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评论与传统文学的关联
在中国网络文学出现的20余年里,互联网技术与文学艺术比翼双飞。随着海量文学作品不断涌现,网络文学评论逐渐成为当代文学研究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对现有作品的价值评估,而且直接影响到网络文学的未来走势。网络文学是当代文学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类型,与传统文学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没有传统文学作为基础,单纯靠超链接、互动和商业运作等手段,网络文学不可能有今天的成就。在文学史的视域中,接续传统文学评论,是网络文学评论向前发展的必由路径。
从网络文学诞生到现在,网络文学评论经历了两个重要阶段:一是论证网络文学的合法性,二是探求网络文学的经典化。从1998年痞子蔡连载《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到2010年铁凝在中国作协会议上指出“网络文学兴盛是好事”,这十余年可视为网络文学评论的第一阶段。在受到网民喜爱和媒体热捧之后,网络文学还亟须得到传统文学作家、学术界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认可。
传统文学是铁凝评价网络文学的重要参照系。她认为,网络文学和传统写作都是文学,都要遵循文学自身的标准,同时网络文学颠覆了传统写作的话语权,人人都可写作;其文字表述的率真和紧贴内心的鲜活语言,很多时候是传统作家所缺乏的。可以说,铁凝的这一评价,是在文学史视域中观照网络文学的结果。离开了传统文学,我们无法正确评价网络文学。
在学术界,要论证网络文学的合法性,不少学者把它同戏曲等传统艺术类型进行比较,寻找它们在合法化进程中的共通性,如都有一个逐步被接受的过程等。随着网络文学成为高校课堂讲授的内容,不少期刊陆续开辟相关专栏,网络文学研究选题受到各类社科项目的青睐,网络文学创作成为作协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时至今日,论证网络文学合法性的任务已基本完成。
但网络文学评论并没有止于论证网络文学的合法性,网络文学评价体系及网络文学的经典化问题是它的下一个目标。网络文学排行榜的推出,是网络文学经典化的重要表征。比较著名的排行榜有优秀网络文学原创作品推介、中国网络小说排行榜、中国网络文学20年20部优秀作品和茅盾文学新人奖·网络文学新人奖等。这些榜单的评价标准,如艺术品质、价值取向和审美趣味等方面,与传统文学有许多共通之处。
显然,对网络文学经典化的论述,必须要有文学史的视域。只有厘清网络文学对传统文学的继承与超越,才能进行合理评价。例如,邵燕君从中国类型小说的发展脉络着眼来评价猫腻的《将夜》,她认为《将夜》的贡献是让脱胎于西方玄幻文化的东方玄幻在本土文化中落地生根。中国网络文学的诞生虽深受武侠小说的滋养,但其直接源头和最早类型都是西方玄幻。而《将夜》将故事背景设置在“大唐”和“书院”,并注入现实的“情怀”,东方玄幻由此真正找到了文化的肉身和自己的“精气神”,解决了如何讲述具有东方风格的玄幻故事的难题(《“大师级网文作家”最成熟的代表作——评猫腻〈将夜〉》)。
需要指出的是,网络文学经典化的任务还远未完成,虽然网民和学界对已评出的网络文学经典没有多大异议,但还要进一步论证哪些网络文学经典是文学的经典。而当前网络文学经典化存在两个误区:一是用传统文学的标准看待网络文学,二是另立一个全新的标准。刘勰在《文心雕龙·时序》中提出,“时运交移,质文代变”。如果单纯用传统文学的标准,显然没有考虑到网络文学是文学发展进程中的新类型,在创作、作品和接受等方面都有许多新特点。网络文学的出现,是建立在互联网媒介的基础上,而互联网媒介的出现,则是科学技术发展的结果。媒介与技术是网络文学形成的前提和基础,而资本则是推进网络文学向前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媒介、技术和资本等,是网络文学不同于传统文学的几个重要方面。
也有些学者认为,既然网络文学是文艺新现象,那传统的文学理论就缺少足够的适用性,应该用新的理论来阐释。如对于人工智能创作的文学作品,是否可以认为:这不是心灵的产物,在阐释时可以不用心灵、意识这类概念,只需要为人工智能设定一个外部标准就可以?如果可以,接下来的问题是,不考虑心灵等因素,它的深入解读问题怎么解决?人工智能有没有主体性?“文学是人的文学”,以及黑格尔说的“艺术的真正职责就在于帮助人认识到心灵的最高旨趣”,是否就失去效用了?完全抛开传统文学理论,实际上是否定了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的文学共性。
恩格斯在《诗歌和散文中的德国社会主义》一文中指出,“我们决不是从道德的、党派的观点来责备歌德,而只是从美学和历史的观点来责备他”。“美学和历史的观点”相统一的批评原则,不论是传统文学,还是网络文学,都应遵循。有些网络文学写手只追求作品好看,希望获得较高的点击率。但若只满足于此,则是远远不够的。好的文艺作品必然是真善美的统一,是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它既能反映历史真实,又能给人以美的享受。
因此,网络文学评论需要在传统文学理论的基础上进行创新。例如,爽感是网络文学普遍追求的特征。但是对爽文的批评,并非绝对与传统文学无关。欧阳友权在《网络文学评价体系的“树状”结构》一文中,把“爽”与传统文论“寓教于乐”中的“乐”联系起来分析。他认为,“乐”其实是“爽”的另一种称谓,阅读产生的快乐就是“爽”。但是这两者不能画等号,“寓教于乐”中的“教”比“乐”更重要,“乐”是为“教”服务的。而在网络文学中,很多时候“爽”居首位,它不再是手段而是目的。他肯定“爽感”的存在价值,因为任何艺术性的实现都需要经由爽感才能将观念上的艺术性转变成体验中的艺术美感。我们还可以在欧阳友权论述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乐”与“爽”的心理学基础是什么,它们分别呈现了什么特征,其中生理愉悦与精神愉悦又有什么不同。探讨这些问题,既能让我们正确认识“乐”与“爽”的异同,又有助于丰富文艺心理学的时代内涵。
当下,网络文学评论与传统文学结合得还不够。符合网络文学发展规律的网络文学评论,不仅能引领网络文学创作,而且能对传统文学爱好者和研究者有启示作用,这才是整个文学界需要的文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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