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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炯:拓展和深化中国文学史研究
来源:文艺报 | 张炯  2022年02月09日09:21
关键词:文学史研究

拓展和深化中国文学史研究,是新中国多代学者的追求。除了编著和出版中国文学通史外,向文学的多个领域拓进,编著和出版各种文学体裁和种类的文学史,如陆侃如和冯沅君的《中国诗史》、北京大学1955级同学的《中国小说史稿》、郭预衡的《中国散文史》、周贻白的《中国戏剧史长编》、张庚的《中国戏曲通史》等,都为文学类型史研究开了先河。改革开放以来,不同文体与风格类型、地域类型、民族类型的文学史研究更有长足的发展,如公木主编的《中国诗歌史论》丛书,赵敏俐、吴思敬主编的《中国诗歌通史》;严家炎著的《中国现代小说流派史》、刘登翰主编的《台湾文学史》、吴海主编的《江西文学史》;刘魁立主编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丛书,马学良、李鸿然分别著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还有葛一虹的《中国话剧通史》、陈贤茂主编的《海外华文文学史》、马焯荣著的《中国宗教文学史》等,也都具开创性,体现了前辈学者在拓展和深化中国文学史研究的收获,成绩骄人。而由山西教育出版社发起的《中国分类文学史》丛书,新近出版了《中国诗歌史》(陈才智著)、《中国文论史》(李春青等著)、《中国戏剧文学史》(程芸等著)、《中国影视文学史》(张金尧等著),尚有《中国小说史》《中国散文史》《中国网络文学史》《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海外华文文学史》等即将陆续推出。10年前,山西教育出版社约请我和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郎樱、中国文联原副主席仲呈祥为这套书的总主编,延请学界同仁共襄此项盛举,经过众多新一代学者的共同努力,终于见到了成果。

文学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创作者在题材、体裁、形式、风格的不断开拓,其具有各自特点的品类也不断增多。因而自古以来,文学理论家和文学史家也从不同的视角,对文学做了不同的分类。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即有对诗歌和戏剧的分类。他指出:“史诗和悲剧、喜剧和酒神颂以及大部分双管箫乐和竖琴乐——这一切实际上是模仿,只是有三点差别,即模仿所用的媒介不同、所取的对象不同、所采的方式不同。”而上述差异都体现在作品文本中。我国古代文论家陆机在《文赋》中也对我国古代文类从审美风格的特点有如下的划分:“体有万殊,物无一量,纷纭挥霍,形难为状。……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碑披文以相质,诔缠绵而凄怆。铭博约而温润,箴顿挫而清壮。颂优游以彬蔚,论精微而朗畅。奏平彻以闲雅,说炜晔而谲诳。”而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将我国古代文体分为25类,并以明诗、乐府、诠赋、颂赞、祝盟、铭箴、诔碑、哀吊、杂文、谐隐、史传、诸子、论说、诏策、檄移、封禅、章表、奏启、议对、书记等为题加以阐述。这都是大家所熟知的。

对于文学理论或文学史研究的领域,分类就像动物学或植物学那样,是深入研究不同物种的历史发展及其本质特性所必需的,因为不同的动植物的区别正基于其本质特性的区别。当然,分类可以有不同的标准。在现代,文学研究的领域既可以从文体的差异来分类,如分为诗歌、散文、小说和戏剧;也可以从研究视角或视域的不同来分类,如中国文学与外国文学、齐鲁文学与吴越文学、儿童文学与成人文学、虚构的文学与非虚构的文学,等等。正如法国学者让-玛丽·谢弗在《文学类型与文本类型性》一文中所说:“类型是一种类别,其外延是开放的,其内涵总是暂定的,不完全的。说其是暂定的,是因为并不存在永恒的标准来确定一篇新的文本是否属于某一特定的类型。”但是,在一定时空的条件下,文类的划分具有相当的稳定性,却也是不难理解的。

将文学艺术的发展分门别类地去加以研究,这是文学史研究走向深入的必然要求。无论文艺理论研究还是文艺史研究,都存在多种分类的可能。从当今系统论的原理,事物的不同类别实际上体现为不同的系统,其构成的要素、结构的形式以及产生的功能,都不一样。同一系统还存在历史的传承关系。不同类型的研究,实际上就是不同系统的研究。对于探知不同事物的本质特征及其传承的因果,这种研究十分重要。所以,前人对不同文学类型的研究所做的许多工作殊为可贵。而新一代学者根据文学的新发展和自己的新见解、新视角,继续在这领域进行耕耘,推出新作,也自有它的需要,并体现在前人基础上前进的新努力。

如今,人们日益认识到,历史著作最可贵的是:遵循辩证唯物史观的实事求是的原则。历史主要由人类活动构成,包括人类的沿袭性活动和创造性活动。文学史书写自古便属人类的活动之一,它的史实可靠性乃基于文学作品。有作品,我们才考虑研究对应的作家,才有文学流派和文学运动等更宏观的文学现象。当然,并非所有的作品、作家都可入史。但文学的发展必以对历史作出较大贡献的、在思想内容和形式风格方面作出拓新的作家作品为标志。文学史虽非政治史、经济史,但每个时代的文学艺术的发展,又必然与当时的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相关,并取材于一定社会、经济和政治所支配的人们的日常生活。而作家的创作才能、想象和幻想,也莫不带有特定社会时代的印记。不同类型的文学发展同样如此。理清文学发展的脉络,以宽阔的视野和比较的眼光,给予不同的作家作品以恰当的历史评价,这是文学史著作的最主要的任务。这也是我们这一套丛书努力的方向。美国文艺理论家艾布拉姆斯在《批评理论的方向》一文中指出了文学作品与世界、艺术家、欣赏者的复杂关系,说明文学批评应了解不同时代文学作品的创作主体和所反映的客体世界以及作品受众的关系。这当然也应为今日文学艺术史的研究者所重视。

在文学史研究界,曾经有人提出,要以人性、人道主义作为编写文学史的指导思想。当然,文学史作为文学批评的一种形态,必有它的思想标准。但仅以人性、人道主义作为唯一的思想标准,毕竟难以涵盖历代文学作品的丰富性。我认为,我们还是要从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及其意识形态,而意识又能够反作用于存在的观点来看待文学、阐释文学。文学是人学,文学当然以人为描写的中心,人的思想、情感、性格、行为,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成为历代各种文学作品描写的内容。但人性是历史地发展的,人的本质如马克思所指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是社会的动物,人性虽属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但作为社会人,人性不能不主要表现为社会性。人生下来就处于种种的社会关系中,包括民族、阶级、阶层、党派、家族、家庭、同学、同事等关系中,每一种关系都会给人性打上一定的烙印。所以,马克思、恩格斯都反对抽象的人性论,同时又揭示人性的改变乃基于社会历史条件的改变。他们指出,人的自由、平等和博爱,人的个性的全面的丰富的发展,只有到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文学当然反映了不同时代的人性,而且优秀的文学还不断优化人性、丰富人性,使人变得更加文明和崇高。从这个角度,人道主义对于人性的优化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文学不仅只是表现人道主义,还表现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表现历史上人类的许多美好的理想、优秀的精神品质和思想。其思想价值和内涵,远不是人道主义就可以完全概括的。现在文学创作中出现一种把人性抽象化、简单化的倾向,突出人的自然性和性意识,淡化人的社会性和社会意识,这就不能够真实而深刻地描写历史具体地存在的人性。对于历代文学反映人性的历史进化,促进人性的不断优化,我们不应忽视,但我们不能不与抽象人性论划清界限,也不能把人道主义、特别是以个人主义为本体的人道主义作为评判文学思想价值的唯一标准。今天我们评价文学的思想标准还是要坚持唯物主义的历史主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把文学性,把文学的审美性放到十分重要的地位去阐释文学的历史发展。要重视文学和文体变迁的社会历史原因,要分析不同文体的历史特点和艺术成就,以及它们对人类审美意识发展的贡献。加强对不同时代的作家作品的艺术分析,应该成为我们撰写文学发展史的非常重要的方面和特点。

实事求是,对文学史研究工作者来说,就是要以文本为据,要寻找、发现优秀的文本,从而发现和评价优秀的作家,认识其历史贡献,并从分析文本、作家与社会的关系,进一步从中去揭示文学发展的规律。当然,除了文本,还要研究作家的身世,作家所处时代的种种社会状况,包括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状况。

每一代学者书写文学史,都会与时俱进,在继承前人成果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努力表述自己的新的分析、新的发现、新的章节设计、新的观点论述。这当然很不容易。从深思熟虑、集思广益中拿出一个新的框架来,是新著有无新意的关键所在。当然,在具体的章节论述中也会出现新意。凡新意都是深思熟虑而得,在这里,参考别的学科的新观点、新方法,也许会给我们新的启示。这些年,我们翻译了西方的许多新的文论,包括文化人类学、文艺心理学、文艺语言学以及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原型批评等等,如果我们觉得确有道理,我想文学史研究者也可以批判地借鉴和吸取。这套丛书的编著者,多有从上述诸方面探求。相较于我们而言,他们虽属新一代学者,但其实从事文学史研究,包括所擅长的类型文学的研究,都已多年,甚至多达数十年,在资料掌握、历史探讨方面均下过相当的工夫。

这套丛书的另一特点是,虽然涵盖文学类别仍有限,但时限多延至近百年我国文学的新发展,与以往一些类型文学史只写到清代有所不同。其中的《中国影视文学史》《中国网络文学史》等,自属新的开拓。并且各卷篇幅力求适中,每类史著均力求控制在50万到70万字之间,以适应普通读者的需求。当然,由于有些新兴的文学类别首次写史,其结构和具体写法不一定会被大家认同,那也属难以避免。我们希望能得到专家和广大读者的批评和指正。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