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促进网络文艺健康发展
“很多作家反映,在搜索引擎上搜索自己的作品,排名前几位的全都是盗版网站,正版网站被湮没在海量盗版网站中。盗版不仅严重侵害了作者的合法权益,更不利于营造鼓励创新的文化社会氛围。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针对网络盗版侵权、网络作家维权困难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大学研究员蒋胜男提出了“关于加大力度打击网络盗版行为”的建议。她表示,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盗版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在网络领域仍然存在大量盗版侵权行为,建议主管著作权的部门和网络监管部门在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多措并举遏制盗版。
全国两会期间,针对网络文艺盗版侵权热点话题,多名代表委员深入分析侵权行为产生的原因、影响及表现,从立法、执法、平台监管等角度提出建议,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风朗气清的网络文艺环境建言献策。
打击网络盗版侵权行为是维护社会公信力、文化创新能力的要求
在关于对网络文学侵权盗版行为加大惩处力度的提案中,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裁潘凯雄介绍了当前网络文学侵权盗版行为的基本情况。据相关部门统计:2020年中国网络文学市场规模288.4亿元,而因盗版造成的损失却高达60.28亿元。截至2020年12月,重点盗版平台月活跃用户量整体达727.4万,月人均使用时长近19小时,月人均启动次数更是高达115次。“这些盗版侵权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原创者权益,更导致导向错误内容的传播,危及青少年身心健康,威胁数据安全,对‘两个文明’的建设造成严重损害。”潘凯雄如是说。
与此同时,线上平台的盗版书销售行为也已经严重影响出版社权益、作者权益。为此,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委员、中国美术出版总社原总编辑林阳带来关于打击线上平台的盗版书销售的提案。他介绍,2019年,21世纪出版社集团专职人员进行全网巡检,发现集团的《大中华寻宝记》《不一样的卡梅拉》《儿童百问百答》《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等500多种优秀儿童图书都遭到线上平台盗版发行销售。根据线上线下众多的盗版销售店的数量测算, 21世纪出版社集团一年所遭受的侵权损失大约为3亿至5亿码洋。接力出版社2021年设置打盗专员,线上打击盗版,累计下架盗版图书链接1万余条。经测算,盗版给接力出版社带来的损失影响了正常销售额的20%-30%,盗版图书违法销售码洋超过1亿元。连环画出版社的市场侵权情况主要为线上平台盗印、影印本社重点连环画类产品。
林阳认为,这些侵权行为使知识产权遭到侵犯、合法经营遭受破坏。优秀作品得不到版权保护,就无法保留和引进,进而影响出版社的正常经营。“盗版书泛滥导致正版的销售空间被严重挤压,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状,不仅影响出版社、作者的正当权益,长此以往受损的将是整个社会的文化创新能力。”林阳如是说。
网络文艺侵权盗版行为成本低、追责难
“相对于影视、音乐、游戏等领域的版权保护力度,网络文学还面临盗版侵权的‘三座大山’——部分APP、搜索引擎和应用市场。”深入分析网络文学盗版侵权乱象的成因,潘凯雄认为,文字作品网络盗版的技术门槛更低是其主要原因。相比于影视剧、游戏等,文字作品形态简单,容易复制,网络传播占用的存储空间和网络带宽小,盗版平台通过文字识别OCR、爬虫等技术,就可以很快盗取海量原创内容。同时,网络文学盗版业已经形成了庞大的产业链,“搭建盗版平台成本很低,从网站设计运营、内容导入,到广告联盟的利益获取、搜索引擎的流量分发,整个网络文学盗版市场已形成某种产业化和规模化之势”。
蒋胜男从侵权源头、搜索引擎、平台责任等角度梳理了网络文艺盗版侵权频发、追责困难的原因。首先,盗版网站和应用的服务器往往架设在境外,一被查处就更换IP重新发展,使得查处难度极大,而新开设盗版网站和应用的成本极低,所以即使下大力气封禁,盗版非常容易死灰复燃。搜索引擎是用户接触网站、应用的首要入口,然而一些搜索引擎对盗版网站、盗版网站缺乏识别分析能力,有时甚至受利益驱动,为盗版内容提供导流推广。同时,受“流量为王”价值观的影响,很多网站经营者认为盗版为IP提供了免费宣传,形成的利益远大于网站经营的损失,至于作者的收入损失更是被漠视。更有甚者,还出现一些网站内部人员监守自盗、自己运营盗版网站的传言,激化了作者与网站的矛盾。
针对线上平台的盗版书销售追责困难问题,林阳认为,打击盗版的成本很高,从取证到鉴定到诉讼到执行,费时费力不堪其苦,出版社维权之艰难可概况为“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同时许多网站或平台利用用户注册时的强制默认条款和层出不穷的技术作为挡箭牌,规避自己的审查义务,并以“不知用户上传内容是侵权的”为理由搪塞,或者以将被投诉商品下架或删除的方式免除自己的侵权责任。甚至有一些电商平台堂而皇之钻法律空子,公然宣称“盗版书不是假货”,还以销售链接数量巨大、难以逐一核实为理由辩解。
多措并举遏制盗版,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面对层出不穷的网络文艺盗版侵权行为,代表委员们对症下药,积极建言献策,提出许多富有建设性、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首先,在立法层面加强对侵权责任的惩罚和判赔力度。正如潘凯雄所说,与高额获利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盗版平台在被举报后,往往只是下架整改或象征性进行赔偿,其背后高额利益的驱动为盗版侵权行为留下了“再犯”的空间,因此建议文字作品惩罚性赔偿基数的计算在参考有关部门制定的文字作品基本稿酬标准之外,还要充分考量网络文学的版权价值,让盗版者为自己的侵权行为付出足够的代价。在线上平台盗版图书销售方面,林阳建议,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盗版图书印制者、销售者的处罚力度,减轻当事人举证负担,提高法定赔偿数额,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以便对侵权盗版行为产生强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加强网络平台监督,针对负面商誉显著的盗版平台实施精准打击。潘凯雄指出,盗版平台技术发展已相当成熟,关闭一个盗版站点,紧接着会有其他类似的盗版站点死灰复燃,为此建议监管部门对盗版站点加大打击力度,特别是对群体性或者密集性的专业盗版网站进行精准打击,采取屏蔽搜索显示、商标无效宣告等更严厉的措施,杜绝盗版站点的生存空间。
强化落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蒋胜男认为,要充分引导网络文学平台充分尊重作家群体权益,建议主管部门在双方合约上进行规范,尽早出台制式合同。林阳建议,希望电商平台加强技术改进,在销售链接上传时充分审查,限制显著低于市场价格的可疑商品;在删除侵权商品之外,建议平台直接冻结盗版书销售商的平台账户资金,并严格限制有盗版销售污点的商铺上新链接。潘凯雄指出,要压实搜索引擎、应用市场、广告联盟等平台主体自治责任,斩断盗版利益链,建议强化对搜索引擎的监督和惩罚,敦促平台形成常态化自查自纠流程,加大对盗版链接的打击力度,对明知是盗版链接仍提供优先展示、流量倾斜的搜索引擎平台追究连带责任;盗版阅读移动化趋势明显,要压实应用市场对阅读APP开发商的证照资质(如《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主体真实性、权属证明方面的审查义务,加大对盗版APP的打击力度,对放任盗版APP上架的行为追究连带责任;广告收入是盗版平台营利的主要来源,要强化网络广告联盟的注意义务,加强对网站合法性的审查,切断盗版平台的收入渠道,让盗版无利可图。
建立网络文学版权链,以科技助力反盗版。盗版网站盗版手法层出不穷,使得“取证难”成为反盗版过程中的高频词汇。潘凯雄建议,监管部门要适应新技术的发展,灵活运用具备追根溯源、不可篡改等特性的区块链等新技术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为网络文学维权提供新的途径,让科技成为反盗版的强大利器,促进网络文学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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