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性工程
在今年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要认真做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要在各族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特别是要从青少年教育抓起,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全面理解党的民族政策,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旗帜鲜明反对各种错误思想观点”。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高度概括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体系创新的基本内容,清晰阐释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与增强各民族“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在联系。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了要从青少年教育抓起,这为民族教育工作指明了新的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讲到在民族地区加快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强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对国家、对少数民族个体发展、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2020年,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强调,要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了“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的要求。2020年召开的全国语言文字会议也强调,要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发挥学校教育的基础阵地作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的媒介与工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是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本条件,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基础性工程。
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有利于培育和增强各民族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体现在语言上是多元与一体的关系,语言多元是指各民族内部使用的语言文字,一体指各民族之间使用的语言文字即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多民族长期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中,吸收和借鉴了各民族的语言,逐渐发展为各民族共同使用的语言,具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体地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语言交往交流交融的结果,本身也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的过程中,存在着两种片面的认识。一是把汉语学习狭隘地理解为是对“汉族语言”和“汉族文化”的学习;二是认为加快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会削弱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我们应该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理解为我国各民族共享的语言,是中华民族大家庭成员共同的语言,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纽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无论使用范围和功能,已经超越特定的民族,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和传承交流的工具。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语言相通是人与人相通的重要环节。语言不通就难以沟通,不沟通就难以达成理解,就难以形成认同”“文化是一个民族的魂魄,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这就要求我们做好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搭建起促进各民族沟通的语言桥梁。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有利于各民族学生交流交往交融,有利于形成各民族学生共学共进的氛围和条件,如此才能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落到实处。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才能够让各民族青少年继承和弘扬中华文化,不断增强“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历史发展来看,我国各民族正是在持续不断的交往交流交融中,形成了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讲的,“我们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我们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我们伟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由此可见,中华民族共同体建构的基本条件有共同的疆域、历史、文化和精神,而共通的语言是凝聚共同体成员的基础性条件。“四个共同”清晰描述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的历史维度。当前在民族地区学校教育中,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就是要用中华民族通用的语言讲述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与发展,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到实处。
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有利于少数民族学生接受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实现更好就业和融入社会。在我国,各民族平等有法律保障,但是各民族平等并不表明各种语言在使用范围、交往功能、承载信息能力等方面有同等的作用。从民族教育发展的历史经验来看,以少数民族母语作为教育教学基本语言,需要建构以母语为载体的,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学科的课程体系,而且从中小学到大学要完全贯通起来。事实证明,这是一个极为困难甚至难以实现的目标。其结果是导致不完整的、封闭的学科课程体系和学校教育体系,使民族教育不能融入国家统一的教育体系,加剧了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困难,不利于各民族学生的交往交流交融,也限制了少数民族学生未来发展机会的选择。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讲话中,都把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提高各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联系起来。这清楚表明了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提高各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前提。
对于各民族学生而言,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才能更好地掌握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只有学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才能够更好地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本领、增长才干,拥有更多选择的可能和发展的机会,未来更好地就业和融入社会,从而实现自己的梦想、创造更加美好的人生。从民族发展角度看,学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才能为各民族培养出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近年来,随着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员交流频繁、网络、电视和新型媒体的普及,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学前教育迅速发展,社会语言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少数民族地区已经具备了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基本教育教学语言的条件。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对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教育、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和安排。特别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成为教育教学的基本语言,极大促进了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的提升。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语言文字是文化传承的载体,是民族繁荣发展的根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对发展教育文化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统一、提升国家软实力具有重大意义。我们也可以看到,近年来随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为民族地区引入了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现代的发展理念,有力促进了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提升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民族地区同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发挥了重大作用。
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与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传承并行不悖。要全面、正确理解我国法律体系中关于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的法律规定。我国历来重视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重要法律中,凡涉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保护少数民族使用自己语言的自由的法律规定是共同的,即基本的法律精神和对公民的要求是共同的。因此,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加快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教学语言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的同时,根据需要在部分民族地区学校开设了少数民族语文课程,满足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民族语言的需求,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不仅不会影响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本民族语言,而且更加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科学文化课程和知识的能力,进而提升民族教育的质量。
当前,我国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面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必须全面深刻认识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的重大意义,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推进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只有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于各民族学生的心灵深处,让各民族群众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守望相助、齐心奋斗,才能汇聚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合力。
(作者:万明钢,系西北师范大学西北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