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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大鹏生态文学奖”征文启事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作家协会”微信公众号 |   2021年02月19日17:13

“大鹏生态文学奖”征文评奖活动已成功举办两届,2020年9月全国首个“生态文学创作基地”落户深圳市大鹏新区。为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呼吁全社会尊崇自然、保护生态、促进人和自然和谐共存,推动文学关注自然、关注自然与人、关注人类未来,开创全国生态文学新领域、新格局、新潮流,同时,更好地展现深圳市和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推介扶持更多优秀作品和作家,促进文学事业繁荣发展,深圳市大鹏新区特联合中国自然资源作家协会、广东省作家协会和深圳市文联举办第三届全国“大鹏生态文学奖”征文活动。本次活动现面向全球汉语写作者征稿。

一、主办单位:中国自然资源作家协会、广东省作家协会、深圳市文联、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作家协会

三、举办时间:从2021年2月开始至2021年8月31日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四、征稿对象:全球汉语写作者。

五、征文主题:关注自然、关注自然与人、关注人类未来,促进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繁荣生态文学创作。

六、征文内容及要求

1.突出生态文学特色,对保护自然生态环境要有强烈的使命感,把自然作为抒写对象,主张人与自然关系平等,强调人对自然的尊重,强调人的责任与担当;

2.体裁不限,小说、诗歌、散文等体裁均可;字数不限(特别鼓励小说20000字以内、诗歌100行以内、散文8000字以内的短篇作品参评);

3.投稿作品必须是未曾在任何媒体(包括自媒体)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

4.所有参赛作品均以Word格式,正文以4号宋体字为标准进行编辑,将全文粘贴于写信栏,同时必须有附件。文章首页注明征文体裁,稿末请附真实作者简介,注明作者姓名、笔名、联系地址、电话、引用资料来源等。

七、征文使用

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有权使用获奖作品用于宣传出版推介,不另付稿酬。

八、奖项设置

共设小说奖、散文奖、诗歌奖3类。一等奖3名,奖金各10000元(税前,下同);二等奖6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9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30名,奖金各500元。

九、投稿邮箱:dpstwxj@163.com

十、评奖程序

征文结束后,大赛组委会邀请全国有代表性的作家、评论家、编辑家等组成两级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终评。获奖名单将在省市主流媒体和网站上公布。评奖结束后,将在深圳市大鹏新区举行颁奖典礼,邀请有关领导、专家、评委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第三届全国“大鹏生态文学奖”征文大赛组委会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