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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村小:生字课》被侵权 作者起诉赔偿并要求公开道歉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 李桂杰  2022年03月27日08:37
关键词:著作权

因诗歌代表作《村小:生字课》未经同意被收入教辅出版物,作家高凯日前对陕西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三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提起诉讼。3月24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知识产权法庭线上进行了开庭审理。

2021年9月份,高凯获悉,诗歌作品《村小:生字课》被收录到陕西三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中华诵·经典诵读活动读本》(以下简称《中华诵》),此举未经自己许可授权,同时,《中华诵》将《村小:生字课》篡改为《村小:识字课》。

《中华诵》2015年11月出版第1版,迄今为止已经第六次印刷。

高凯认为,《中华诵》构成对自己著作权的侵犯,同时侵害了自己依法享有的作品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要求三被告公开赔礼道歉,连带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并赔偿因侵权造成的合理开支2万元。

被告三秦出版社辩称,《村小:生字课》总共177字,仅占《中华诵》总字数的0.249%。该书与各个学校、区县教育局分别洽谈、推销,实际上发行数量极为有限,每年实际发行量为5万册左右,而实际销售价格是定价15.5元的6折9.3元,除去答辩人前期投入、印刷等费用,按照案涉作品占案涉图书篇幅的比例,答辩人因案涉作品的销售获利694.71元。如果按照《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一次性付酬的稿酬按照每千字80-300元来计算,诗词每十行按一千字计算,案涉作品为25行,可视为3000字,案涉作品的稿酬为900元。

高凯在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中表示,作品是作家的“孩子”,“孩子”被陌生人抱走肯定要喊一声,或者追回来。“对方几次私下托人找我声称要进行赔偿,我表示拒绝,因为我需要的是对方公开道歉,让更多作家面对作品被侵权时,有依靠法律讨回公正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