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流量”遮望眼
“流量”本是物理学专业名词,指的是“流体在单位时间内通过河、渠或管道某处横断面的量”,并无褒贬之义。进入互联网时代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在资本驱动、技术加持、平台共谋、粉丝狂欢等各方“合伙”“合力”之下,“流量”逐渐在舆论场中成为一个热词,直至“唯流量论”的出现使其走入死胡同。“唯流量论”带来的价值观混乱和市场乱象,已经成为不容回避的沉疴顽疾,为害甚广、甚大。因此,中央宣传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不唯流量是从,不能用简单的商业标准取代艺术标准”,可谓切中时弊、对症下药。
“唯流量论”的实质是“唯利润论”,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穿着“皇帝的新衣”的“拜金主义”化身。“唯流量”说到底就是“唯含金量”,是资本游戏的道具和手段。在“唯流量”游戏中,偶像成为资本套现的符号性“商品”。越是所谓“顶流”偶像,资本套现的回报率就越高。所以,偶像被千方百计打造成各种“金玉其外”的“人设”,成为“商品拜物教”中充满魔力的“商品”乃至“奢侈品”,吸睛无数,使其高居“注意力经济”顶端,带来巨大的套现能力。这种将经济标准置于首要位置,将政治的、思想的、艺术的标准放到次要位置甚至直接忽视的做法,不仅是健康的文艺评论要坚决反对的,更是社会各方面要坚决反对的。
文艺评论如何才能做到“不唯流量是从,不能用简单的商业标准取代艺术标准”?唯一的答案是:把人民作为文艺审美的鉴赏家和评判者,把政治性、艺术性、社会反映、市场认可统一起来,把社会效益、社会价值放在首位。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一部好的作品,应该是经得起人民评价、专家评价、市场检验的作品,应该是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也应该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作品。”他还强调:“同社会效益相比,经济效益是第二位的,当两个效益、两种价值发生矛盾时,经济效益要服从社会效益,市场价值要服从社会价值。”这就鲜明、深刻、辩证地提出了文艺作品的评价标准问题。流量并没有原罪,作为评价的一个重要指标,流量(发行量、收视率、点击率、票房收入)从数据层面反映了市场对文艺作品的认可程度;但流量也不是绝对的“王牌”,当带着价值观扭曲、思想贫困、道德缺失、技术作弊等症候的巨大流量奔涌而来,其“流速”越大、“浪头”越高,危害就越大。流量与社会效益、社会价值相矛盾时,就必须服从正能量。
不为“流量”遮望眼,应该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文艺评论工作者的基本功。文艺评论工作者要想不为“流量”,就必须增加综合素养的储量、提升文艺评论的质量、强化“剜烂苹果”的胆量、扩大社会影响的总量。要“不遮望眼”,不落入算法推荐等技术陷阱,善于辨识虚假流量、有害流量,并从专业出发“贬劣”,揭开其假面。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大力提升文艺评论的思想力、原创力、影响力,切实加强文艺评论的时代在场感,特别是“在网感”。文艺评论工作者既要坚守文艺批评的审美理想、保持文艺批评的独立价值,又要合理设置反映市场接受程度的量化指标,不断凸显文艺评论的专业性、科学性、权威性,让优秀文艺作品和优秀文艺家更具流动性、更具影响力、更具传播力,让正能量具有高流量,助力好的作品和好的文艺家拥有好的流量,成为“顶流”。
(作者:康伟,系《中国艺术报》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