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意识·儿童本位·现实关怀 ——读梅杰《重写中国儿童文学史(纲要)》
“重写文学史”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文学界影响最为深远的思潮之一。参与其中的学人通过对“何为文学史”的思考,冲击了旧有的文学观念,也促进了新的文学评价标准的形成。从其影响看,当代中国语境中“文学史”之“重写”不仅关涉“历史”或“过去”,更包含着对当下的思索、判断与积极介入。三十多年过去,当“重写”的热度渐渐减弱,不少研究者开始反思其中的未完善之处,甚至抱怨“几乎所有‘重写文学史’的讨论,都是围绕着‘写什么、怎么写’的问题进行的,主要执着于时间断代、空间容量和经典标准的设定,而惘然于‘为什么写’的问题”[1]。2022年1月,出生于八十年代的学者梅杰出版《重写中国儿童文学史(纲要)》[2],在儿童文学这一相对不引人注目的领域遥远地呼应了八十年代的“重写”思潮。虽然著者谦称这本从古代跨越到20世纪末的史著只是一份“私人教本”式的讲义,但“重写”二字已清楚地展现出他与前人研究对话的意图。梅杰对儿童文学文论的关注由来已久,不仅主持出版过相关丛书,还提出过引起学界广泛回应的学术概念。本书的绪论指出,对“重写”的理解“涉及历史观、儿童文学史料、儿童文学观、儿童文学思潮、儿童文学范式等诸多方面问题”(第20页)。这部将中国儿童文学的发展划分为八个时期的史著,即是作者对上述一连串问题持续思考的又一结晶。这些问题的提出,反映了梅杰对文学史“为什么写”的基本自觉,也为读者提供了走近作者撰写此书的用意的一条路径。本文将从学术源流、价值立场、现实指向等方面,分析梅杰“重写”儿童文学史之意义所在。
一
文学批评、文学理论和文学史之间的“三位一体”关系,已得到不少学者颇为精彩的论述。深耕儿童文学研究十余年的梅杰,既写作过不少针对具体作品的品读文章,又曾亲身参与儿童文学观念的论争,正是这些经验为他迈入“三位一体”中的第三领域——文学史的撰写提供了基础。然而仅有前两者的铺垫尚不能保证一部文学史著的成功,作者尚需具有成熟的历史观念。在《纲要》的绪论中,梅杰开宗明义地借四位历史学家的名言表达了自己对“何谓历史”的理解:首先是傅斯年在1928年提出的“近代的历史学只是史料学”,继而是文艺复兴末期克罗齐的“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以及思想家梅光迪的“历史是人类求不变价值的记录”,最后是德国哲学家伽达默尔所提出的“效果历史”概念。梅杰大胆地将四位来自不同学科领域、国别和时代的学者的学说放在一起,表现出“为我所用”的气魄,这无疑是作者对历史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当下负责的态度之体现。怀抱这一态度而形成的历史叙述,注定不会沦为死气沉沉的、平庸的史实堆砌或罗列,而是会发出充满生气又富有启发性的声音。
梅杰并非学院派学者,这却并不意味着他缺乏扎实的学术训练。相反,扎实的文献功夫始终是他的长处。在进入儿童文学这一领域之前,他所从事的研究即大多和史料相关,其中对废名、梅光迪、喻血轮、朱英诞等人的研究所做之开拓性贡献曾得到学界广泛关注。梅杰曾将自己的文集命名为《文学史上的失踪者》,即表现出从浩瀚的材料中寻觅未被注意的真相并将之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追求,此类研究任务只有真正具备洞烛幽微的眼光和“板凳甘坐十年冷”的情怀的学者才能完成。长久以来,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始终聚焦作家作品和文学思潮研究,文学史料的保存与发掘得到的关注则相对不足,构成了对研究深化的制约。随着社团研究、期刊研究、版本研究等范式的兴起,现当代作家的年谱编纂、佚文发掘开始得到重视,文学史研究的结论才具备了在“重回历史现场”中得到检验之可能,而这类工作恰恰已被证明是梅杰擅长且胜任的。这让《纲要》成为了一部可靠性极强的史著,其中每每提示出前人视线的盲区,并能够为后来的学者指明前进的方向。例如在讨论诞生期的中国儿童文学时,他富有洞见地指出,目前学界对“民国时期的儿童报刊上的作品”之打捞仍是“冰山一角”,而其中有些作品的成就“甚至高于当时出版的儿童诗集、童话集”(第68页),并且举出了《儿童世界》上的长篇童话和儿童诗作为例证。在讨论叶刚的儿童文学作品时,梅杰强调:“目前没有研究者将《稻草人》和《红叶童话集》进行对比研究,这是过去文学史的一种缺憾。”(第116页)由此可见,《纲要》虽然篇幅不大,却凝结着作者对历史细节钩沉之心血,足以成为一部推动学科发展且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史著。
《纲要》的绪论中,梅杰还讨论了儿童文学史的编纂与既有文学史研究的关系,他始终注意避免二者的“脱钩”。在历史的分期方面,《纲要》充分体现了对既有文学史研究的采纳与吸收,又兼顾了儿童文学自身的特点。从结构看,本书每一讲的叙述都从宏观面的概括开始,再进入代表性的作家作品讲解,其中前者虽然占比不大,却构成了“史”之骨骼,支撑全书脉络的同时也折射出作者的历史眼光。就现代部分而言,“从文学革命到革命文学”是文学史的整体走向,梅杰对此的叙述既简要而又明晰;进入当代部分,他则充分吸收了洪子诚提出的“一体化”学说,一方面保证读者能够清楚把握儿童文学发展的内外因素和重要关节,另一方面也将论述的主题引向了对文学生产机制和审美风格流变之关联的思考。
作为一部以“重写”为题的专著,《纲要》并非完全“另起炉灶”,而是展现出批判的继承性。在此,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对刘绪源的儿童文学史研究成果的重视与继承。朱自强曾用“对二十世纪历史具有穿透力的思想”和高超的“儿童文学审美批评能力”[3]来概括刘绪源的学术优长,《纲要》的写作充满了这些特点影响之痕迹。曾与刘绪源有深刻交谊的梅杰在本书后记中写道,“先生已殁近四年,我来重写中国儿童文学史,很大程度上是在现实的感召之下,甚至是以补充、完善先生的著作为己任的”(第273页)。在和前辈学者的呼应之中,读者将更加深刻地感知《纲要》一书背后的用心。
二
“何谓儿童文学”自然是一部儿童文学史著最核心的问题,它不仅决定了讨论对象的范围界定,也决定了作者持论的基本立场和做出价值判断的标准。“儿童本位论”是梅杰多年来不断探索的概念,他借此来区分“真正的儿童文学”和仅仅是“泛儿童文学”的作品类型。他认为“儿童本位论的命运是中国儿童文学命运的一面镜子……坚持和弘扬儿童本位论的时代,儿童文学就容易出现佳作;而批判、背弃儿童本位论的时代,儿童文学就佳作寥寥”(第24页)。《纲要》既是梅杰对“儿童本位”思考的延伸,又检验了这一概念的学理上的严密性、有效性以及价值上的正确性、适用性。具体而言,《纲要》关于“儿童本位”说的贡献主要有三:
其一,是明确了文学上的“儿童本位”说在中国的起源。尽管作者在书中也讨论了古代和近代中国文学中与儿童有关的作品,但他把周作人“儿童本位论的发明”作为“儿童文学”在中国诞生的真正里程碑。他追溯了1914年周作人“儿童本位论”的雏形阶段,进而重点分析了1920年《儿童的文学》这一经典文本。《纲要》肯定了周作人的儿童观,即不把儿童当做“缩小的成人”“不完全的小人”,而是“把儿童当人看”。以此为基础,作者进一步考量了周作人其他有关儿童文学的论述,从《儿童的书》一文中提取出对“太教育的,偏于教训”和“太艺术的,偏于玄美”两种倾向的批判,阐明了“儿童本位”的标准如何具体地应用到文学创作和批评实践中。此外,他还概述了鲁迅、郭沫若、郑振铎等人对周作人的学说的回应,从而全景地展现出中国新文学诞生初期儿童文学的理论主张之整体样貌。显然,周作人等人的主张以今人之视角来看也并未过时,对于当前的“儿童本位”讨论而言,《纲要》的梳理具有备忘录的意义。
其二,是突出了“儿童本位”说在当代中国的曲折遭遇。作者在叙述1950年代中国儿童文学的“新生”之时,并没有回避“新生”中的“危机”。以陈伯吹的儿童文学主张及其受到的批判为核心,《纲要》细致地呈现了“儿童本位论”被抛弃的过程,及其何以造成了“新生期”的结束和“断裂期”的来临。陈伯吹1956年的《谈儿童文学创作上的几个问题》和1958年的《漫谈当前儿童文学问题》是作者强调的两个文本,而宋爽驳斥陈伯吹观点为“资产阶级人性论在儿童文学中的反映”的《“儿童本位论”的实质》一文则被举为批判文章的代表。作者进而指出,受到否定后的“儿童本位论”恢复其应有面目经历了漫长的时间。考虑中国真正的儿童文学仅有百年的历史,这一学说经历的坎坷命运背后之启示是值得深思的。
其三,是将“儿童本位”标准作为评价具体作家创作的依据。单方面从理论变迁的角度进行文学史建构显然是不充分的,梅杰在《纲要》中敏锐地注意到了历史上曾出现的理论与创作背离的现象。“五四”时期尽管有“儿童本位”的呼声,实际的儿童文学作者如冰心、俞平伯却与此立场相当隔膜。以《小哥儿俩》为代表作的凌叔华,则是《纲要》中以“儿童本位”为创作原则又取得成功的代表。梅杰在不同时期的叙述中都关注了凌叔华的创作,如把《中国儿女》命名为“另类抗战小说”,纵向比较突出其“儿童本位”立场坚守下形式之成熟的同时,也横向彰显了不同原则指导下的抗战题材儿童小说之不同风貌。对很多文学史上享有较高评价的作品,《纲要》指出了其有违“儿童本位”之处,张天翼的《大林和小林》即是其一。梅杰尽管并不否认张天翼的“文学才华”让该作品“取得了一定成绩”,却剖析了主题先行如何对这种才华之“真正张扬”构成了“制约”(第100页)。此外,对于较少被归入儿童文学序列的作品,梅杰也给出了独到的见解,例如废名前期的小说,即被认为“即便用严格的儿童本位的标准来看”也“非常值得我们珍视”(第85页)。不难看出,这些判断并非“翻烙饼”式的标新立异,而是经过审慎的独立思考之结果,这正是《纲要》一书的可贵之处。
“儿童本位”是百年中国儿童文学的重要线索,也是梅杰个人学术道路中不变的原点之一。从单篇文章到通史写作,梅杰对这一主张的提倡之说服力正逐步加强。通过对大量文献和作品的回顾与评判,《纲要》让“儿童本位”的呼声有了更加可感的依托和更为充实的内涵。
三
就理想状态而言,儿童文学史与文学批评既应是小读者的阅读指南,又是热心儿童的作者的创作指南。遗憾的是,不少学者的研究已成为学术圈的自娱,失去了与现实互动的能力。究其原因,从事儿童文学研究与批评绝非易事,形式方面,需要学者具有较高的美学素养,对各种文体都有强大的鉴赏能力;内容方面,科普题材、历史题材的作品要求学者具有相当广泛的知识背景;此外,由于自身性质,还要求学者对与“儿童”相关的教育学、心理学等跨学科理论有深刻的掌握。梅杰以出版人的身份“跨界”从事儿童文学研究,其特色在于能够将相当多与文学现场打交道的鲜活经验带入学术写作之中,较少束缚而不易落入既有话语与成规的窠臼。他曾尖锐地指出,“直到今天,《寄小读者》畅销不衰,其中有多少是小读者自己的选择,是可疑的”(第82页),若无对出版市场的熟稔,将无法提出如此犀利的见解。
对当下儿童文学创作缺陷的反思,是现实之了解带来的问题意识之一。以此观之,逆着时间的潮流去回顾“经典”的过程,也是为今天的文学症结寻求“病因”和“药方”的过程。透过《纲要》“印象式”、“个人化”的文字呈现,读者时常能感到其中饱含责任感的忧思。“爱之深,责之切”,不无犀利的语句又让人赞叹作者的勇气。本书的绪论曾连用“先天不足、营养不良、生不逢时、命运多舛”(第20页)四个成语来形容中国现代儿童文学,作者对这一状况的惋惜跃然纸上。身处当下的人们如何将这样的中国儿童文学引入正道?对一个有现实关怀的学者而言,这注定是“重写”儿童文学史的过程中无法绕开的问题。
儿童文学的各个文类并非平衡发展,某些类型的写作已积累了不少成就的同时,另一些领域尚待开发。《纲要》在总结历史经验的过程中,明确地指出了具有较大潜能的创作领域。例如在分析黎锦晖具有民间童话风格的创作范式之后,梅杰补充道:“后来在这条路上行进的作家很多,但由于这类作品想象力不够丰沛,20世纪80年代以后便越来越少。”(第76页)他期待能有“天分高”的童话家继续对民间资源进行接受与改造。这类路标式判断体现了《纲要》历史视野带来的前瞻性。
补足缺憾是历史前进的动力之一,而确保不再迷失还需要对曾经存在的争议做出明辨。由于中国现代历史的复杂性,人们对“儿童文学”的使命曾生发多样的理解,甚至同一位作家也可能经历过思想的变迁和自我调整。例如茅盾在不同时期的发言即指向“儿童的文学”和“教育的文学”两条不同道路,二者之间,梅杰认为转向前的思想以及转向后被保留的部分更能代表“他的真实意见”和“所能抵达的高度”(第96页)。“真实意见”或许难以实证,更应注意的是,对“高度”的审视凸显了作者自身的标尺,也是这一标尺绘出了他眼中儿童文学前行应该遵循的道路。
1949年4月,中国儿童读物作者联谊会开展了“儿童读物应否描写阴暗面”笔谈,《纲要》用专节对这一讨论展开论述。列举各方主张之后,作者指出“我们当然肯定儿童文学应该描写阴暗面”,但更应考虑“阴暗面的比重”和“如何描写”的问题(第135页)。虽然这一论争的时代早已远去,但《纲要》成功地揭示了它在二十一世纪仍然可能具有的意义。与“阴暗面”问题相关的,是当代儿童文学中成就极高的曹文轩引发的争议。对于有人因为《草房子》描写了“油麻地的惨剧”而拒绝这部作品,或从非文学的角度来展开批判,梅杰在《纲要》给出了自己的回应,即应该围绕文学作品本身的审美标准来进行评价,并且兼顾儿童文学阅读的指导问题。从“阴暗面”笔谈到《草房子》引发的舆论效应,《纲要》对儿童文学“怎么读”和“怎么写”所采取的态度是一贯的。
《纲要》对儿童文学史的“重写”到二十世纪末终止,这是由于2000年以后的“分化期并未结束”,故作者认为更应该“静静观察”(第27页)。而事实上,尽管新世纪以来的文学传播、文学教育、文学生产方式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转变,关于儿童文学之未来的许多答案已经暗藏在历史之中。让过去的叙述与现实产生连接,或许正意味着对一些不变的恒常价值的确认与坚守。
结语
对文学史写作有持续且丰富之研究的陈平原曾总结道:“成功的文学史研究,必须兼及技术含量、劳动强度、个人趣味、精神境界。”[4]他还直言自己“不欣赏思想上大一统或追求发行量的通用教材”,更喜欢“自作主张”[5]的文学史写作。梅杰初涉文学史写作领域的《纲要》一书,既兼顾了陈平原所列举的四个要素,又具备了“自作主张”的独特品格,对儿童文学研究领域的意义自不待言,作为个人化的文学史写作亦提供了一个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示范。诚如本书后记中所说,“‘重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学术研究永远在路上”(第273页),我们有理由期待在不远的将来,继续“重写”实践的梅杰将有更为精细而又恢弘的史著问世。
注 释:
[1] 韩琛、王紫玉:《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历史批判》,《东方论坛》2018年第4期。
[2] 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22年版。下称《纲要》。以下引文凡出自该著只随文标注页码。
[3] 朱自强:《“本质论”与“建构论”的融合——论〈中国儿童文学史略(一九一六-一九七七)〉的研究方法》,《东吴学术》2014年第6期。
[4] 陈平原:《假如没有“文学史”》,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版,第50页。
[5] 陈平原:《“文学史”永远都在重写——答〈深圳商报〉记者夏和顺问》,《阅读·大学·中文系》,广州:花城出版社2017年版第338页。
(崔文骏,南京大学中国新文学研究中心)