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茅盾研究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中国茅盾研究会,英文译名为China 缩Association of Mao Dun Studies,缩写为C.A.M.S。
第二条 中国茅盾研究会是由我国茅盾研究人员自愿组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进行工作,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促进茅盾研究和交流的广泛深入开展,提高茅盾研究水平,扩大茅盾研究队伍,使对茅盾的研究、学习、继承进一步服务于我国社会主义新时期的文艺建设。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作家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总部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后圆恩寺胡同13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