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于静寂的故乡
农历六月初,朝日天空到处漏雨,哈尼族一年一度的祭献祖先和神灵、祈求庄稼丰收的盛大节日苦扎扎,同样被天神的桃花马骑到了我的故乡。每天一早从一家吃喝到另一家,从一张桌子吃喝到另一张桌子,只觉得乡情比腌过多日,每餐必上桌的酸竹笋,发出更浓烈的诱人的气味,但它不是酸的,而是爽口舒心的米酒一样,迷迷糊糊叫人从头到脚的沉醉。过完年,很多打工者迫不及待地回城里找钱去了,我还不想回城里,还没有过够跟父老乡亲缠在一块唠叨的瘾,我还想在重叠了多少遍脚印的路上到处走动。
高山上的故乡,树密雾浓,雨水过于充足。然而,被雨水淋大的我,是多么喜欢在雨中行走。早饭后,从村子的西头,我往山上走去,大路小路,随便捡一条都走得通。
先是碰见村里的几个年轻的妇女,在路边敲碎石。她们问我,阿哥,要去哪里。我说走走玩玩。她们懒得为我费口舌,又埋头干各自的活计,为美好的生活叮叮当当的敲着按捺不住的心声。要是换到二十年前,她们是胸口随时装一面镜子的姑娘,在野外干活时,就像一窝画眉或黑头鸪,不管多么忙碌,嘴巴闲不住,山歌一串串地追来逐去。她们中,有我们相互曾经等不得夜间到来的青梅竹马的伙伴。但一切都像燃烧的野火,烧完后,灰烟都被风雨吹淋得无影无踪。我这样想时,一阵雾把她们吞没,我继续赶路。
有个瑶族村子,离我们村不过十分钟,我去过多少回,不少人认识我。我在村口站了几分钟,犹豫是否进去哪家坐上一阵,但不见人烟,只是从厚厚的雾层中穿透出狗叫声,除了老幼,可能都去远处的河谷干活去了。我便往东选一条林中平路,漫步过去。过了好大一截,没有碰到一个人。除了雨的沙沙声外,就是自己的脚步声,在落叶和泥巴上面嚓嚓嚓的踩过。前面突然响起大动静,我的浑身瞬间毛起来,到底是碰到了什么怪物呢?原来是两条油光水滑的水牛,从树林钻出来。见到一个陌生人,它们呆大了警惕的眼睛,呜呜地喷着粗气,不怀好意地扫了我一遍。其实它们误会了,我少年时就是地地道道的牧人,对水牛一直到现在都充满了疼到心尖的感情。牧人,这个乡村的大地上以往普遍存在的十分具体的职业,使我早早就热爱上了大自然,跟牛产生了血肉相连的亲情般的联系,可是,今日的少年们,他们跟牛越来越疏远,已经不知道牧人是怎么一回事了。瞧,一个湿巴巴的瑶族老人,顺着新鲜的牛脚印,比着牛的样子,问我见没有见着。
天空虽阴雨绵绵,随着时辰往前走,地面上的雾渐渐褪去。我看见一座潭子,当年我们野孩子,天气一热,就嘿哧嘿哧地跑着爬坡,破衣烂裳一撸,跑进水里,一玩就是玩到天擦黑。茂盛的森林里水源不断,水潭依旧幽深,躲在石缝的牛蛙呱呱地叫着,似乎由于在这儿过得太久,恨不得把整个潭子都撕碎掉。这潭却已不是野孩子们玩水的地方,吸引他们的不再是山上清凉的水,而是通往外面世界的大路。听着蛙鸣,凝视水面上雨滴溅起的波纹,不免让人勾起几丝惆怅。我的眼前闪现出鱼一样脱得光噜噜的淘气、粗鲁的那个乡村孩子,此刻他站在给了无限欢乐的旧日天堂。也许,在这里把身心玩得干干净净的那么多的人,只有我会回来寻找失落的纯真!
从潭子转过身几步,山腰上,有一处风景,是一片草地,天然的青松,好像是为了布置爱情的乐园,非常协调地在周围环绕。天晴时,绿树,清风,鸟语花香,人只想疯狂地跳唱;要是躲在草地上,欣赏蓝天白云,天蓝得手指一捅,一股泉水就会汩汩淌出;云白得可以裁下来做衣服,送给亲爱的姑娘。在乡村宁静的年代,只要是节日和农闲,年轻的男女,一早就邀约上山,成群成群的,在风景的各个角落相会。男的带乐器,女的拿针线。亲戚之间需要躲开眼睛外,所有好玩儿的,各人的心都满满当当地装来了。有一项内容总是难忘,男的围拢在一支烟筒边,让女的点烟丝。每抽一阵烟,男女都要对山歌,这样不仅多数人没有本事抽上烟,唱着唱着就淘汰掉,即使能抽上烟的,需要口干舌燥地唱上多趟。如果是外村的姑娘,小伙子们脖子堵石头时,便推举村里的山歌高手上场。抽不上烟的,当众丢了脸,日鼓日鼓的,翻跟斗或跟树打架;抽上烟的,一副舒服到骨头酥痒的神态,吐出一圈圈浓浓的烟雾。我们小娃娃凑热闹的代价是帮他们换烟筒水。我想给姑娘们留个好印象,换烟筒水时腿脚老是争着勤快。人家才懒得注意这么一个裤裆里面还不够装的娃娃呢!
抽烟对歌之外,那时的年轻人,每个人都像一棵每片叶子也会唱歌的多情的树。不消谁来教,天生就会。歌声就是生活,影子那样跟在身边,庄稼那样滋补生命,如同清新的空气吹拂,如同艳丽的野花开放。
这山上的风景久已没有歌声飘荡了。草地、树林、石头倒是往昔的面貌。不只是这次,近些年,我好几次回家都要到这里怀念旧日时光,我去过的许多风景区,比起这偏僻的山上草地,失色多了。那些唱过歌的小伙子姑娘已经老去,他们的后代不会唱山歌了。我哼着温暖心魂的歌,然后茫然离去。
翻过草地不远的山洼洼,在路的上方,一片很少有人踏进的树林,那是我的家族墓地。我的家族,在村里算是大姓。说不清墓地里睡下的亲人有多少,每送走一个亲人,因为不刻碑文,只有那一代见证者知道是谁的坟地,对后来的人却成了谜。还有,我们家族不兴上坟,把亲人送走也就跟他们永远失去了联系。我只是在送亲人时进去过几次,他们一个个都跟我越来越遥远、模糊了。在阳光灿烂的白天,墓地的树上有很多种鸟跳跃、飞舞、鸣叫,一派与动荡不安的世界毫不相干的宁静、和谐的景象。我想,除此之外不会有更大的幸福吧?而眼下是雨天,他们住在破败不堪的家,有的甚至连土堆也废掉,他们是浸泡在寒冷的雨水中发抖,在阴间也没能逃过尘世所受的罪,还是在那边享受着春天般美丽的景色,像一窝无忧无虑的孩子。“你是哪个,告诉我你的名字。”有可能某个亲人挡在我的面前,看我可可怜怜的在雨中穿行。我也认不出他,费力地从面孔上的细微处,辨认跟我相像的地方。但我没遇到亲人,从墓地刮来的风,我想象着亲人们的气息,前世、今生、来世,都一缕缕地缠绕着我。与此同时,我感到某种受不了的寂寞,从四面八方包围过来,我不想多逗留。
雨仍然在稀稀拉拉地泼洒,天空的云层慢慢薄去,多日不见的太阳的脑袋瓜露出来。沉寂的满山树林,顿时,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一路鸟声。人不爱寂寞,所以会离开寂寞的故乡,投奔喧闹的城市;鸟不一样,只要有一片树林,它们就不会寂寞,歌声伴随它们的故乡。
外婆和母亲对我的影响
我的外婆生下的女儿有两个,我的母亲和姨妈。母亲和父亲是本村人,青梅竹马,相亲相爱;姨妈嫁到隔壁村子,生下三个娃娃后死掉,我应该见过她,但已没有丝毫印象。姨妈嫁得早,死得早,外婆跟我的母亲,俩娘母自然血肉、灵魂、情感都是相连的。外公家是“地主”,是当年村里需要有一家“地主”,因为他家有些田,每年请几个帮工,自然而然地成了劳动人民的“剥削者”。“地主”这个身份在搞阶级斗争的年代,足够让人送掉老命。血统给予母亲的,不是什么荣华富贵。外婆家作为“地主”,跟现在村里的“五保户”没有多少差别。据现在还活着的老人讲,外婆家不过是饿不着肚子而已,那些田地是靠自己的汗水换来的,这有什么错呢?怎么会发生如此荒谬的事,到今天我依然摸不着头脑。母亲在童年就经历了中国新旧制度的大变革,她不知道血统里的“地主”是怎么回事,但这让她吃尽了苦头,受够了歧视。母亲很小的时候就被外婆牵着,到外地修公路。这既养成了她此后一生勤劳的品质,也使她变得不爱说话,尤其不爱对世事和别人嚼一下舌头。
我开始记事时,外婆家被收为公有,分给别人住,她家则搬进住她家人的家。母女之间与生俱来的亲情,使外婆经常在我家里。我是她领大的,还不会走路,她的脊背便成为我的摇篮。她背着我干活,累了,要么把我搁在蓑衣上,要么换给母亲。母女在一起,总要说些话。外婆的话比母亲多,嘀嘀咕咕的,她说得多,母亲听得多。活了四十多岁,形形色色的人影响过我,这两个女人,却从骨子到灵魂都对我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她们对我的影响超过任何人,像神灵在我身上无处不在。我一直对女性怀有的那份深沉的敬重、感恩,来源于她们春风细雨似的感化。
外婆会讲很多民间神话、传说、故事,她是不识字的文学家。一闲下来,她就顺口讲那些总是讲不完的神神怪怪的东西,多数肯定是听来的,但又经过她的表达能力的加工、情感的渲染。我听过的不知有多少,有的重复听,使我从小就对这个世界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那些东西当然不一定存在,可是那么扑朔迷离、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它们使琐碎无聊的日常生计,变得有味道,变得有意义。这就是文学的魅力。我以文为生,把文看作命一样重要,跟外婆的“家教”启蒙是分不开的。
我要上学时,外婆高兴得像跟上帝坐在一起吃饭。她对我说:“书要好好读,你瞧,阿婆是瞎子,摸不清路。”此后,她常塞一两角钱给我,作为鼓励我往“上”走的路费。难为她老人家了!我在一首诗里写过这些情景。
多少年后,我往上“走”,到远方的异地他乡。每回听说我要回家,她就天天往家里转几趟,看我到了没有。给她随便买哪样东西,她都抖手抖脚的开心。我讲的那些外边的事,她听不懂,却假装入迷。确实入迷了——打瞌睡。这意味着她老了,不想老也老了。不要说讲民间故事,她的心已经被岁月的皱纹覆盖得跳动都费力了。多年后我到她山上的墓地,在风清鸟鸣的树下,她已成一撮尘土。没有墓碑,也就谈不上名字。我静静地在旁边坐了好久,无言,无泪。一个像一棵小草一样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稀里糊涂地被人世的风风雨雨摆布,却又不失天良的普通的女人,在宁静的一隅长眠,是人生对她最好的报答了。外婆,我想您!
关于母亲,可说的实在太多太多了,我永远也理不完思绪。然而,几件小事,就会衬托出母亲的伟大。因为,伟大并不只是大人物的专用品。
母亲生下七个娃娃,活了五个。姐姐,我没有见过就夭折;二妹,开始学说话,有天突然得急病,数十个乡亲不知所措的慌乱中,在母亲的怀里闭上新月似的眼睛。母亲昏过去……此后很多天,母亲吃不下,喝不下,睡不下,坐在门口发呆。有时,她的嘴里像游丝一样游出妹妹的名字:我的娃娃,我的娃娃!有时,她会念叨着,娃娃回来了。也许,她昏花的眼神里出现妹妹的影子。从母亲身上,我懂得了亲情、爱心是怎么回事。后来,我对自己孩子的爱,无不烙上她的印痕。
家里很早就为我说好了媳妇。但由于我所走的人生道路,终究没能在乡村有个为母亲点燃炊烟暖心的女人。我带城里的汉族媳妇回家,起初,母亲无法理解我的选择,总以为汉人的心肠弯弯绕绕多,我会吃亏上当。她私下对我说,孩子,找女人咋个不找哈尼人,跟汉人能过得成日子吗?后来证明,妻子为人处事的良心,就是母亲所希望的。“我的儿子,有家了,要对人家好,不要乱花钱,不要喝醉酒,听领导的话。”就这样,她有了一个跟她无法在语言上交流,却在心灵上能够沟通、融洽的家庭的另一个女人。我脾气臭,母亲最担忧我做出过激的事。她说,一张肚子吃得饱就行了,做事要讲道理,跟别人不消争哪样,你看,牛不跟马抢,狗不跟猪吵。从母亲身上,我看到了宽广的胸怀,虽难容天地,最起码容得了一个池塘,池塘大的胸怀,也是一个小天地啊!而很多人的胸怀却还没有碗大。
母亲很少流泪,二妹不在时,外婆上路时,一些亲人的离去,还有看到村人的不幸,她流泪外,她每天忙碌于家里家外,默默把汗水洒给偏僻的故乡的那块土地,她像土地本身,无论自然中的风风雨雨,还是人世间的恩恩怨怨,一律默默承受着。在我印象中,她的身体一直石头样顽强,从来没有病得起不来的,小灾小病顶顶就过去了。但是1997年她病倒了,躺在县医院高烧昏迷。她得的是肾结石。打了几天针清醒时,她跟我说,这把年纪按理还死不得,不过,人都要死的,不得不死了,也要把她送回家里,埋在祖先身边。她住一段时间痊愈后,我对她的身体产生了警惕。母亲不是不会生病,她是不到站不稳的时候,才不愿麻烦家人。也从这时开始,我真正明白,母亲老去了,她不再是我们头顶上遮风挡雨的屋顶,从肉体到灵魂,她都疲惫不堪了。无论她多么不情愿,倒过来,轮到我们为她张开双臂抵挡各式各样的天灾人祸了。2003年,她做右肾切除手术。当把情况跟她说后,她竟然会那样的镇静:我生的五个娃娃在身边,听医生的。住院到出院,四十多天,母亲从来不说一声疼。让那些经常对乡下人脸色一天百变的医护人员,觉得这土里钻出的农妇不可思议。而我,却几次因为被某些医护人员的言行激怒,差点像一头发疯的狼,冲上去撕咬。我只管这样:你可以指我的鼻子不把我当人看,但你千万不能对我的母亲无礼。母亲是至高无上的,天王老子我也不管。母亲劝我,我的儿子,到不了哪里,不要发火,不值得。母亲顺利康复,得力于精湛的医术,得力于她坚强、平和的心态。当虚弱的母亲被推进手术室,子女们几个小时在外面焦急地等待时,不愿想的结果都不得不想到:她能否平安出来?我们把结石拿给母亲看,大大小小一团,她百思不得其解,怪了怪了,身上怎么会长石头呢?我们也说不清,无奈地摇摇头。
母亲干不动重活了。大多时间,她在县城兄弟家居住。从那里,看得见远处大山上的家。城里家务少,她常常痴痴地眺望故乡。受不了思乡的煎熬,就回去几天。她的心留在了那里,那里才是她真正的家,也是我们真正的家。
我为她写了那么多火烧火燎的文字,她一个字都不懂。她也不知道,她站在我心里的形象比村子背靠的大山高大得多。因为她瘦弱而又坚硬的身影在背后支撑着,我对生活有了太多的热爱与追求,决不会被轻易击倒和认输。母亲,母亲,我会为您流泪,但不会让您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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