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需要建设性的文艺批评
近期,中央宣传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总体要求,并就把好文艺评论方向盘、开展专业权威的文艺评论、加强文艺评论阵地建设、强化组织保障工作等提出具体意见。这对于文艺评论工作得到更多关注与重视,文艺评论界总结已有经验、加强自身建设、焕发新的活力都有重要意义。
《意见》特别指出,要发扬艺术民主、学术民主,尊重艺术规律,尊重审美差异,建设性地开展文艺评论,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在什么范围发生就在什么范围解决,鼓励通过学术争鸣推动形成创作共识、评价共识、审美共识。这里的“建设性地开展文艺评论”,既是针对文艺评论的应有属性而言,也是针对文艺评论的当下现状而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文艺批评是文艺创作的一面镜子、一剂良药,是引导创作、多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重要力量。这就是说,文艺批评要通过对文艺作品和文艺现象的分析与评论,对同时代的作家、艺术家起到赏析解读和创作引导作用,不断激励更多优秀作品产生,同时还应该提高受众的接受能力和艺术趣味,促进社会的审美理想和时代的文化风尚。在这里,无论是引导创作、多出精品,还是提高审美、引领风尚,都旨在“引导性”,内含“建设性”。因此,担负着如此重任与使命的文艺批评,需要增强自身的战斗力、说服力和影响力,需要在批评实践中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文艺理论与评论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这一切都使得“建设性”成为当代文艺批评最为基本的要务,也是最为重要的特性。
建设性的文艺批评,既涉及文艺批评的目的与态度,也关乎文艺批评的能力与功效。文艺批评的根本意义,在于以准确的阅读感受和深切的审美判断,与作者对话,与读者交流。这种相互砥砺、彼此互动的目的与初心,必然要求批评态度的与人为善、以文会友。文艺批评的作用在于促进创作、影响接受,这就要求文艺批评必须深中肯綮、研精阐微,像鲁迅所说的那样:“取其有意义之点,指示出来,使那意义格外分明,扩大。”而要做到这些,也需要批评家“真懂得社会科学和文艺理论”。因此,在继承中国古代文艺批评理论优秀遗产、批判借鉴现代西方文艺理论的基础上,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的文艺评论话语,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就成为当代文艺批评家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如此,才能使文艺批评在为文艺创作鸣锣开道和助力鼓劲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进而完善自己。
如果从建设性的角度来审视当下文艺批评现状,可以说,伴随着建设性文艺批评的,总有“非建设性”文艺批评的种种身影不时闪现。这不仅让人不能满意,甚至令人甚为忧虑。比如,一些文艺批评,凭着狭隘的主观臆测去判定作品,往往把复杂现象简单化。还有一些文艺批评,抓住作者的某些言论和作品的某些缺失,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必欲把某些作者“抹黑”,甚至“妖魔化”。还有一些散布于网络、貌似“文艺批评”的“网红”言论,抓住某些文艺热点与争议现象,或者煽风点火,或者深文周纳,以危言耸听的话语博取关注,吸引眼球,追求“流量化”。这些批评和伪批评,不仅与文艺批评的建设性要求相去甚远,而且对建设性文艺批评构成显见的阻碍与干扰,实为文艺批评中的不谐之音和消极因素。
因此,《意见》中提出“建设性地开展文艺评论,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在什么范围发生就在什么范围解决”,就是针对这种与文艺批评相关的“越界”乱象,特别提出来的重要规范和基本要求。创作的问题,文艺的问题,要通过文艺批评和文艺争鸣的方式,依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以文艺的方式解决,在文艺的范围解决。这是一个应有的规范,也是一个基本的底线。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实事求是,明辨是非,进而努力形成“创作共识、评论共识、审美共识”。
文艺批评同整体的文艺创作一样,进入一个活跃与繁杂并存、机遇与挑战共在的新状态。怎样认识这些变化,把握当下现状,解决突出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的时代课题,需要文艺批评者、文艺从业者和文艺组织领导者携起手来,连起心来,共同面对,合力解决。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意见》的及时出台,为当代文艺批评焕发新的活力、重振时代雄风提供了重要动能和良好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