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1年12月12日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12月12日在北京举行。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中国作家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告》,对筹备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意向中国作家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筹备工作情况。
会议听取《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工作报告》起草情况说明,并审议了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工作报告客观总结了中国作协九届全委会的工作,全面展示了五年来我国文学事业取得的成就和经验,特别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文学界的新发展新气象,对新时代文学的理论内涵、艺术主张和实践品格作出了阐释,科学分析了新发展阶段文学事业和作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推动作协工作和文学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规划和部署,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富有创见、鼓舞人心,同意提交中国作家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修改《中国作家协会章程》情况的说明,审议了《<中国作家协会章程(修正案)>(草案)》,认为对章程的修改充分体现了新时代新征程对作协组织和作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国作协深化改革方案》要求,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提交中国作家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作家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议程(草案)》《中国作家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草案)》和《中国作家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同意提交中国作家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作家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责成该委员会对大会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并向大会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
会议号召,中国作家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和全国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把中国作家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成高举旗帜、服务大局、民主团结、鼓劲繁荣的大会,为推进新时代文学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