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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里的刺客

来源:文艺报 | 郑朋  2017年11月06日08:45

郑朋,1986年生人。曾用笔名郑小驴。鲁迅文学院第十五届中青年作家高研班学员。现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首届创造性写作研究生班。著有小说集《1921年的童谣》《痒》《少儿不宜》《蚁王》,长篇小说《西洲曲》,随笔集《你知道的太多了》等。作品见于《十月》《收获》《人民文学》《花城》《山花》《作家》等刊物,被《中篇小说选刊》《小说选刊》《小说月报》《新华文摘》等选载,多次入选年度权威选本。获紫金·人民文学之星奖、湖南青年文学奖、《中篇小说选刊》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南海文艺奖、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年度最具潜力新人奖提名等多种奖项。

我很喜欢惜墨如金的作家。有种节制之美,好比量体裁衣,多一寸则长,少一寸则短。问过冯唐,问他的字句怎么这么短小精悍,他的建议是多读古文。的确,古文里很少有长句,甚至篇幅也以短的居多。小时,最爱司马迁笔下的刺客们。欣赏他们的决绝,果敢和直接。或许短篇小说也该如此,没有过多的花招,没有多余的废话,图穷匕见之时,必有凶光,杀气腾起,刀光剑影,招招致命。我理解的短篇,讲究的是快、狠、准。一个好的刺客绝不会与人缠斗,三招之内,必取人首级。否则,定遭擒拿。一个好的短篇的开头,好比刺客亮刀前的对话,不能先激怒对方,言简意赅,字字紧逼。待目标确认,径直击杀之。一个失败的小说必有一个失败的开头。第一句话开始,语感不对,接下来的叙述就没法施展。优秀的刺客总是面不改色,从容淡定,将秘密深埋于心,忍辱负重,只等任务完成,用长袖揩拭完刀口上的血迹,扬长而去时方发出几声长啸。那时,短篇通常已经大功告成。

一个成功的短篇,写作时通常充满肃穆的仪式感。好比刺客出发前与友人的别离,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苏童据说写短篇前一定先洗手。一个好的小说开头,必先确定通篇的基调。或悲凉,或清丽,或高阔,或淡雅。好比一个刺客的命运,通常在其出行前的那一刻早已注定。所不同之处,优秀的短篇,从第一句到最后一句,依然充满了变故,多义层生,曲径通幽,玄机重重,直到最后一句,一锤定音,刺客要么远走高飞,要么已经同归于尽。

我喜欢的短篇小说有罗萨的《河的第三条岸》,马·马·瓦列霍的《干旱的季节》,马尔克斯的《我只是来打电话的》,舍伍德·安德森的《小城畸人》等等。短篇高手不胜枚举,而这些都是短篇圣手,刺客中的刺客。“一点水也没有!在漫长的夏季里,尘土飞扬,人们口干如火,日久天长连说话都气喘吁吁。”瓦列霍的开头就营造出了一片干旱的迹象,让人一头钻进了南美大陆深处的干涸旱地里。我也喜欢博尔赫斯小说里营造出来的幽深与精致。这无疑是一个衣着考究的刺客,锦衣夜行,于灯火阑珊处,一刀致命。

无论何种时代,可供刺客的容身之地不会很大,时间不会很长,机会不是很多。一个优秀的刺客,善于在一闪即逝的瞬间,于电光火石间发现其要害并致其命。可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我很讨厌将短篇写得超过一万字。我满意的短篇基本上万字封顶。多了,可谓水满则溢。我为自己的写作常多溢出那部分而沮丧,谓为才华不够使然。短篇写作,更应该注重文体的自觉性,恰到好处为止。正如刺客取了目标首级,再杀他童仆,不免就多了暴戾之气,有损美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