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方志敏文学奖征稿启事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方志敏诞辰122周年。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发展先进文化、筑牢精神支柱,让中国当代文学充分发挥延续传统、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的使命作用,决定在方志敏烈士出生地及其革命生涯的主要所在地江西省上饶市举办第二届方志敏文学奖。
一、目的意义
方志敏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和杰出的农民运动领袖,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和红十军团缔造者;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36位军事家”之一;2009年9月,被中宣部、中组部等11个部门评选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
方志敏,1899年8月21日出生于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漆工镇湖塘村一个世代务农的家庭。1927年12月,方志敏领导弋阳横峰农民联合武装暴动,创建赣东北苏区。1931年2月,方志敏将赣东北特委迁至横峰葛源。1934年11月挥师北上抗日前,方志敏、邵式平、黄道等革命家以“红色省会”横峰葛源为中心,在不到4年的革命征程中,创建了全国六大革命根据地之一的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被毛泽东同志誉为“方志敏式”根据地。1935年1月29日,方志敏不幸被俘入狱,8月6日在南昌英勇就义,享年36岁。
方志敏短暂而光辉的一生,创作了14万字文学作品,有小说、散文、话剧,在狱中写出了《清贫》《可爱的中国》等经典作品,为中华儿女留下了宝贵的精神遗产。
举办第二届方志敏文学奖,目的在于传承红色基因,推动革命历史题材和现实题材的创作,促进文艺事业的繁荣,激励文艺家创作出无愧于先烈、无愧于时代的精品力作。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江西省作家协会、中共上饶市委宣传部
(二)学术支持单位
人民文学杂志社
(三)承办单位
中共弋阳县委、弋阳县人民政府,中共横峰县委、横峰县人民政府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时代主旋律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2)作品须有正确的历史观,侧重对现当代历史的精准把握,注重革命历史题材、现实题材,强调现实主义创作方法,深刻反映新时代的可喜变化;
(3)注重文本创新和主题开掘。
四、奖项设置
设立小说、散文、诗歌三个奖项。
五、评奖办法
(一)2021年7月启动,2022年1月进行评选、颁奖。
(二)奖金设置:
1.方志敏文学奖·小说奖
4名:小说大奖1名,奖金5万元;小说奖3名,奖金各2万元。
2.方志敏文学奖·散文奖
4名:散文大奖1名,奖金5万元;散文奖3名,奖金各2万元。
3.方志敏文学奖·诗歌奖
4名:诗歌大奖1名,奖金5万元;诗歌奖3名,奖金各2万元。
六、组委会及评委会
1.由主办单位聘请有关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组成组委会,负责本奖项的组织联络工作。
2.由组委会聘请作家、评论家、编辑家和文学组织工作者组成评奖委员会,按奖项分别设立评审小组。
3.由评奖办公室负责评奖的事务性工作,由评奖办公室主任统筹评选工作。
七、参评细则
(一)参评要求
参评作品须是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首次出版或发表,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或报刊首次发表时间为准;
长篇小说以成书或发表样刊参评;中短篇小说以成书形式参评;散文和诗歌以成书或单篇形式参评。
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集不少于15万字,以版权页标明或正式发表作品的字数为准;
不接受多人合集、个人多体裁合集和丛书号出版的作品集,不接受再版作品集;
同一作家只申报一部作品;
已获省级或省级以上奖项(含公示提名)的作品,不再参评。
(二)征稿对象
面向全球华语作家征稿。参赛作家须热爱中国,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征集程序
(1)作家个人可以申报本人作品,出版社、报刊社可以申报单位出版、发表的作品;
(2)申报时,请到中国作家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方志敏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名单》和《方志敏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包括800字左右的作品内容简介和200字以内的作者简介);出版社、报刊社申报,须加盖公章,并附作家授权函。
(3)申报时,须寄6本样书(申报单篇,提供发表原报刊1份、复印件6份)和身份证复印件4份。邮政快递寄至主办方指定地点:江西省弋阳县委宣传部,邮编334400,联系人:揭剑华,联系电话0793-5821113,手机号码18979358281,微信号JoeJie84,邮箱yyxjjh@163.com
(四)评委组成
(1)著名评论家、作家、出版家、编辑家等组成评委会;
(2)分小说、散文、诗歌三个评审小组,由总评委统筹评选工作(总评委不参与投票),每小组设初评委各7人、终评委各5人。
(3)初评委和终评委人员不重复。
(五)投票评奖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树立奖项的权威性:
(1)由小组评委投票、遴选作品;
(2)2021年12月上旬,经评奖征集办公室将资格审查合格作品交给初选阅评组阅读。12月中旬,初评组分两轮,开会现场投票,先选出小说、散文、诗歌类作品各20部(篇),再票选出前10部(篇)进入终评;
(3)2022年1月上旬召集终评会,现场票选出最终获奖作品;
(4)评委在所投的票上须手写签字。
(六)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1日截稿,以邮戳时间为准。
(七)颁奖时间及地点
2022年1月,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
八、评奖纪律
1.组委会设立纪律监察组,监督评奖工作。
2.杜绝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和人情请托等不正之风。评奖委员会及评奖办公室成员,不得有任何可能影响评选结果的不正当行为。如发现此种行为,有关人员的工作资格和有关作品的参评资格均予取消。
3.实行回避制度。评奖委员会成员和评奖办公室工作人员中,如有作品参评,或系参评作品的亲属,应主动回避。相关人员可选择退出评委会,或作品退出评选。
九、评奖经费
方志敏文学奖评奖、颁奖所需资金由主办方、承办方共同筹措,并接受社会捐赠。
十、其他事项
本文学奖事项最终解释权归属方志敏文学奖组委会。
方志敏文学奖组委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