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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文化的涵养作用
来源:中国文化报 | 张义文  2021年01月28日16:07

社会文明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总体进步水平的重要维度,文明不仅包括物质文明,也包括精神文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为“十四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并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这表明,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辟,新时代我国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也提上新的日程。

文明是一个国家、民族的总体面貌,文化则是文明的重要肌理,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应当发挥文化的涵养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因此,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发挥文化的涵养作用,离不开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这既包含各种思想文化、政治文化、制度礼仪文化,也囊括各种语言文化、艺术文化,尤其是在“文旅融合”背景下,文化具有了更广泛的物质载体,更方便为人民群众所接受,也为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社会人心,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构建了更广阔的空间。

社会由众多的个体组成,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意味着每个个体的进步,因此发挥文化的涵养作用还需要具体到每个个体身上。《礼记·大学》有言:“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格物,即接触事物,也可以进一步理解为接受优秀文化的涵养、熏陶。无论是传统文化中的仁、义、礼、智、信、忠、孝、悌、节、恕、勇、让,还是新时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每个人身上都是相统一的,既要汲取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分,也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发挥文化的价值引领作用,帮助人们尤其是年青一代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实现个体文明的进步,进而实现整体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无论是宏观的社会层面,还是微观的个体层面,提高一个国家、民族的社会文明程度都离不开文化的涵养作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承载着中华上下五千年博大精深的历史底蕴,也蕴藏着丰富的人文精神和道德观念,并深深内化于中华民族的精神血脉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发展的宝贵财富和精神支撑。因此,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在某种程度上也要求我们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这与发挥文化的涵养作用相并行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