载之久,切实体验了那种在审稿上惟法兰西意志的偏执氛围。至于巴黎的主流媒体,表面上摆出言论自由的阵势,日夜鼓噪不休,实则由“惟一思想”(la pensée unique)所支配,形成地地道道的一言堂,往往为一帮不可一世的原教旨“人权主义分子”所主宰。一位态度客观的法国记者坦率地对我说,一篇正面报道中国现状的文章在巴黎是很难发表面世的。

  倒是那帮一度在《费加罗报》称霸的“睿哲”让-弗朗索瓦·赫维尔之辈,挥笔舞弄大棒,吆喝行使“人道干预权利”,恣肆指责中国“扼杀言论自由”。平心而论,他们无非是蓄意歪曲中国改革开放、努力广开言路的现实。“文革”结束几十年来,我接触国内一些媒体,像《人民日报》国际副刊、《光明日报》的“历史研究”和“国际文化”,尤其是《文艺报》,实感在鼓励学术争鸣,尽力让读者“知己知彼”,对不同见解,乃至所谓“异端”的宽容程度上,超出了共和箴言“自由、平等、友爱”发源的泰西“六角国”。

  追溯畴昔,上世纪80年代初,我考证“巴黎公社墙”的真伪,被指斥为“破坏巴黎公社形象”,“应予以严惩”,但《光明日报》顶风公开发表了我草拟的《巴黎公社墙考辨》,得到《人民日报》载文认可,从而纠正了国际工人运动文献中一大谬误。与之同时,中国青年艺术剧院陈颙导演有勇气将法国作家罗布莱斯的名剧《蒙赛拉》两度搬上北京舞台。作为该剧本的译者,我完全意识到“青艺”此举所冒的风险。《蒙赛拉》一剧在波哥大演出时,幕布一落,导演和演员,连同剧本的西班牙文译者萨玛拉一起,都被当年哥伦比亚的独裁者戈塞斯下令逮捕入狱。剧本《蒙赛拉》所表达的意识形态,直接冲击我国当时禁止“潜意识”和“非理性”、反对“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文艺创作政策。就连一些对外国戏剧态度较为豁达的文化名流,都因陈颙接着委托王晓鹰执导董纯所译法国当代剧作家克洛德·普兰的《浴血美人》,而指责一位有着崇高志向的女艺术家“要将‘青艺’引向何处!”

  然而,我在巴黎获悉,《文艺报》刊载了周而复的《光明与黑暗的搏斗》一文。作者强调:“《蒙赛拉》既有它深刻的历史意义,也有它伟大的现实意义。作者新颖的艺术构思,人物性格各有鲜明的特性……我不认为天下所有的英雄人物都是十全十美的,也不反对描写英雄人物某些不足之处。”显然,《文艺报》在这方面并没有跟一些死抱教条的论调“保持一致”,继而还发表了我称赞“青艺”公演《浴血美人》的剧评《魔道孰高?》。

  1989年,巴黎举行法国大革命200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我应邀在会上发表演讲,提出“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 的定性标签是一种谬误流传,掩盖了广大茅庐“草民”揭竿而起,成为向封建古堡宣战的主力军,掀起最早“人民主权”运动的历史事实。我的分析得到了英国历史学家戴卫和在场的俄罗斯等国家多位学者的共鸣。演讲全文由大会录成盒带向听众散发,一时在追念法国大革命的思潮里引起广泛兴趣。回国后,我出席了中国社会科学院举办的法国大革命纪念会。在传统史学观主导、人云亦云的场合,我的新概念即使不被视为“邪说”,至少也和者甚寡。恰在此时,《文艺报》采编部负责人贺绍俊闻讯亲到我在北京永安里的蜗居登门专访,听取我的研究过程,赞同冲破历来教条历史观的樊篱,打破习惯将推动社会变革的“桂冠”无端奉献给“资产者”的一统局面。采访后,他写稿在《文艺报》显著版面扼要介绍了一个中国作家渴望在改革开放的环境下重新来认识一些国内外重大历史事件的求索,支持我关于法国大革命性质的不同观点。

  泥鳅翻不起大浪,此事没有后续,只让我个人觉得《文艺报》是广大作家的刊物,一个能够鼓励有志者独立思考的园地。另一回,《文艺报》编辑部召集座谈会,时值《查特莱夫人的情人》一书在国内遭禁。我在会上为“查特莱夫人”鸣不平,批评查禁者此举不当。此前,大致1981年末,我在巴黎看了英国依据原小说拍摄的同名影片,随即去市中心利沃里林荫大道一家大英文书店买到了D.H。劳伦斯先后写出的小说的三种不同版本。我还找来马尔罗作序的法译本进行一番比较,发现劳伦斯1928年发表的作品最初版本里,守林人帕金原是英国共产党一个伦敦支部的支部书记,而女主人康妮背着贵族丈夫与之偷情,最终竟然离开富裕家庭,投奔沦为“煤黑子”的落难者。劳伦斯突出工业贵族绅士查特莱的“性无能”,影射英国等级制度的没落,故而作品遭到卫道士的焚毁,本人被迫去国流亡,病死异域。我谈及劳伦斯的文艺观,将他与《思想录》的作者帕斯卡尔相比。须知,帕斯卡尔指出,在贫困中惟一能给我们慰藉的是娱乐。然而,娱乐却成了我们最大的贫困。劳伦斯正是跟赫胥黎一道,反对将文艺化归为纯粹的“娱乐”。他强调,没有精神支柱的娱乐,无异于一种“奢侈的消遣”。我国现代一些社会风俗受美国大众文化浸染,多少应验了劳伦斯的“谶语”,却没引起文艺界的足够关注,反而将他蕴涵深刻社会意义的作品《查特莱夫人的情人》当成了“扫黄”的对象,实实让人难以理解。不过,在《文艺报》的鸣冤叫屈,似乎有些“冒天下之大不韪”。但是,那天主持座谈会的《文艺报》副主编陈丹晨并不觉得这是“大逆不道”,当即发言表态,肯定我的见解,认为这确是个需要严肃考虑研究的问题。

  1997年6月,我应邀以“中国作家代表”身份出席国际奥委会的“洛桑体育与文化论坛”,直接用法语发表题为《奥林匹克主义——文化的灵泉》的演讲。在赞同顾拜旦“文化奥运”理念的同时,我提出奥运箴言“更快、更高、更强”被一些人误读,造成滥用兴奋剂,单纯为夺金牌拼命,且导致现代奥运严重商业化的弊病。我向在座各国奥委会委员申明,所谓“更高”,并非要无止境地跳得更高,那是违背老子古训“反者道之动”的。“文化奥运”所追求的“更高”应该是寻求“更高的精神境界”,避免足球场上的暴力现象。或许国内有人会责备我不该在国际奥委会的庄严“圣殿”上那般直言不讳,“太岁头上动土”,可能闯下大祸。然而,又是《文艺报》在头版详细报道了与会中国作家敢于在一个重要国际论坛上用中华民族儒释道哲理审视西方血统的奥林匹克主义,赢得国际奥委会文化委员会全体委员起立鼓掌致意的热烈场面。

  记得,当年是周扬提议让我于上世纪80年代初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并嘱咐诗人光未然出面联系,具体办理入会手续的。由此,我配合朱子奇和邓友梅,不时参与作协的对外文学交流活动和“彩虹文学翻译奖”的评选工作,并经常为《文艺报》的“世界文坛”供稿。周扬逝世后,我应邀为悼念他的文集写了一篇回忆录《两代人的交往》。毋庸讳言,我十分同情周扬因为“异化论”无端受压制的不幸遭际,在追思他的文章中无禁忌地直抒胸臆。没曾想,在《周扬纪念集》诸多老作家的感怀悼文中,《文艺报》用相当大的篇幅选刊了我一个晚辈的文章。抑或,这正是我个人感受的一家国内文艺报刊难能可贵的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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