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中的文学空间:一种定义方式
以城市为叙事背景的就是城市文学吗?还是小说中的人物以城中人为主体,哪些审美意象是专属于城市的符号?城市文学和地域文学有什么区别?更多的时候,我们只是大致上赞同城市文学等同于一种“现代思维”,但这种现代思维是在什么样的文化与社会结构中生成,它是否已经构成了一种新的人格类型,乃至影响到现代白话文的又一次转折,这些问题将我们引向的是从理论与方法上对城市文学做一次新的定义。
在我们这个时代,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城市文学与城市写作。什么是城市文学?对于一个以农耕文明为几千年立国之基的国家来说,仍然是一个崭新的问题,而这个问题正在变得越来越重要。设想一部21世纪的文学史,城市文学将不再是其中的一个分支,而将成为一种重要的结构,或者基本的问题意识。但今天我们对城市文学的定义仍然是充满歧义的。以城市为叙事背景的就是城市文学吗?还是小说中的人物以城中人为主体,哪些审美意象是专属于城市的符号?城市文学和地域文学有什么区别?更多的时候,我们只是大致上赞同城市文学等同于一种“现代思维”,但这种现代思维是在什么样的文化与社会结构中生成,它是否已经构成了一种新的人格类型,乃至影响到现代白话文的又一次转折,(与“乡土气”的语言相对照的是一种怎样的城市“雅痞”的语言),这些问题将我们引向的是从理论与方法上对城市文学做一次新的定义。
我想讨论的是文学空间的问题。这个问题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什么是空间?第二,城市中的文学空间是否存在,它的机制是什么?第三,城市文学能否由空间来定义?
空间的概念现在已多为人所熟知,也在各种场合被广泛使用,在文化政治的意义上对空间概念有基本认知的人,都应该知道它不仅仅是一个消费品,就像房地产广告的媚俗使用法那样,它是一个生产与再生产意义上的非自然的场域。原本现代时间是现代性的一部分,它并非均质的,所谓世界时间的同一,既是一种总体化的参照系,也是一种假象,因为世界各地的时间恰恰是在获得了统一的参照系之后,才显示出差异和不对等,在这种差异和不对等的意义上产生了空间概念。所以,空间是由历史的不同阶段与不同属性所构成的,一种生产政治、经济和文化意义的场域,它总是与意义的生产相关联。为什么在城市中这种意义生产的过程显得格外重要,以至于空间已经成为城市研究的一种必由路径呢?那是因为现代城市总是由错综复杂的历史所构成,每一个感性的瞬间,每一种风景、景观和每一样式的人际关系,都带有无穷的史前史,城市在不断地扩张,时间的落差被不断扩张的空间关系所吸收,造成了城市看似巨大的稳定性,但这种稳定性随时可能被打破。正如空间地理学学者大卫·哈维所说,空间是一种社会的构造物,而我们认识城市,必须从这种构造的动因、过程和结果出发,形成一种合适的对空间的概念。
空间的概念有助于我们打破原来过于僵化的城/乡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尤其是在中国现代历史发生的过程中,城市和乡村原本就是同一种现代社会逻辑的生成过程中的一体两面,互相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早期的城市文学没法以任何稳定成熟的城市社会结构为依据,即使是上海这样的城市,在半殖民地的背景下,城市现代性也是在一种极不均质、极不完整的情景下展开的:乡土的时间、现代民族的时间和殖民地时间等多种时间线索的并置,使得很难在单一时间概念上解释其中出现的种种混杂的文化和社会现象,因此,在早期城市文学的生长过程中,空间就成为了更加有效的方法。比如,茅盾的《春蚕》等小说,写的完全是乡村故事,却在很大程度上关联着城市的金融资本的运作,而他的《子夜》最终隐去了更加详细的农村暴动和革命等内容,也与城市里的种种“新感觉”的表现构成互文的关系。当代城市文学仍然沿袭这样的空间互文关系,王安忆的《富萍》《上种红菱下种藕》乃至《长恨歌》里所提到的篇幅不多的近郊和乡村场景也可以这样来看待。而在语言的问题上,一个比较明显的问题是,城市文学的语言常常容易落入到套路中,或者说,人们容易去想象、生造一种本质化的城市的语言(在这方面,贾平凹的《废都》、《高兴》等作品有较明显的突破),但实际上,“城中村”、城市中的地区差等现象,表现出城市自身混杂的文化构成,设想某种单一的语言来表现城市,本身就是对城市空间的误读。总体来说,20世纪90年代以后,消费文化和城市表述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这是社会转型期人们获得的感觉结构,也是城市文学一方面在形成,一方面已经开始趋于空洞的原因,虽然当下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在走出消费文化符号的误区,这些符号曾经唤起的“震惊”已渐渐变为麻木,但这些符号没有完全消退,仍然在复制大量话语和叙事,甚至主导着城市文化想象。
那么,应该如何看待城市文学成为一种能指符号,我们今天面对它犹如面对我们自身的焦虑,即身处在某一特定的环境中,却不知道自己与这个环境的关系是什么,如何在这个环境中定义自身。城市最大的特点是,人离开了土地,不种不收,通过贸易和市场的分工来存活,后工业时代的城市更是虚拟贸易和金融市场大行其道,另一方面,钢筋水泥的丛林却使得身体的实存感和不适感加强。虚拟和写实,本来都是文学的特性,而现在成为了人们基本生存的维度。因此,可以说,有多少种对于这样的虚拟与现实的感应,就有多少种城市文学的可能性,城市文学因此是一种新的现代感的文学。
这样说并不是要将城市文学的定义无限地扩大,恰恰相反,需要从一种限定性的角度来谈论它,正因为它表征了时代的精神状况,对我们来说,搞清楚它的生产机制和核心状态,能够创造出对现代社会以及人的理解,更重要的是,现代文化是一种不断自我更新的文化,我们创造一种什么样的文学,相当于我们在一个亘古未有的时代里如何创造自身,在这个意义上,城市文学是一种“新人”的文学,不光具有代际更新的特点,也同样有着我们自身蜕变的内容,在我看来,城市文学的先锋特征恰恰在于此。人在城市中的生存境遇越来越分裂,每个人都在各种冲突的意义系统中形成自我认同,能够形成的每一种合理的表达就是意义生产的空间。
除此以外,我们还可以借用布尔迪厄的文学场概念来描述这样一个兼顾社会功能、历史前提,以及文学艺术的自主性的权力话语场,在后发现代化国家的城市中,往往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历史的余数”,使得这一权力话语场域的情况更加复杂,不同的历史场景背后是不同的历史和现代性的阶段。空间是最能表征这一历史与政治极差的概念。共和国时期“时间开始了”的新时间观十分引人瞩目,而如果我们把空间的生产性加诸其上,就会捕捉到大规模的城市改造活动中所蕴藏的巨大的文学性,这与十七年期间文学场的产生有着很大的关联。
今天,我们在社会空间、政治空间、城市空间之外,应该再提出文学空间这样一个概念。应该进一步指出的是,随着新媒体等的发展,传统的文学构造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文学本身变成了一种需要反思的产物,尤其是以城市为主题,城市中的文学不应再被想象为某种崇高客体,更合适的方式是将之看作主体生成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人们对新媒体社交的依赖程度,使得传播和接受讯息的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种新的“大众写作”的时代,随着自媒体的流行,以及城市中的人群的交往方式而发生,文学空间因此变得重要起来,在某种程度上,替代了以往的阶层、族裔和性别等区分人群的方式。大城市的精神生活中的陌生化和原子主义,现在被各种各样的空间聚合所吸收、重组,倘若我们从这个角度来看待问题,就会发现人们对文学的依赖不是越来越少了,而是越来越多了,这也有助于我们重新思考文学的存在方式以及文学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