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书中的很大部分,确有鲜明的年龄特点,错过了,或错位了,明明是好书,孩子却读不出味来,家长觉得迷惘和困惑,也就不难理解。
童书分级实在太微妙,如不做“量化研究”,搞几次“小样本调查”,是不可能弄清楚的。
童书应明确是给孩子闲读的,是可读可不读的,读这样的书是他们的乐趣所在,这是一个不可丢弃的前提。在此前提下,有些书有明显的阅读期,有些则根本没有(或只有下限而无上限),这一切都得在观察孩子自由闲读的过程中,一点一点地发现。
对童书进行“分级”的呼声最近又高起来了。这是好事,但好事要做好,并不容易。所以,我颇多忧虑。
根据不同年龄的儿童需要,将出版的童书进行“分级”,以便家长们挑选和购买———这要求本身实在合理不过。我在做有关儿童文学的讲座时,常会遇到散场后脱不了身的尴尬,围着我的大多是孩子的家长,所提出的问题同中有异———同是“我们的孩子读什么书好?请老师推荐几种……”异是年龄之异:“我们的孩子三岁半了!”“我们的孩子才两岁!”“我们的孩子一岁零三个月……”现在童书那样多,荐书是很累很复杂的事,何况要当场回答,何况有那么多人同时发问。
事实上,许多童书和年龄大小确有极大关系。一般说,年龄越小,所读童书的年龄特点就越突出,有时就差那几个月,上个月还很爱看的书,过了一个月就不再吸引他了。比如,“蒲蒲兰绘本馆”有一套很好看的图画书“小熊宝宝系列”,适合一到两岁的孩子读,但其中,《大声回答“哎”》《收起来》《拉》《刷牙》等几种,一岁三四个月的幼儿就能看,因为人物动作性强(而且动作为他们所熟悉),故事进展快,充满动感,充满节奏。这时的孩子,审美还是跟着节奏走的。其中有一本《过生日》,作者有意增添了讲述时的节奏感,一开场就是:“滴哩哩———今天要过生日了!”画面是小兔子采花。翻过来则是:“啦啦啦———今天要过生日了!”画面是小猪采草莓。光是采花和采草莓,孩子未必会被吸引,吸引他们的恰恰是“嘀哩哩”和“啦啦啦”,这就可见作者对幼儿心理之理解。另一本《好朋友》,写小熊想和大孩子玩,又担心大孩子不接纳,这种心理幼儿应该很能理解,因为他们自己吃大孩子闭门羹的次数一定不少,但就因有那么一点点静态描写,两岁以下的小孩就很难看得进,你才念几句他就要换另一本了。还有如英国大画家约翰·伯宁罕创作的图画书 《和甘伯伯去渡河》,两岁到三岁的孩子看得极入迷,简直是百读不厌;可到了四岁以上,大多不再感兴趣了,他们会迷上同一作者的另一本书 《迟到大王》。可见,童书中的很大部分,确有鲜明的年龄特点,错过了,或错位了,明明是好书,孩子却读不出味来,家长觉得迷惘和困惑,也就不难理解。
既如此,为什么还要对童书分级表示忧虑呢?
因为,第一,这是一件非常细致、专业的工作,并不是凭几个大人,或所谓的专家,拍拍脑袋就能做好的。今年我曾接到“百道网”邀请,为他们网站义务推荐好书,我推荐了一次,再度邀请时,我洗手不干了。因为我发现,在公布的书名后面,那童书的“阅读年龄”,大多是信笔乱写的,明明是中学生读物,会写“小学二至三年级”;明明是低幼童话,会写“适合于小学生”。可能是因为,小学阶段的家长买书比较积极吧?但事实上,你去问问出版社编辑,刚刚編好的童书,适合于什么年龄?有时编辑自己说的也未必对。这不能怪编辑,因为它实在太微妙,如不做“量化研究”,搞几次“小样本调查”,是不可能弄清楚的。记得十多年前与美国“儿童电视制作所”合作创制中国版“芝麻街”,那些美国专家什么都要搞小样本调查,初看觉得很繁很傻,经过实践才明白,这真是一种科学态度。比如节目里要插播一首歌,到底能不能吸引孩子呢?他们就须调查:找来六个孩子,让他们在一间屋里玩,这时音乐响起,孩子们有没有反应?反应强烈不?是不是开头还很注意随后又各玩各的了?调查者可以从屏幕里悄悄看到现场气氛。如不行,就得重新创作,一直要到孩子们一听就被吸引,身子跟着音乐扭动起来,甚至相视而笑,起身对舞,这才可以通过。那么,现在,我们对于童书分级,至少就要将书拿到孩子跟前,耐心地讲给他们听,要一个一个试,经多个孩子的试读,才可得出初步结论。试问正在搞“分级”的专家们,我们做过这样的工作吗?我们愿意这样去做吗?在没做以前,我们已给多少图书分了“级”?这些“级”分得对吗?有没有“乔太守乱点鸳鸯谱”?乱点以后的结果(对童书、对家长、对孩子),你们想过吗?鲁迅先生说:“专门家之言多悖”(《名人和名言·且介亭杂文二集》)。看来,这多半是他有了多次经验以后所说的老实话。
第二,现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出版社都在寻找新的图书营销之道,这时一提“分级”,很容易被当成一种营销策略。几年前,南方有一城市曾大搞“分级阅读”,据说是由教育部门出面,给各类童书打上不同“年级”的标签,然后放到学校里去销书。我当时就感到,这不过是推销图书的手法而已,于是写了篇《给“分级阅读”泼点冷水》的短文。现在,再自上而下向学校推销图书的做法也许行不通了,但让图书挂上专家名字分分级,以让家长尽快掏腰包的事,恐怕还是有的。严格说,这并不是真正的“分极”,是一种“挂羊头卖狗肉”。
第三,要防止把童书变成教材。教育是最讲分级的(分级最细的就是教材),由教育部门“分级”的危险就在这里。而许多(不是全部)真正优秀的儿童文学,在年龄上恰恰是没有“上限”的。一篇《去年的树》,三岁的孩子可读,成年人如果细读也会掉泪。一本《活了一百万次的猫》,四岁的孩子就能看出味道,但却连哲学教授也未必能谈透其内涵。要是每一件作品都规定死了“三到四岁”或“六到七岁”,优秀儿童文学所特有的这种“无限阅读”的魅力就会被破坏。所以,童书应明确是给孩子闲读的,是可读可不读的,读这样的书是他们的乐趣所在,这是一个不可丢弃的前提。在此前提下,有些书有明显的阅读期,有些则根本没有(或只有下限而无上限),这一切都得在观察孩子自由闲读的过程中,一点一点地发现。
行文至此,必须声明一句:我并不反对专家。要现代化,就必须依靠专家,这可说是一个铁律。我所反对的,是不劳动的专家。既不劳动———不下苦功调查研究,又要信口开河,这就很可怕,因为他们头上顶着吓人的专家帽。现在经济界、法律界、理论界……诸多专家信口开河已上瘾,却又从不对自己所说的话负责,这是不能不警惕的社会现象。
现在许多高校都有儿童文学研究所,这正是专家集中的地方,希望这里的专家能投入力量,为已经出版的具有一定阅读价值的童书作“分级调研”;也希望政府部门(如各地新闻出版局)能组织专家参加劳动,如设立“分级研究小组”之类,埋头工作几年,带着书到孩子中去,一本本阅读。在这样的基础上作出的分级参考结论,可能会比较靠谱。
还是那句儿歌唱得好:“劳动最光荣”———不知专家们以为然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