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对作家毕飞宇和人民文学出版社诉编剧陈枰、西苑出版社侵权一案作出判决:认定被告陈枰、西苑出版社侵犯毕飞宇《推拿》著作权,赔偿毕飞宇经济损失5万元;同时认定两被告未对人民文学出版社构成侵权。
毕飞宇的《推拿》2008年9月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发行,2011年获得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至今已经销售近30万册。小说推出之后,已经被翻译成英、法、西班牙、阿拉伯等语言,接连被改编为同名电视剧、话剧和电影。
2013年9月3日,人文社与毕飞宇联合向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提起诉讼,称陈枰未经毕飞宇许可,擅自授权西苑出版社出版长篇小说《推拿》,该书直接在版权页标注为“长篇小说”,并在封底注明“建议上架:当代小说”,侵犯了毕飞宇《推拿》著作权,同时也混淆市场误导读者,侵犯了人文社的权利。诉讼请求为:1.停止出版发行西苑版《推拿》;2.连带赔偿毕飞宇经济损失20.4万元;3.连带赔偿人民文学出版社经济损失40.8万元及合理支出20129.4元。
昨天的判决结果让人文社和毕飞宇均感不满。人文社表示,仅判罚5万元,无法对侵权者形成警示作用。同时,认定两被告对人文社不构成侵权,明显为其“免除”责任。毕飞宇和人文社均表示要继续上诉。
另据了解,南京作家叶兆言小说《马文的战争》改编成电视剧后,该剧编剧陈彤未经授权出版了《马文的战争》,南京市中院终审判决认定陈彤及北大出版社侵犯叶兆言的署名权、改编权等权利,共同赔偿33.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