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时磊:人工智能文学应有怎样的写作伦理?
1985年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领取耶路撒冷文学奖时,在演讲中引用了那句知名的犹太谚语“人类一思索,上帝就发笑”,拉伯雷有一天突然听到了上帝的笑声,欧洲第一部伟大的小说《巨人传》就呱呱坠地了,小说艺术就是上帝笑声的回响。在人文主义启蒙时期,人类通过无限思考、不断写作、自我超越等追求真理,试图打破自身在上帝面前的渺小、无知和有限性。欧洲早期的小说家看到了人类的新处境,建立起了小说这种崭新的艺术形式。
在人工智能时代,小说创作者、读者和批评者或将彻底改变。在思索的,听到上帝笑声的,能够建立崭新文学艺术形式的,不再是人类、拉伯雷和小说家,而是能够从事文学创作的机器人,或者是人机合一的创作体。2016年日本古屋大学佐藤·松崎研究室研发的机器人有岭雷太所创作的小说《机器人写小说的那一天》参加“新星一奖”比赛,能够通过初审;2018年作家陈楸帆刊登在《小说界》的作品《出神状态》,有两段小说是人工智能模仿其写作风格的成果。更有趣的是,《出神状态》经过AI的评选后,位列AI人工智能选出来的小说排行榜榜首,写作AI与评论AI大有“惺惺相惜”之意。在这两个案例中,人工智能相对还处于配角,尚仍由人类主导,如《机器人写小说的那一天》人工智能所起作用只占到20%。尽管如此,这标志着人工智能不仅能够从事古体诗、现代诗的写作,还可以进入最为复杂的小说创作领域。在文学发展史上,人文主义、人本主义的下一阶段,或将会是人机主义、人工智能本位主义的新时代。
我们想问的是人机主义、人工智能本位主义时代降临之时,文学是否存在?从人工智能最先引起震荡的围棋界观之,“阿尔法狗”横空出世,着实引发了全球大辩论,各种观点甚嚣尘上。谷歌公布“阿尔法狗”源代码后,出现了更为强悍的围棋人工智能,人类顶尖的围棋高手在人工智能面前已经毫无还手之力、完美失败。即便如此,人工智能没有把人类驱逐出围棋界,引发一场围棋的革命,而是衍生了更多玩法:开始举办世界人工智能围棋大赛,中国的“绝艺”“星阵”,日本的AQ、比利时的Leela Zero、韩国的Handol等互竞高低,背后是人类技术团队开发能力的角逐;棋手把人工智能作为训练工具,颠覆自身的思维定式,对经典棋谱和权威意见去魅,依靠人工智能给出的胜率推算棋路,不再跟着灵感和直觉走,人类的棋艺有了实质性提升。以此类推,人工智能文学的最终成熟,将会引起人类文学的一场颠覆式变革。
也许有人会反驳,围棋人工智能尚是弱人工智能,它是基于特定功能的场景化定制和应用,只是一种应用程序和工具而已,不具有人类的情感、意识和思维,不能与人类的主体性同日而语。确实,当前的人工智能文学作品,无论是偶然灵光乍现的金句,还是拙劣粗糙甚至是粗鄙的句意组合,都是基于人类已有的文学成果与范式,采用特定程序和算法不断学习和优化的结果,IBM的“偶得”、微软的“小冰”、清华大学的“偶得”等莫不如此。还有一些标榜人工智能的作品,实际上是借助提取和优化语料库的辅助写作工具完成,甚至不过是一些基于语义分析的统计曲线和可视化呈现而已。
是的,我们必须承认现有人工智能文学的有限、幼稚乃至荒唐可笑。《庄子》有言:“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笃于时也。”两百年前的人们仍在研究应有怎样的翅膀,才能飞上天空;两百年后,如果有人再绑上一对翅膀,那不再是试验,而是以身犯险。在未来,也许就是一两百年的时光,强人工智能或许已成为现实,它具有主体性,是人类的复刻版,甚至可以把人类的能力和智力集成在一起,具有超出一般人的非凡洞见力。在这种情况下,人工智能从事小说创作不再有争议,就像我们今日对飞机习以为常一样。更进一步言之,当人工智能进化到超人工智能时代,如《西部世界》《银翼杀手2049》所想象的那样,实现人类和机器的合体,人机智力出现“摩尔定律”式爆炸式进步和增长,那时人工智能创作的不再是小说、诗歌、散文等传统文学样式,而是一种全新的、与新的文明阶段相适应的文学形式和内容。
但我始终相信,人工智能时代的降临,不会带来文学的式微与消逝。文学是以0/1为基础逻辑的硅基文明中最为温暖的风景,它可以有效弥合碳基文明和硅基文明的差异,呈现出生命存在的鲜活力量。只要有人类存在,文学就会一直存在,因为文学的本质在于虚构,人类的存在在于对虚构的想象和认同。以色列学者尤瓦尔·赫拉利在他那本风靡全球的《人类简史》中,通过对早期人类物种的分析,发现了唯有智人才发展为人类的奥秘:智人认同故事中所呈现的虚构概念,促成了彼此之间的大规模合作,从而克服了自身生物学基因方面的局限性,实现了人类规模和文明的崛起和不断更新,从认知革命进化到农业革命、科学革命。也就是说,整个人类文明的肇始和发展都是建立在“讲故事(Story-telling)”能力之上。神话、英雄传说、史诗是故事的最初呈现形态,而这就是人类的口头文学。时至今日,文学那种原初、质朴、本真略带粗粝的恣肆感的神性,在现代性、后现代性的学术手术刀下,在日渐技巧化、商业化的氛围内,要么艰涩难懂,要么匠气十足,精英化的纯文学在一定程度上,反而有了现阶段人工智能文学所具有的那种程式化和了无生趣。但细细观察,我们会发现文学其实并未真正远离我们,而是日常化于我们的生活,在地铁的站台、在电影的台词、在精美的包装……文学虚构所带来的认同和合作的力量没有改变,在文学中我们表达了自身的独特存在,又在阅读中感受到了族群的共在以及人类的彼在。
如果我们承认虚构性是文学的特质,那么文学作为特定历史阶段伦理观念和道德生活的独特表达形式,就应坚持一定的伦理准则。这种文学中的伦理,既适用于人文或人本主义的时代,也同样适用于人机合一的人工智能主义时代。人工智能头部企业微软、谷歌以及中国的百度等,已经在考虑AI开发的伦理问题,如微软公平、可靠和安全、隐私和保障、包容、透明、责任的六大原则,百度的安全可控、促进人类更加平等地获得技术、不取代人和超越人、为人类带来更多的自由和可能等。细细究之,这些原则是软件程序开发比较常见的一些原则。就工具性论之,人工智能文学程序(或更高级的形态)在不同发展阶段都应坚持这些普适性的伦理;就功用指向性而言,人工智能所生产的精神性作品,还应坚持一定的文学创作伦理。人工智能时代的文学伦理,不是指那些文学之所以成为文学的构成要素和组成基因,如虚构性、创造性、想象性和审美性,而是文学作品对人与人、人与机、机与机等之间的道德关系的调适和相应的准则。
人工智能文学作为语言艺术新形态,要促进和丰富人类发展和道德的提升、保存个体记忆和历史想象。在前人工智能时代,文学创造和贡献了一批意象和典型形象,开掘了人类精神的深度和意蕴,屈原、曹雪芹、但丁、莎士比亚、歌德、托尔斯泰等伟大的作家丰富了我们的日常语言。人工智能文学首先要坚持语言创造的伦理,应不断丰富人类的表达,创造新的语汇、意象和人物形象,而不应是对人类既有文学成果的程序化重新排列组合,不生成新的文学增量。第二,人工智能文学应秉持双向原创性的伦理。应摒弃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无痕迹模仿或超级融梗等,以规避抄袭的法律风险;在人机交互创作过程中,人类不应压榨和侵夺机器成果,将其作为写作的奴仆,机器也不应对人类的原创新进行压制和刻意贬低,相反应以激发人类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挖掘人类的无限潜能为己任。第三,人工智能文学要陶冶人类的情操,升华向美的心灵,抚慰人类的内心,起到教诲的功能,不能让人类在舒适区低吟浅唱,更不能用“数据茧房”迎合人类生物本能和低下趣味。最后,人工智能文学应促进族群以及人类之间的文化认同,而不是通过壁垒强化偏见,用群体压制个体,用强势群体压制弱势群体。人工智能文学应激活个体的记忆与写作能力,降低文学创作门槛,让更多的普通人“我手写我心”,固化在特定时代人机情感和精神的体验。同时,降低语言障碍,让不同族群能够分享和体验人类或人机合一情形下所产生的文学精华。这些文学伦理适用于当前的人类文学创作,同样也适用于从事人工智能写作的机器人(Robot)、仿生人(Android)、生化人(Cyborg,也译赛博格),乃至与当前人类面貌全然不同的“新人类”。
从文本的写作内容来看,人工智能文学作品应有伦理意识的维度。其创作产品应抵制乱伦以及超越人机伦理底线的情形,注意故事人物及角色的伦理身份的设定与变化发展,使其即便是出现哈姆雷特式伦理选择的巨大困惑时,也应遵循人类或人机的基本准则和道德规范。对于人工智能文学文本,应设立伦理审查机制,能够预防和化解风险,遇到重大伦理事件时,能够有效应对和处置。当然,人工智能文学文本同样还需要人类批评家或人工智能批评家的审视,运用更加智能化的手段对海量的文本创作开展有效的批评活动,引导、提升人工智能文学的创作水准,遴选、推荐优秀的阅读文本,乃至有效促进人工智能文学经典作品的不断涌现,确保人机主义时代文化的繁荣和发展。
讲故事是人类一项古老而永恒的文学传统。在人机主义时代,文学的形式、文学创作主体甚至是“文学”这一名称都充满了不确定性,但用故事自我言说和对故事的需求不会变化,因为故事中凝结了人类的经验与感觉、虚构与审美和文化集体无意识。在这其中,文学伦理廓清人类与动物、人类与人工智能的边界,让人类的创造潜能不断激活和释放。就这个意义上而言,人工智能文学不会成为人类的对手,而是延伸了人类的触角。
在这个人工智能文学尚蹒跚起步的阶段,让我们期待人工智能文学新纪元的到来。或许有一天成熟的人工智能将会用文学作品,书写我们这一代人对于人工智能的思考和伦理困惑。我们在思考,不知上帝笑了没有?还是人工智能在笑?人工智能的笑声中,又会有怎样崭新的文学艺术形式?充满笑声的“巨机传”俨然已在路上。
- AI能写出村上春树的小说?[2022-01-24]
- 人工智能科幻叙事的三种时间想象[2021-12-22]
- 糖匪:评《克拉拉与太阳》[2021-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