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各民族作家自愿结合的专业群众性学术团体,是海内外少数民族作家(包括非少数民族出身的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学者、翻译家)的联系中心,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少数民族作家、少数民族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我国少数民族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二条 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文学规律,发扬艺术民主,团结和组织全国各民族作家,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学事业,满足各少数民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 [详细]
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领导成员名单
名誉会长:玛拉沁夫
会 长:吉狄马加
常务副会长:叶 梅(法定代表人)
副 会 长:(按姓氏笔画排序)
扎西达娃 乌热尔图 尹汉胤
石一宁 石舒清 包明德
关仁山 李霄明 张承志
阿 来 阿扎提·苏里坦
阿尔泰 南永前 黄凤显
景 宜 潘 琦
秘 书 长:赵晏彪
副秘书长:(按姓氏笔画为序)
艾克拜尔·吾拉木 布仁巴雅尔
叶尔克西·胡尔曼别克 倮伍木嘎
黄宾堂 潘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