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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能量”是网络文学的“正常态”(邵燕君)

//m.zimplifyit.com 2014年12月29日08:01 来源:中国作家网 邵燕君

  通俗文学是为大多数人服务的,是抚慰人心的。流行度越高的作品,越接近“普世价值”,越具有“正能量”。

  网文在面对“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 普遍选取“弱者代入”的情感立场。在“亲我主义”的基座上寄托“情怀”,实际上是将启蒙主义价值观与传统的儒家心理结构融合,嫁接在“亲我主义”这一当代 人为抵抗“丛林法则”而重生的原始道德上,这是一种非常值得重视的价值观探索努力。

 

  这几年在开网络文学的研讨课,我经常问学生们一个问题,在你成长的过程中有没有从网络文学中获得过正能量?答案几乎全部是肯定的。

  他们会认真地告诉我,网络文学(以及动漫、游戏等二次元文化)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怎样深刻地影响了他们的三观。他们谈到热血、陪伴、羁绊(来自 日语きずな一词,指人与人之间难以断绝的情感联结)、纯爱、世界感、情怀……这些我明白或不太明白的关键词,谈到在漫长的应试教育竞争中,那些“练级文” 中的升级系统,如何让他们觉得日复一日的枯燥练习有了意义,那些热血的情节如何让他们“爽”并被激励着;谈到在独生子女的成长岁月中,那些“二次元”中的 “羁绊”如何给了他们情感教育和真正的陪伴;谈到上一代曾经信奉的世界观崩解之后,网文中各种“第二世界”的设定如何带给他们“世界感”和“参与感”;谈 到成年人的情爱世界已满目疮痍之后,如何在“耽美”等情感模式中让“纯爱”存身……时间长了,我会觉得,对于网络一代而言,问“网络文学有正能量吗”这样 的问题,已经多少有些冒犯。

  类型小说影响了我的三观

  我也经常反问自己,作为一个学院派的研究者,我为什么会投身到网络文学的研究中?除了对于媒介革命的判断等学术原因外,不能不说,我一直深爱着 通俗文学。我们这一代是读中外名著长大的,启蒙经典塑造了我们的三观,外加审美观和文学观。在我的文学殿堂里,最伟大的小说是列夫·托尔斯泰的《安娜·卡 列尼娜》和曹雪芹的《红楼梦》,但在生活中真正影响我的却是金庸,如王怜花在《古金兵器谱》前言中所言,金庸教我们以大写的方式走过人生,在现实生活中重 情重义。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想不明白这是为什么?要说托尔斯泰和曹雪芹也不是卡夫卡、普鲁斯特那样的偏才怪才,他们不仅是文学圣手,也是世事洞明 者的高人。并且,他们的小说也那么引人入胜。他们教我如何看待这个世界,但在如何对待这个世界的问题上,为什么最后能推我一把的却总是金庸呢?

  我想原因可能恰恰是,金庸小说是通俗文学,是类型小说——作为通俗文学的主导模式,类型小说的类型不是任何人预设规定的,而是千百年来“好看” 经验的自然积累,是作者与读者在长期交流中达成的密码契约。它是正对着人的欲望来的,专往人的“萌点”上戳,能让人更深地卷入爱恨情仇。如果说精英文学是 诉诸人的意识的,通俗文学则是诉诸于人的潜意识的,而影响人的行为模式的通常是潜意识,其中最主要的影响通道是快感模式。比如,金庸小说中,所有重情重义 的“性情中人”都成为了欢乐英雄,所有重名重利的“非性情中人”都练了葵花宝典。或许在现实世界里总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获胜,但金庸在他的王国里重新 立法,遂使人心大快。反复施行的奖惩机制也会形成一种心理暗示,影响人的行为选择。相对于精英文学的复杂,通俗文学的价值形态要单纯的多。单纯不是简单, 而是一种鲜明、一种力量,也是在这个意义上才可以说“你对世界简单,世界就对你简单”。大师级的通俗文学作家能以精纯之力将天地大道植入世道人心,所以, 真正塑造一个民族心灵的是优秀的通俗文学。反过来,这也说明了,通俗文学具有正能量是何等重要。

  “通俗”不是“低俗”

  那么,通俗文学能有正能量吗?能。这并不仅是“寓教于乐”的外在规定性决定的,而是读者内在的心理需求决定的。不错,通俗文学是供人YY(意 淫,白日梦)的。但黄暴是YY,纯情也是YY。人们经常忽略YY本身可能孕育的“正能量”——这里的“正能量”不是从外面灌进去的,而是从欲望里泡出来的 ——人的七情六欲被推到极致处的自然升华或触底反弹。纵观古今中外的通俗文学创作,那些超级流行的大师之作没有三观不正的。其特别打动人心之处,恰恰是唤 醒了人们深埋于心的天理良心,乃至侠肝义胆、浪漫情怀。而那些放纵淫邪、一黑到底的作品,往往是处于底端的末流之作,可供人一时猎奇,却很难真正流行。这 固然有法令限制的功效,但更是人心选择的结果——人喜欢善。善是温暖的、光明的、美好的;善也是简单的、安全的、令人愉悦的。以恶抗恶,人能活下来;惩恶 扬善,人才能活下去。这里面有着生命的大道理。

  把“通俗”等同于“低俗”真是大误解。“通俗”只是“易懂”,与价值观无关,只与流行度有关。通俗文学是为大多数人服务的,是抚慰人心的。流行 度越高的作品,越接近“普世价值”,越具有“正能量”。流行文学中也有一些专门挑战社会价值作品,但都只能在小众圈子里流行。某种意义上,深怀乌托邦冲动 和启蒙情怀的“精英文学”也是“小众的”,是“撄人心”的,它以批判、反抗的姿态揭露“从来如此”的吃人逻辑。现代主义文学更逼着人们审丑、审恶,直面世 界的真相。而“求真”从来都不是通俗文学的任务,通俗文学的第一要务是“求美”——不是文字美而是心理美,就是做梦。梦要做得美,先要做得真,所以优秀的 通俗文学作品都是“高度幻想”的文学(指小说中的“第二世界”是参照现实世界的真实逻辑建构的)。但梦境的逼真,只是为了“重新立法”的畅快淋漓。成熟的 通俗文学读者并不寄望“梦想成真”,“启蒙大梦”已醒的当代读者甚至不寄望一个有现实批判指向的乌托邦,只是想躲进一个与现实并存的“异托邦”,做梦是为 了更好地忍受。所以,通俗文学是最安分守己的,它的任何突破冒犯都必须在一个安全值范围内,超过这个安全值,就会让人感到不舒服,不舒服就不可能大流行。 这个安全值就是“主流价值观”。可以说,正是通俗文学相对于精英文学的“保守性”,保证了它的安全性。换句话说,一个社会只要“主流价值观”很正,通俗文 学的三观就一定很正。

  网络文学消解“负能量”

  网络文学有正能量吗?当然有。自从2003年资本入场后,网络文学就以网络类型小说为主导。既然是类型小说,自有其千年不变的内在属性。但是, 网络类型小说毕竟不同于寄身于纸媒的类型小说,从媒介革命的角度出发,“网络文学”的核心特征就是其“网络性”。“内容一经媒介必然发生变化”,这正是麦 克卢汉“媒介即信息”这一著名论断的核心要义。

  网络时代发生的一个最深刻的社会变化就是,网络的媒介特性为瓦解精英中心统治提供了技术可能。网络文学的“超文本”性和与 ACG(Animation动画、Comic漫画、Game游戏)文化的共通性,打破了创作的封闭状态和“作家神话”。“粉丝经济”决定了网络文学只能以 受众为中心,判断什么是文学、什么是“好文学”,不再是某个权威机构代表的“特定人群”,而是大众读者自身。在印刷时代虽然大众通俗文学也相当发达,但一 直存在着“精英文学”和“通俗文学”两个系统,“通俗文学”无论拥有多庞大的读者群也是“次一等”的,而“精英文学”无论多小众,也握有“文化领导权”。 网络革命不但打破了精英文学——大众文学之间的等级秩序,而且根本取消了这个二元结构。这也就意味着在担纲“主流价值观”、为社会提供“正能量”的问题 上,网络文学被历史性地推上前台。

  网络文学出现以来一直在体制外生长,具有自娱自乐的性质,对于“主流价值观”缺乏足够的承担意识。经过2014年的“净网行动”,相信网络文学 将更自觉地接受“规训”,也会更主动地尝试将“主流价值观”移植进自己的快感机制——这是一件充满挑战性的事,但更具挑战性的是,到底什么是当代中国人 “一致认同”的“主流价值观”?它与“主旋律”,乃至无数网民个人的YY之间是什么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主流价值观”尚在模糊之中,它的建构需要一个 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反复协商过程,需要通过一部部饱受争议的作品汇集各种力量的交锋,需要文学想象力——这是时代对网络文学提出的严正要求,也是网络文 学向“主流文学”发展的难得契机。事实上,网络文学在十几年的发展中已经自觉不自觉地为“主流价值观”的建构作出了很大贡献,只是这些贡献尚待确认和总 结。

  首先,网络文学把身处剧烈转型期的中国人的欲望和焦虑以各种“类型文”的方式塑形,并形成了一套“全民疗伤机制”。我们在讨论“正能量”的时候 不能不考虑,对于一种拥有3亿左右读者的大众文学而言,消解“负能量”算不算是为社会贡献“正能量”?想想那些每天上下班挤地铁的人们吧,如果YY能让他 们好过一点,本身也算一项功德了。在网络文学兴起以前,这些人中的绝大部分已经远离文学了。

  “弱者本位”与“亲我主义”价值观

  网文最值得人称道之处,是在面对“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普遍选取“弱者代入”的情感立场。网络类型文层出不穷、千变万化,但几乎在讲述 同一个故事——“屌丝的逆袭”,这也是中国人最大的白日梦。按照笔者个人的定义,“屌丝”是在一个板结的社会里被阻隔了上升空间的下层有志青年。“屌丝” 的形象很像现实主义成长小说里的主人公,但失去了启蒙之光的庇护,“屌丝的逆袭”里既没有道德的崇高性也没有反抗的革命性,而是完全复制了弱肉强食的逻 辑,所谓的“逆袭”只是“在下者”按照“在上者”制定的游戏规则“上位”。即便如此,网文中“屌丝的逆袭”仍是弱者代入,所以你在这里看到的“爽”不是高 富帅、白富美对男女“屌丝”们的碾压,而是“废柴”们扮猪吃老虎,一路推到“大BOSS”的过程。这是“小白文”与郭敬明的《小时代》不同之处——“小 白”们好歹守住了自己的白日梦,尽管靠的是在幻想世界里“开金手指”的方式。写强者“施虐”欺压幼小的网文总是不被欢迎,因为网文的读者和作者大都是(或 至少曾经是)底层的屌丝,受不了白天屈膝,白日梦里再被人虐一遍。网文的生产机制是去中心化的,以消费者为主导的,这里只有共推的“大神”,没有宣教的 “教主”。如果弱肉强食的社会结构在现实中无法改变,文学的“弱者本位”本身就是一种善,至少是善的基础,而浅白直接的“爽”在一定意义上保护了受压者的 心理健康。

  第二,在“爽”的基础上,网文在“黑暗森林”中摸索道德底线,逐渐建立起“亲我主义”的价值观;优秀的网文作家更将“亲我主义”与启蒙价值和儒家文化结合,探索建立当代中国人的价值观。

  近年来,中国正处于社会结构和价值形态的重大转型期,全世界也都处于“启蒙的绝境”的精神危机之中,人们不得不回到“黑暗森林”,重新探索生活 的法则。网文的主人公通常都是典型的小人物,他们是现实功利的、机智“腹黑”的、为自己打算的。他们打破了一切原有的道德规则,只奉行“潜规则”。经过十 几年的“黑暗行走”,流行网文的主人公们大都保持住了基本的道德底线: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不主动作恶,不过分残暴。并且在“合理自私”的基础上,逐渐发 展出一种“亲我”主义的价值观:爱自己,爱家人,爱朋友。“护短”、“护犊子”、“护队友”被认为是最基本的道德——听起来一点都不“高大上”,但作为在 相对自由的空间内以“纵欲”的方式探索出的原始道德,却是靠得住的,因此格外珍贵。更可贵的是,在“小白”之上,还有一批被称为“文青”的作家,在“亲我 主义”的基座上寄托“情怀”,实际上是在进行着一种价值观的嫁接和重建——将启蒙主义价值观与传统的儒家心理结构融合,嫁接在“亲我主义”这一当代人为抵 抗“丛林法则”而重生的原始道德上,这是一种非常值得重视的价值观探索努力。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文青”作家算得上是网文界里的精英,但他们同样是在网文机制中摸爬滚打出来的,在这里成名封神的。支持他们的“精英粉 丝”虽然在数量上不及“小白粉丝”,但有更高的忠诚度和影响力。2009年在“精英粉丝”的支持下,“最文青作家”猫腻的“最文青之作”《间客》曾在起点 中文网年度月票夺冠之战中战胜最有人气的“小白文”《斗破苍穹》,并获得2012年年度作品“金键盘奖”,被称为“文青的逆袭”。这说明,在网络时代,精 英的力量已经内在于粉丝群体之中了。当然,包括学院派在内的各种精英力量的介入还是重要的,但有效介入的前提是对网络文学自身机制的了解和尊重。尊重的前 提是信任——相信网文界里有“情怀”,“正能量”是网络文学的“正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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